【招标公告】[政府采购限额以下]灵台县2023年第2批次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政府采购限额以下]灵台县2023年第2批次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甘肃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甘肃 平凉市 | 采购单位 | 灵台县自然资源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弘顺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灵台县2023年第2批次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灵台县2023年第2批次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GSHSH2023024
采购标段信息
公告内容
灵台县2023年第2批次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弘顺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灵台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对灵台县2023年第2批次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灵台县2023年第2批次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GSHSH2311024
3.采购内容:为保障我县2023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项目(灵台县煤电园区南片区道路工程、灵台县陇燕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灵台县博物馆新馆建设项目、灵台县城西生态未来城一期商住综合开发项目)用地需求,推进审批进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省市关于批次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的运行机制要求,需采购1家具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经营范围机构,负责灵台县2023年第2批次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任务。
4.最高限价:10万元。
5.服务期限:签订采购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采购内容全部服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与本次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半年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2.竞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竞标时提供);
3.竞标人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4.竞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及资质上传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1日12时00分00秒至2023年11月15日12时00分00秒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2.资质审核:招标人委托代理公司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质证明文件进行审核,未按规定时限上传或内容不全者将不予通过。
3.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四、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请于至2023年11月15日17时00分前提交报价。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3.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成交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公示期满后签发中标通知书。
4.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含有投标预算文本纸质版投标文件(格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装订成册后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弘顺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灵台县溪河小区8号楼下346号门面房)投标文件为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U盘1份。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灵台县中台镇东大街57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甘肃弘顺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灵台县溪河小区8号楼346号门面房
联系人:***
电 话:***
附件信息
附件1:灵台县2023年第2批次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项目-文件.pdf
交易编号:GSHSH2023024
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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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灵台县2023年第2批次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 ||
采购单位 | 甘肃弘顺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编号 | GSHSH2023024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15693372203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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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甘肃弘顺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采购方式 | 邀请采购 | 项目类型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15693372203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3-11-12 12: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11-15 17: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价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公告(投标)开始时间 | 2023-11-11 12:00:0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3-11-15 12:00:00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 |
---|---|---|---|---|
1 | 灵台县2023年第2批次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 GSHSH2023024 | 服务类 | ***.00(元) |
公告内容
灵台县2023年第2批次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弘顺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灵台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对灵台县2023年第2批次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灵台县2023年第2批次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GSHSH2311024
3.采购内容:为保障我县2023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项目(灵台县煤电园区南片区道路工程、灵台县陇燕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灵台县博物馆新馆建设项目、灵台县城西生态未来城一期商住综合开发项目)用地需求,推进审批进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省市关于批次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的运行机制要求,需采购1家具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经营范围机构,负责灵台县2023年第2批次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任务。
4.最高限价:10万元。
5.服务期限:签订采购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采购内容全部服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与本次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半年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2.竞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竞标时提供);
3.竞标人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4.竞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及资质上传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1日12时00分00秒至2023年11月15日12时00分00秒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2.资质审核:招标人委托代理公司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质证明文件进行审核,未按规定时限上传或内容不全者将不予通过。
3.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四、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请于至2023年11月15日17时00分前提交报价。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3.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成交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公示期满后签发中标通知书。
4.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含有投标预算文本纸质版投标文件(格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装订成册后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弘顺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灵台县溪河小区8号楼下346号门面房)投标文件为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U盘1份。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灵台县中台镇东大街57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甘肃弘顺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灵台县溪河小区8号楼346号门面房
联系人:***
电 话:***
附件信息
附件1:灵台县2023年第2批次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项目-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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