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甘肃某部驻兰单位副食品供应商选取项目需求公示(2024-JW29-F1001)

所属地区:甘肃兰州市 发布日期:2024-01-09

【招标预告】甘肃某部驻兰单位副食品供应商选取项目需求公示(2024-JW29-F1001):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甘肃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甘肃 兰州市 采购单位 甘肃某部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甘肃某部驻兰单位副食品供应商选取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甘肃某部驻兰单位副食品供应商选取项目需求公示(2024-JW29-F1001)
我部拟对甘肃某部驻兰单位副食品供应商选取项目组织实施采购,现将该项目需求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编号):
项目名称:甘肃某部驻兰单位副食品供应商选取项目
项目编号:2024-JW29-F1001
 二、项目预算:无;
三、公示时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投标(报价)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7.供应商须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截图)。
8. 需提供“供应商诚信承诺、保密承诺、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及近三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承诺说明。
9.本项目特定资格:供应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二)基本要求
★1.投标单位要保证各类证件齐全有效,需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每次应提供正规发票,不能提供正规发票的不予结款。
★2.投标单位提供的预包装食品需有电子一票通,蔬菜类需提供农药检测报告,畜禽肉类需提供同批次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禽蛋类须保证7日内产品。冷冻食品生产日期不超过保质期的二分之一,熟食需提供近期检测报告(提供2023年以来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单位需具备食品检测能力或购买食品安全保险(提供承诺函)。
4.投标单位需具有综合配送能力(实力),能够独立完成副食品、肉鱼禽蛋奶、蔬菜、调料、水果、饮料等的集中配送(提供承诺函)。
★5.投标单位需有固定的配送场所、专门的仓储库(保鲜库、冻品冷库),配送车辆不得少于15台。
★6.各类副食品仓储、管理、配送人员必须为年满18周岁的供应商内部员工,并提供相关人员的健康证明、以及本单位为其购买的2023年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和。配送人员应相对稳定,如有人员变动,供应商须及时通知采购人。
   7.上级单位要求采购扶贫点农副产品时,供应商应承诺购买(提供承诺函)。
  (三)选取使用办法
本项目公开招标5家副食品供应商,建立2024年度驻兰单位副食品供应商入围名录,指导各单位采取代表投票方式选定至少2家供应商组织配送,实行定期轮换、交叉配送和末尾淘汰,对未按合同履约或供货、服务质量达不到80%以上满意度的,实行强制退出。
(四)报价要求
★1.以驻地正规农贸批发市场或政府发改委官网公布均价为基准价的,报价执行不低于10%的下浮费率;驻地正规农贸批发市场或政府发改委官网没有公布的品种,以双方市场询价为基准价的,报价应低于当时当地市场零售价的10%以上。
2.本项目的投标报价下浮率为综合下浮率,供应商在填报时应综合考虑相应种类采购内容的商品价,包括原始成本费(食品生产或采购费)、运输费(含装卸费)、人工费、保险费、税费等货到需求方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包含特殊、应急任务交货费用)。
★(五)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金额:签订供应合同的供应商,应向所供应单位财务部门缴纳一年内测算经费不高于10%的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由中标单位与伙食单位自行商议。
2.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对公转账。
3.缴纳时间: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当按照上述规定的金额及形式向需求方递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不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需求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4.退还时间及方式:合同终止后15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出具退还履约保证金函,一次性无息退还。
(六)处罚、违约及清退情况
★1.伙食单位日常副食配送应提前向供应商提报需求,偶然性零星应急配送,供应商应配合尽快送达。具体提报需求时间和交货时限由各单位签订合同时自行与供应商约定。
★2.伙食单位每次对供应商配送副食进行验收,对质量达不到标准,过期、变质产品予以无条件退换,新品应在各单位合同规定时限内送达,同时拍照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备案,并扣除退换产品价值3倍的履约保证金,如有供应商拒绝退换的,拍照留存并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扣除退换产品价值5倍的履约保证金,现场双方签字确认。
3.如有扣除履约保证金的,需在7个工作日内补齐扣除的履约保证金。
4.使用单位每月组织实行集中配送单位的厨房值班员代表及相关人员进行满意度调查,出现1次总满意度达不到80%以上,对供应商予以警告;出现2次,与供应商进行约谈;出现3次,查明主要原因,确属供应商责任的,报本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更换备选供应商组织供应。
5.因供应商原因出现重大违约情况,影响单位任务或日常保障的,一次性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无条件予以清退。
★(七)涉密及应急保障情况说明
中标供应商需与合同甲方签订应急保障协议。遇有任务时,根据甲方需要向甲方一次性提供至少5日份副食品。同时签订保密协议,不得向外界透漏有关涉军、涉密信息。
(八)其他
1.开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对预中标供应商进行现地考察,若发现投标承诺与实地不符,将取消供应商预中标资格;
  ★2.该项目投标保证金5万元,必须以保函方式提供。
    六、技术要求
    ★1.产品要求
按照《副食品验收参考标准》(详见附件)执行,受灾、疫情等其他突发情况条件下必须确保顺畅高效的副食品供应保障。
    七、意见反馈方式及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采购需求(主要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以及需求)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限内致电我站提出申请。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潜在投标方。反馈材料应当写明投标方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清单和资格条件审核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投标方参与本项目,我部也不做书面回复。
联 系 人:李助理、魏助理
电    话:0931-8233319、0931-8233318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
日    期: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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