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张掖对外传播平台建设运营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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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甘肃 张掖市 | 采购单位 | 中共张掖市委宣传部 |
招标代理机构 | 张掖远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张掖对外传播平台建设运营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张掖对外传播平台建设运营项目
单一来源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YZJJ2023-030
项目名称:张掖对外传播平台建设运营项目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认和履行采购文件中的各项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提供合法有效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复印件应原尺寸复印,确保二维码清晰可查)
(三)提供法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人参与投标时提供),被授权委托人资格证明、身份证(非法人参与投标时提供),以上原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最终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五)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且拒绝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投标。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时,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小微企业报价按10%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不符合文件规定企业的产品价格不予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5.本项目可采用“政采贷”方式进行合同融资,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登录张掖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业务专区进行融资咨询,登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办理业务。
6.本项目(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七)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提交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投递截止时间:2023年12月 11日(星期一)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
(二)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投递地点:张掖市甘州区南环路市政府统办一号楼11楼会议室。
(三)开标时间:2023年12月 11日(星期一)09时00分(北京时间)。
(四)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将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张掖市委宣传部
地址:张掖市甘州区南环路市政府统办一号楼
联系方式:***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张掖远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张掖市甘州区怡水园门店
联系方式:18394825889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采购人)
项目联系人:杨 梅 电 话:18394825889(招标代理公司)
单一来源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YZJJ2023-030
项目名称:张掖对外传播平台建设运营项目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认和履行采购文件中的各项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提供合法有效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复印件应原尺寸复印,确保二维码清晰可查)
(三)提供法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人参与投标时提供),被授权委托人资格证明、身份证(非法人参与投标时提供),以上原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最终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五)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且拒绝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投标。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时,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小微企业报价按10%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不符合文件规定企业的产品价格不予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5.本项目可采用“政采贷”方式进行合同融资,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登录张掖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业务专区进行融资咨询,登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办理业务。
6.本项目(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七)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提交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投递截止时间:2023年12月 11日(星期一)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
(二)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投递地点:张掖市甘州区南环路市政府统办一号楼11楼会议室。
(三)开标时间:2023年12月 11日(星期一)09时00分(北京时间)。
(四)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将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张掖市委宣传部
地址:张掖市甘州区南环路市政府统办一号楼
联系方式:***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张掖远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张掖市甘州区怡水园门店
联系方式:18394825889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采购人)
项目联系人:杨 梅 电 话:18394825889(招标代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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