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限额以下工程建设]临潭县中部片区(新城镇)生态及地质灾害搬迁安置小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跟踪审计服务成交公示
【招标结果】[限额以下工程建设]临潭县中部片区(新城镇)生态及地质灾害搬迁安置小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跟踪审计服务成交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甘肃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甘肃 庆阳市 | 采购单位 | 宁县中村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陇东顺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临潭县中部片区(新城镇)生态及地质灾害搬迁安置小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跟踪审计服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2023年宁县中村镇苏韩村乡村建设示范村一、二组 进户路硬化工程(三次)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NFDL-2024-001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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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甘肃恩菲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1)房屋建筑 |
联系人 | 马 工 | 联系电话 | 18418020888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3-07-28 14: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07-31 17: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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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临潭县中部片区(新城镇)生态及地质灾害搬迁安置小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跟踪审计服务001 | NFDL-2024-001 | 服务-监理 | ***.0(元) |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宁县中村镇苏韩村乡村建设示范村一、二组进户路硬化工程(三次),已由宁发改〔2023〕15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县中村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2023年财政衔接补助资金和东西协作帮扶资金及群众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陇东顺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以邀请招标方式通过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企业库中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内容:拟建路线全长2.241km,该项目路线由99条进户路组成,起终点接村内主干道。路基路面同宽2.5m,路面结构层采用:12cm厚水泥混凝土面层+15cm厚(10%)石灰土基层。(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636636.00元。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2建设地点:宁县中村镇苏韩村。
2.3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8月7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3年9月7日。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格。
3. 2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管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在单位为其购买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取得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项目。项目总工程师必须为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3. 4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3. 5 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4、招标方式
4.1招标人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4.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的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5、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5.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与2023年7月28日14时00分至2023年7月30日18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同时编制上传针对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PDF格式加盖公章)。
5.2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5.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6、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6.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3年7月31日17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6.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6.3本次报价包含相关费用。
7、结果公示
7.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代理公司于竞价结束后发布成交公示。
7.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编制针对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WORD、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后送至甘肃陇东顺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县中村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县中村镇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陇东顺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安定东路38号
联 系人:***
联系电话:***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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