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政府采购限额以下]灵台县独店众鑫农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果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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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甘肃 平凉市 | 采购单位 | 灵台县独店众鑫农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伟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灵台县独店众鑫农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果框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灵台县独店众鑫农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果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GSWY-2024-001
采购标段信息
公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甘肃省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有关规定,甘肃伟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台县独店众鑫农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委托,对“灵台县独店众鑫农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果框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投标。
一、项目编号:GSWY-2024-001
二、采购内容、预算金额及评标办法
1. 采购内容
2.预算金额:29.98万元。高于预算价的为无效投标。
3.评标办法: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成交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
三、采购需求:
交接时间及地点:由中标方负责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将采购货物运到采购人指定地方交接并负责安装到位。运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装卸、人工、安全责任等一切相关费用由供方负担。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企业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凭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2021年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3.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企业法人、身份证号);
4.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天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登记及资质上传时间:
1.请于2024年01月15日12时00分至2024年01月20日12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未按规定时限上传或内容不全者将不予通过。
六、竞价结束时间
1.请于2024年01月21日23时59分之前上传投标报价。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请投标人仔细核对报价)。
七、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户名:甘肃伟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70806650910003531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台支行
1.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
本项目的投标登记号:GSWY-2024-001
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3.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节假日、公休日和银行营业时间、系统交换等因素,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相关要求
1.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中标公示结束后,投标人需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版U盘2份、光盘1份送至甘肃伟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灵台县中台镇西大街社区溪河大道2号),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独店众鑫农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地 址:灵台县独店镇景村村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甘肃伟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灵台县中台镇西大街社区溪河大道2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附件信息
附件1:采购招标文件++灵台县独店众鑫农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果框采购项目.pdf
交易编号:GSWY-2024-001
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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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灵台县独店众鑫农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果框采购项目 | ||
采购单位 | 甘肃伟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编号 | GSWY-2024-001 |
采购方式 | 公开 | 资金来源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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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甘肃伟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采购方式 | 公开采购 | 项目类型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01-21 00: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1-21 23:59: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价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公告(投标)开始时间 | 2024-01-15 12:00:0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1-20 12:00:00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 |
---|---|---|---|---|
1 | 灵台县独店众鑫农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果框采购项目001 | GSWY-2024-001 | 货物类 | ***.00(元) |
公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甘肃省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有关规定,甘肃伟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台县独店众鑫农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委托,对“灵台县独店众鑫农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果框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投标。
一、项目编号:GSWY-2024-001
二、采购内容、预算金额及评标办法
1. 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1 | 果框 | 1435 | 个 |
2.预算金额:29.98万元。高于预算价的为无效投标。
3.评标办法: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成交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
三、采购需求:
交接时间及地点:由中标方负责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将采购货物运到采购人指定地方交接并负责安装到位。运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装卸、人工、安全责任等一切相关费用由供方负担。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企业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凭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2021年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3.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企业法人、身份证号);
4.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天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登记及资质上传时间:
1.请于2024年01月15日12时00分至2024年01月20日12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未按规定时限上传或内容不全者将不予通过。
六、竞价结束时间
1.请于2024年01月21日23时59分之前上传投标报价。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请投标人仔细核对报价)。
七、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户名:甘肃伟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70806650910003531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台支行
1.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
本项目的投标登记号:GSWY-2024-001
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3.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节假日、公休日和银行营业时间、系统交换等因素,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相关要求
1.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中标公示结束后,投标人需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版U盘2份、光盘1份送至甘肃伟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灵台县中台镇西大街社区溪河大道2号),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独店众鑫农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地 址:灵台县独店镇景村村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甘肃伟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灵台县中台镇西大街社区溪河大道2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附件信息
附件1:采购招标文件++灵台县独店众鑫农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果框采购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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