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限额以下工程建设]夏河县达尔宗海油牧场生态旅游建设项目(一期)成交公示

所属地区:甘肃平凉市 发布日期:2023-11-12

【招标结果】[限额以下工程建设]夏河县达尔宗海油牧场生态旅游建设项目(一期)成交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甘肃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甘肃 平凉市 采购单位 静宁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静宁县瑞恒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静宁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梯田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静宁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梯田项目(工程量复核)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XHWYJ-2023-03

公告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 夏河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01)房屋建筑
联系人 李建尉 联系电话 17709412276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3-06-28 00:0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3-06-30 23:59:59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夏河县达尔宗海油牧场生态旅游建设项目(一期)001 XHWYJ-2023-03 工程-施工 ***.0(元)

公告内容

  • 一、招标条件

    静宁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梯田项目已由平凉市农业农村局以平农发〔2023〕9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和省级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县级整合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本项目招标人为静宁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静宁县瑞恒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工程量复核进行邀请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静宁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梯田项目(工程量复核)

    2.项目编号:JNRH-YGCG2023012

    3.建设地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静宁县三合乡古岔村、任岔村、光华村、张安村、新堡村,司桥乡张彭村、吕曲村、潘王村、牟沟村、席湾村2乡10个村,共计建设高标准梯田30000亩。

    4.最高限价:17.4万元。

    5.质量标准:合格。

    6.招标内容:本招标项目主要负责对施工单位完成的工作任务进行工程量复核,并出具工程量复核报告,同时按照项目后续工作的各项要求完成上图入库、辅助验收等任务。

    7.资金来源:中央和省级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县级整合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

    8.服务期限:30天。

    9.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10.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11.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含乙级)和工程测量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且在设备、资质、人员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须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查询内容包括公司名称、企业法人)。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四、招标方式:

    1.招标人通过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省阳光采购招标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投标人登录平台自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资质等文件;

    3.系统评标,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报名、资质上传及竞价时间:

    2023年6月28日00时00分00秒至2023年6月30日23时59分59秒(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价等工作)。

    六、其他要求:

    1.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者视为无效报价;

    2.投标人投标时需要上传的资格及证明文件附件: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开户许可证;(3)公司相关资质证书;(4)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5)“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结果 ;(6)报价一览表(格式自拟);(7)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表(附人员证件等)(格式自拟);(8)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

    3.资质审核: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质审查通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各投标人请于2023年6月30日18时00分前将所需资料全部上传,过时不予受理)。

    七、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同时发布中标公示。

    2.请各投标人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纸质版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于中标公示结束前送至静宁县瑞恒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结果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静宁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静宁县城关镇北环路28号

    联系人:***

    电 话:***

    代理机构:静宁县瑞恒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城关镇南环中路文屏嘉苑6号楼202商铺

    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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