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限额以下工程建设]夏河县2023年度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复核项目终止竞价公示
【招标公告】[限额以下工程建设]夏河县2023年度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复核项目终止竞价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甘肃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甘肃 甘南藏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兰州市安宁区银滩路街道办事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鸿民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夏河县2023年度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复核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银滩路街道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重建二期安置点建设项目1#-5#、7#-10#楼暂估价(单元对讲门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ygcg-2023027
公告基本信息 | |||
---|---|---|---|
采购单位 | 夏河县自然资源局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1)房屋建筑 |
联系人 | 夏道加 | 联系电话 | 13893939019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3-06-29 18:29:51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06-30 11:3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
1 | 夏河县2023年度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复核项目001 | 001 | 服务-勘察 | ***.0(元) |
公告内容
银滩路街道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重建二期安置点建设项目1#-5#、7#-10#楼暂估价(单元对讲门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招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8〕223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等文件要求,现对银滩路街道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重建二期安置点建设项目1#-5#、7#-10#楼暂估价(单元对讲门采购及安装)项目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兰州)以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竞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银滩路街道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重建二期安置点建设项目1#-5#、7#-10#楼暂估价(单元对讲门采购及安装)
1.2项目编号:HMGJ-(2023)-015
1.3 招标人:兰州市安宁区银滩路街道办事处
1.4招标内容:
序号
楼号
单元门
数量(樘)
技术规格
合同签订方
1
1#
1
门的材质:冷轧板
门扇厚度7公分
面板用料0.7mm
框料1.4mm
尺寸详见公告附件:分项报价表
甘肃建投建设有限公司
2#
8
2
3#
5
甘肃第一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
4
3
5#
6
甘肃第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
7#
2
甘肃第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
8#
5
甘肃省第五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
三工程分公司
6
9#
6
甘肃第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
10#
2
甘肃建投土木工程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5 质保:两年
1.6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140020.8元
1.7报价方式:按照招标内容中的技术规格报每平米单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相应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必须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出具的原件,原件装订于正本内);
3、所投产品必须为国家法定质检机构有关部门认证的合格以上产品;
4、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2020年06月至今)同类供货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依据);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 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竞价方法:
1、低价成交(定标由阳光招标采购平台系统确定,公示期满后签发成交通知书);
2、各竞价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核通过后,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无效报价为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
3、项目成交后5日内,所有竞价人须提交一整套完整的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纸质版胶装成册(一正一副)送至甲方指定地点,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四、注册须知:
1.凡是拟参与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光采购交易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兰州)(http://47.110.4.155/a/login)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五、上传资格证明文件及竞价截止时间:
1.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6月30日11时00分(投标人请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甘肃省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平台(兰州)(http://47.110.4.155/a/login)上传完整的资格证明文件PDF版加盖公章);
2.竞价截止时间:2023年6月30日11时30分(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竞价环节的投标人自行报价,只能报价一次。)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甘肃省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平台(兰州)(http://47.110.4.155/a/login)。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计价标准,按工程类费率下浮40%计取,由成交人在获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市安宁区银滩路街道办事处
地址:兰州市安宁西路469号银滩路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鸿民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永新华世界湾1号楼1单元1703室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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