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新集镇王岘子村环境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甘肃庆阳市 发布日期:2023-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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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甘肃 庆阳市 采购单位 镇原县新集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正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新集镇王岘子村环境整治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新集镇王岘子村环境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SZP2023-052

公告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 镇原县新集镇人民政府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01)房屋建筑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3-12-22 12:0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3-12-25 12: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新集镇王岘子村环境整治项目 GSZP2023-052 工程-施工 ***.79(元)

公告内容

  • 1、招标条件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我单位拟对新集镇王岘子村环境整治项目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项目业主为镇原县新集镇人民政府。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GSZP2023-052

    2.2项目名称:新集镇王岘子村环境整治项目

    2.3建设地点:新集镇王岘子村。

    2.4工程内容:地点1--土建拆除(维修1:铲除涂料面60.09㎡、维修2:立面块料拆除46.13㎡);地点1--土建工程(维修1:抹灰面油漆60.09㎡、维修2:块料墙面安装46.13㎡、墙面修复 55.84㎡、磨盘护栏13个、挡土墙0.18m高12.6m+0.2m高35m+0.3m高15m、排水渠 36.8m);地点2--土建工程(挡土墙0.18m高196.34m、花畔 182.62m);地点3--土建工程(挡土墙 0.54m高长8.93m、墙面修复48.74㎡);耿畔组村容整治--土建工程(挡土墙 133m、花畔 212m、混凝土硬化156.25㎡);涝池及排水渠--土建工程(涝池透视护栏 125.62m、拆除并新做混凝土硬化 8.4㎡、DN600涵管 4根、DN400涵管2根、DN300涵管 8根、出水口 2个、DN200波纹管 1根、排水渠736.11m、涝池挖运淤泥 473.49m³)。

    2.5资金来源:2023 年天津静海区社会帮扶资金 (镇农领发[2023]22 号文件)。

    2.6计划工期: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1月03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1月23日(根据天气原因或封冻期,工期顺延)。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8质量要求:合格。

    2.9标段划分:无。

    2.10招标控制价:***.79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必须在有效内期);

    3.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或信用甘肃”查询结果为准并提供网站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公章。(以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3.3供应商须上传实施方案;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方式

    4.1招标人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4.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5、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5.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2日12时00分至2023年12月25日12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同时编制上传针对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5.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5.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注:招标人将参照相关评审内容,对各竞标人所上传的总体实施方案综合评审,各竞标人应充分考虑所传资料的完整性和质量优化性。

    6、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6.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3年12月25日12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6.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6.3本次报价包含相关费用。

    7、结果公示

    7.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7.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正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镇原县新集镇人民政府

    地 址:镇原县新集镇西街1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正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北辰大厦1015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信息
  • 附件1:清单--新集镇王岘子村环境整治项目.pdf
  • 附件2:招标文件---新集镇王岘子村环境整治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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