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限额以下工程建设]S326卓尼至碌曲段二级公路(合作段)项目九座桥防洪评价成交公示

所属地区:甘肃庆阳市 发布日期:2024-01-16

【招标结果】[限额以下工程建设]S326卓尼至碌曲段二级公路(合作段)项目九座桥防洪评价成交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甘肃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甘肃 庆阳市 采购单位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宁县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大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宁县焦村镇高尉小学操场硬化及塑胶篮球场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宁县焦村镇高尉小学操场硬化及塑胶篮球场工程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022

公告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 合作市交通运输局
采购方式 公开 项目类型 (A07)水利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3-08-01 14:00:37 竞价结束时间 2023-08-03 15:00:37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S326 卓尼至碌曲段二级公路(合作段)项目 九座桥防洪评价001 022 服务-设计 ***.0(元)

公告内容

  • 宁县焦村镇高尉小学操场硬化及塑胶篮球场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县焦村镇高尉小学操场硬化及塑胶篮球场工程已由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宁县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转移支付,招标人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宁县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通过庆阳市阳光采购平台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肃省阳光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宁县焦村镇高尉小学操场硬化及塑胶篮球场工程

    2.项目编号:GSDF2022-0802

    3.工程内容:宁县焦村镇高尉小学操场硬化及塑胶篮球场工程,硬化工程场地面积:3000㎡、塑胶篮球场长32米×17米=544㎡等施工图、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4.招标控制价:499768.00元

    5.建设地点:宁县焦村镇高尉小学操场。

    6.质量标准:合格。

    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8.资金来源:上级转移支付。

    9.计划工期:总工期1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08月07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3 年08月2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

    (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止时间与上传时间相同;

    (5)投标人必须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书》;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

    1、招标人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报名及资格文件上传

    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1 日14:00至2023年8月3日15:00 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庆阳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同时编制上传针对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注:招标人将参照相关评审内容,对各竞标人所上传的总体实施方案综合评审,各竞标人应充分考虑所传资料的完整性和质量优化性。

    六、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 2023年8月3日 15:00 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七、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优先

    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

    2.通过竞价成交的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

    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大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宁县委员会

    地 址:宁县新宁镇人民路3号

    代理机构:甘肃大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庆化大道7号

    项目联系人及方式:

    联 系 人:***

    电 话:***

    2023 年8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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