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年宁县春荣镇石鼓村村庄规划编制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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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甘肃 庆阳市 | 采购单位 | 宁县自然资源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弘鑫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4年宁县春荣镇石鼓村村庄规划编制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4年宁县春荣镇石鼓村村庄规划编制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SHXY-2024002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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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甘肃弘鑫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99)其他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01-11 08: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1-11 18: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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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年宁县春荣镇石鼓村村庄规划编制项目(二次)001 | GSHXY-2024002 | 服务-设计 | ***.0(元) |
公告内容
2024年宁县春荣镇石鼓村村庄规划编制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一、招标条件:
2024年宁县春荣镇石鼓村村庄规划编制项目(二次),招标人为宁县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弘鑫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GSHXY-2024002
2、项目名称:2024年宁县春荣镇石鼓村村庄规划编制项目(二次)
3、建设地点:宁县春荣镇石鼓村
4、服务内容:石鼓村规划区域面积小于等于10平方公里。
5、招标控制价:20万元
6、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 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
(3) 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成立不足一年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4) 提供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的任意一个月, 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说明材料 (如完税说明或零申报记录等) ;
(5) 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的任意一个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说明材料;
(6)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7) 须提供签署完整的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以上 (含乙级) 资质。
四、招标方式
1、招标人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参与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11日8时30分至 2024年1月11日18时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庆阳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同时编制上传针对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注:招标人将参照相关评审内容,对各竞标人所上传的总体实施方案综合评审,各竞标人应充分考虑所传资料的完整性和质量优化性。
六、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4年1月11日18时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七、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代理公司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word格式)及光盘1份(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弘鑫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
电 话:***
代理机构:甘肃弘鑫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马莲河大道市直机关小区103
甘肃弘鑫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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