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静宁县2024年农作物户用晾晒场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静宁县2024年农作物户用晾晒场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甘肃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甘肃 平凉市 | 采购单位 | 静宁县乡村振兴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鑫众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静宁县2024年农作物户用晾晒场建设项目(设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静宁县2024年农作物户用晾晒场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XZK2024YG-002
采购标包信息
公告内容
静宁县2024年农作物户用晾晒场建设项目(设计)邀请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甘肃省2022-202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甘肃鑫众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静宁县乡村振兴局的委托,对“静宁县2024年农作物户用晾晒场建设项目(设计)”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XZK2024YG-002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静宁县2024年农作物户用晾晒场建设项目(设计)
2.项目概况:对静宁县2024年农作物户用晾晒场建设项目提供设计服务。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程规范标准,质量合格。
4.招标内容:本项目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招标图纸及其他资料等内容)。
5.标段划分:本项目设计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6.设计周期:60个日历天
三、预算金额及评标办法
1.预算金额:16.3万元
2.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前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
3.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技术人员配备、资金和社会信誉等方面具有履行项目合同的能力。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4.人员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需直接参与本项目设计全过程;
5.必 须 为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及竞价时间
1. 邀请:我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1月17日23时59分59秒在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采购招标平台”发出邀请,投标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101.37.128.53)注册成功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网上邀请报名,邀请通过成功后方可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2. 竞价时间:2024年1月18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1月18日23时59分59秒 。
3.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4.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六、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通过竞价成交的竞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投标文件纸质版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鑫众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静宁县教育局家属楼4单元301),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静宁县乡村振兴局
地 址: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城关镇中街95号
联 系 人:***
电 话:***
代理机构:甘肃鑫众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静宁县中街教育局家属楼4单元301
联 系 人:***
电 话:***
附件信息
附件1:盖章文件.PDF
交易编号:XZK2024YG-002
公告基本信息 | |||
---|---|---|---|
采购单位 | 甘肃鑫众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2)市政 |
联系人 | 马主任 | 联系电话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01-17 00: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1-18 23:55:5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
1 | 静宁县2024年农作物户用晾晒场建设项目(设计)001 | XZK2024YG-002 | 服务-设计 | ***.0(元) |
公告内容
静宁县2024年农作物户用晾晒场建设项目(设计)邀请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甘肃省2022-202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甘肃鑫众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静宁县乡村振兴局的委托,对“静宁县2024年农作物户用晾晒场建设项目(设计)”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XZK2024YG-002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静宁县2024年农作物户用晾晒场建设项目(设计)
2.项目概况:对静宁县2024年农作物户用晾晒场建设项目提供设计服务。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程规范标准,质量合格。
4.招标内容:本项目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招标图纸及其他资料等内容)。
5.标段划分:本项目设计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6.设计周期:60个日历天
三、预算金额及评标办法
1.预算金额:16.3万元
2.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前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
3.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技术人员配备、资金和社会信誉等方面具有履行项目合同的能力。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4.人员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需直接参与本项目设计全过程;
5.必 须 为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及竞价时间
1. 邀请:我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1月17日23时59分59秒在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采购招标平台”发出邀请,投标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101.37.128.53)注册成功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网上邀请报名,邀请通过成功后方可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2. 竞价时间:2024年1月18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1月18日23时59分59秒 。
3.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4.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六、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通过竞价成交的竞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投标文件纸质版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鑫众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静宁县教育局家属楼4单元301),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静宁县乡村振兴局
地 址: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城关镇中街95号
联 系 人:***
电 话:***
代理机构:甘肃鑫众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静宁县中街教育局家属楼4单元301
联 系 人:***
电 话:***
附件信息
附件1:盖章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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