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金塔县2023年第一批草原植被恢复费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甘肃酒泉市 发布日期:2024-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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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甘肃 酒泉市 采购单位 金塔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嘉鑫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金塔县2023年第一批草原植被恢复费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金塔县2023年第一批草原植被恢复费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金塔县2023年第一批草原植被恢复费项目
公告开始时间: 2024-02-01 11:23:08
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4-02-02 15: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否
竞价开始时间: 2024-02-02 15:01: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4-02-02 17:30:00
是否设置降价幅度: 否
降价幅度(元):
是否设置延时报价: 否
延时报价时间(分钟):
延时报价次数:
招标人: 甘肃嘉鑫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标包信息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标包合同估算价(元)
金塔县2023年第一批草原植被恢复费项目 GSJXY(2024)001号 工程施工
***

公告内容
附件下载
附件1:
金塔县2023年第一批草原植被恢复费项目.PDF
金塔县2023年第一批草原植被恢复费项目
竞价邀请公告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招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8〕223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的通知》(甘政办〔2018〕168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限额以下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发包方式的指导意见(试行)》、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甘肃嘉鑫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塔县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对“金塔县2023年第一批草原植被恢复费项目”以邀请方式进行采购,确定金塔县远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酒泉市寅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酒泉优胜美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三家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GSJXY(2024)001号
二、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采购预算金额:¥***.00元、大写:肆拾伍万壹仟柒佰壹拾元整
四、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含草原生态保护、草原生态保护及荒漠化治理、退化草原综合治理、退化及沙化草原综合治理、草原生态恢复治理、草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中其中一项内容,并且在此公告发布之日当日至报名结束日当日期间不得 变更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格要求文件须以扫描件加盖公章形式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
六、注册须知:
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ggzyjypt.com.cn/)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七、报名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请投标人于2024年2月1日—2月2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jypt.com.cn/)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自行报名,报名成功后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查资料。
竞价截止时间:2024年2月2日17时30分。
八、相关要求:
1、投标人上传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并逐页加盖公司公章。
2、投标人的报价中必须包含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3、本项目采购以“最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名 称:金塔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 址:金塔县解放路79号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嘉鑫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北大街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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