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宁县中村镇孙安肉牛养殖示范村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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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甘肃 庆阳市 | 采购单位 | 甘肃卓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卓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宁县中村镇孙安肉牛养殖示范村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宁县中村镇孙安肉牛养殖示范村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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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宁县中村镇孙安肉牛养殖示范村设备采购项目 | ||
采购单位 | 甘肃卓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编号 | GSZY-2023-011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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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采购方式 | 邀请采购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3-12-16 11: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12-18 17: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价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3-12-15 11: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3-12-17 23:30:00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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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宁县中村镇孙安肉牛养殖示范村设备采购项目001 | GSZY-2023-011 | 货物类 | ***.00(元) |
公告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宁县中村镇孙安肉牛养殖示范村设备采购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实施,根据《甘肃省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甘肃卓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县中村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其宁县中村镇孙安肉牛养殖示范村设备采购项目通过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邀请招标,被邀请供应商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被邀请供应商,欢迎被邀请的供应商前来响应投标。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GSZY-2023-011
2.项目名称:宁县中村镇孙安肉牛养殖示范村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00元
4.采购需求:采购铡草机20台,清粪车17台,粉料机23台。(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拥有以下证件:
1.1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银行基本户证明;
1.2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1.3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提供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的任意一个月,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说明材料(如完税说明或零申报记录等);
1.5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的任意一个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说明材料;
1.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时间必须在竞价时间前三日内;
1.7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
1.招标人委托代理机构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qysggzyjy.cn:9097/f/index)”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人或其代理人将对各供应商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五、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1.请于2023年12月15日11时30分至2023年12月17日23时59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7日23时59分。
3.竞价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17时00分。
4.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平台上发布。
七、结果公示
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所有参与竞价的供应商,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word格式及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卓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竞价;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县中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县中村镇中村街4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卓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朔州西路南庄小区109号
联 系 人:***
电 话:***
2023年12月15日
附件信息
- 附件1:011采购文件-最终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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