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政府采购限额以下]崇信县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中医文化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政府采购限额以下]崇信县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中医文化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甘肃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甘肃 平凉市 | 采购单位 | 崇信县中医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恒晟新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崇信县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中医文化建设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崇信县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中医文化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HSXH20240102
采购标段信息
公告内容
崇信县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中医文化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甘肃省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及《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及批复要求的有关规定,甘肃恒晟新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崇信县中医医院的委托,对崇信县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中医文化建设工程以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报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XH20240102
项目名称:崇信县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中医文化建设工程
最高限价:***.11元。
采购需求:拟为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购置安装标识牌、门牌等工程
清单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银行许可证);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扫描件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2)供应商必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3)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供应商如为外省企业,须提供注册地所在省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三、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1.供应商请于2024年1月4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1月6日17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竞价时间: 2024年1月6日 17时00分前提交。
3.本次竞价各供应商仅限一轮报价,未按公告要求按时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内容不全以及未按竞价时间进行报价者视为无效投标。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天。
五、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投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2.结果公示:
(1)代理机构将根据此次招标公告对供应商上传的资质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按公告竞价时间要求时限进行网上报价,网上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依据最低价中标法自动确定成交人,随后发布成交公示。
(2)被邀请企业一旦报名响应投标,竞价结束后须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不限于)资格证明文件、详细的报价清单、实施方案打印胶装成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或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被邀请企业承担。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崇信县中医医院
地 址:崇信县滨河路6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恒晟新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泾川县世纪花园A区6号楼100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附件信息
附件1:竞价文件崇信县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中医文化建设工程.pdf 附件2:工程量清单崇信县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中医文化.pdf
交易编号:HSXH20240102
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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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崇信县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中医文化建设工程 | ||
采购单位 | 崇信县中医医院 | 交易编号 | HSXH20240102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基本信息 | |||
---|---|---|---|
采购单位 | 崇信县中医医院 | ||
采购方式 | 邀请采购 | 项目类型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01-05 00: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1-06 17: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价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公告(投标)开始时间 | 2024-01-04 00:00:0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1-06 17:00:00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 |
---|---|---|---|---|
1 | 崇信县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中医文化建设工程001 | HSXH20240102 | 工程类 | ***.11(元) |
公告内容
崇信县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中医文化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甘肃省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及《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及批复要求的有关规定,甘肃恒晟新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崇信县中医医院的委托,对崇信县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中医文化建设工程以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报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XH20240102
项目名称:崇信县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中医文化建设工程
最高限价:***.11元。
采购需求:拟为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购置安装标识牌、门牌等工程
清单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银行许可证);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扫描件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2)供应商必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3)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供应商如为外省企业,须提供注册地所在省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三、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1.供应商请于2024年1月4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1月6日17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竞价时间: 2024年1月6日 17时00分前提交。
3.本次竞价各供应商仅限一轮报价,未按公告要求按时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内容不全以及未按竞价时间进行报价者视为无效投标。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天。
五、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投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2.结果公示:
(1)代理机构将根据此次招标公告对供应商上传的资质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按公告竞价时间要求时限进行网上报价,网上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依据最低价中标法自动确定成交人,随后发布成交公示。
(2)被邀请企业一旦报名响应投标,竞价结束后须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不限于)资格证明文件、详细的报价清单、实施方案打印胶装成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或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被邀请企业承担。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崇信县中医医院
地 址:崇信县滨河路6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恒晟新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泾川县世纪花园A区6号楼100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附件信息
附件1:竞价文件崇信县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中医文化建设工程.pdf 附件2:工程量清单崇信县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中医文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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