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武威某部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所属地区:甘肃武威市 发布日期:2023-12-05

【招标公告】武威某部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甘肃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甘肃 武威市 采购单位 武威某部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新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武威某部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武威某部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D03-12620000224333349J-20231201-046783-4
项目概况
武威某部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12-27 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3-JWGSWW-F1013
2.项目名称:武威某部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0万元
4.最高限价:0万元
5.服务内容:入围2家车辆维修服务供应商,为武威某部提供为期1年的车辆器材配件采购、车辆维修服务,其中大车20辆,小车25辆(包括整车维修、总成修理、二级维护、整车及各级维护和小修、保养、维护救援和专项改装、内装饰工作、提供救援、搭伙服务)。
6.服务期:1年。
7.服务地点:武威市境内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①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③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缴纳税收有效凭证及缴纳社保资金有效凭证);
④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
⑤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说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参与此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军队采购网”(http://plap.mil.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企业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军队采购网”(http://plap.mil.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需不在记录影响期或处罚期内。
(4)投标人控股、管理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附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6)供应商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书面说明)
(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投标人应提供不分包承诺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不分包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 3.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投标人是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0.0%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5)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6)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服务业。
说明:同时出现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两个及以上情况时,价格扣除只按一种类型扣除计算,不累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05日00:00:00至2023年12月12日00:00:00(北京时间)
2.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在线免费获得
3.方式: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拟参与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12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第五电子开标厅,本项目以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提交,潜在投标人不需到场提交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开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在“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进行。
七、信息注册、投标须知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CA数字认证方式登录办理业务。
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浏览公告,(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网址:http://ggzyjy.gansu.gov.cn)。点击“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提示,保存电子标书文件至本地电脑;投标人浏览电子标书后,确定投标的需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系统首页最新招标项目中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或在“招标方案”-“标段(包)”中查询需要投标的标段,选中后点击“我要投标”,根据要求填写信息。确定投标后,登录网上开评标系统:( http://121.41.35.55:3060/login )下载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和投标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我要投标”的起止时间要求如下: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n × 24小时,n≧5)。
(政府采购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武威某部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http://121.41.35.55:3060/login)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并按照“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来编制您的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编制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编制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网上开标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网上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第五电子开标厅,本项目以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提交,潜在投标人不需到场提交投标文件 ;
开标系统网址:(http://121.41.35.55:3060/login)。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及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上发布,对于其它网站转载的内容及信息而导致投标人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情况,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5、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威某部
地 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新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城关镇太白东路无号第一层004室(富源小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2023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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