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其他]临潭县中藏药材标准化加工基地项目EPC总承包公示
【招标公告】[其他]临潭县中藏药材标准化加工基地项目EPC总承包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甘肃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甘肃 甘南藏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甘肃云牧牧丰药业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南州羚艺建筑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临潭县中藏药材标准化加工基地项目EPC总承包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项目
| 招标项目名称: | 临潭县中藏药材标准化加工基地项目EPC总承包 | ||
| 项目类型: | 其他 | 项目编号: | LY-gczb2024-001 |
| 招标人: | 甘肃云牧牧丰药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南州羚艺建筑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资金来源: | 详见招标公告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监督机构: | 临潭县农业农村局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45007.300000 |
| 招标方案说明: | 项目占地约79.83亩,主要利用本地中药材生产中药饮片、中药颗粒、营养口服液、汤料和特色食品等。 新建内容主要包括1#~3#加工厂房、1#~2#智能仓库、综合楼、综合站房和门卫。项目总建筑面积50440m2,其中厂房、仓库、综合站房面积44360m2;配套设施面积6000m2。新购置设备包括中药饮片生产线、中药配方颗粒生产线、营养口服液生产线等生产设备,以及为生产、生活配套的公用设备、设施。(注:建设内容以实际核算为准) |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项目占地约79.83亩,主要利用本地中药材生产中药饮片、中药颗粒、营养口服液、汤料和特色食品等。 新建内容主要包括1#~3#加工厂房、1#~2#智能仓库、综合楼、综合站房和门卫。项目总建筑面积50440m2,其中厂房、仓库、综合站房面积44360m2;配套设施面积6000m2。新购置设备包括中药饮片生产线、中药配方颗粒生产线、营养口服液生产线等生产设备,以及为生产、生活配套的公用设备、设施。(注:建设内容以实际核算为准) | ||
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招标控制价
- 1
- E6230000614004580001001
- 45007.30万元
- 总承包
- 查看招标控制价
- 标段名称:
- E6230000614004580001001临潭县中藏药材标准化加工基地项目EPC总承包
- 招标控制价:
- 综合评标法元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3.1 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设计资质类别及级别)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 ,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施工资质类别及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项目规模、特点及要求合理配备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有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省外企业进入甘肃从事施工活动须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方可在我省从事施工活动。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3.2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设计建筑专业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设计结构专业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和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设计总图专业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城乡(市)规划师 执业资格和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设计给排水专业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资格和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设计电气专业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和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安全员与安全生产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或机电安装工程)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证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3.3.1.2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近三年(指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设计业绩(可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注;以5万㎡及以上综合厂房面积为准) 3.4 其他:投标人(联合体双方)近三年(2021-2023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投标人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2)不具备资格要求的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以达到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3)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和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联合体各成员代表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 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总承包项目经理(即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任的总承包项目经理)。
- 标段内容:
- 项目占地约79.83亩,主要利用本地中药材生产中药饮片、中药颗粒、营养口服液、汤料和特色食品等。 新建内容主要包括1#~3#加工厂房、1#~2#智能仓库、综合楼、综合站房和门卫。项目总建筑面积50440m2,其中厂房、仓库、综合站房面积44360m2;配套设施面积6000m2。新购置设备包括中药饮片生产线、中药配方颗粒生产线、营养口服液生产线等生产设备,以及为生产、生活配套的公用设备、设施。(注:建设内容以实际核算为准)。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招标控制价
- 1
- E6230000614004580001001
- 45007.30万元
- 总承包
- 查看招标控制价
- 标段名称:
- E6230000614004580001001临潭县中藏药材标准化加工基地项目EPC总承包
- 招标控制价:
- 综合评标法元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3.1 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设计资质类别及级别)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 ,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施工资质类别及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项目规模、特点及要求合理配备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有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省外企业进入甘肃从事施工活动须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方可在我省从事施工活动。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3.2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设计建筑专业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设计结构专业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和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设计总图专业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城乡(市)规划师 执业资格和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设计给排水专业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资格和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设计电气专业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和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安全员与安全生产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或机电安装工程)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证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3.3.1.2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近三年(指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设计业绩(可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注;以5万㎡及以上综合厂房面积为准) 3.4 其他:投标人(联合体双方)近三年(2021-2023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投标人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2)不具备资格要求的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以达到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3)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和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联合体各成员代表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 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总承包项目经理(即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任的总承包项目经理)。
- 标段内容:
- 项目占地约79.83亩,主要利用本地中药材生产中药饮片、中药颗粒、营养口服液、汤料和特色食品等。 新建内容主要包括1#~3#加工厂房、1#~2#智能仓库、综合楼、综合站房和门卫。项目总建筑面积50440m2,其中厂房、仓库、综合站房面积44360m2;配套设施面积6000m2。新购置设备包括中药饮片生产线、中药配方颗粒生产线、营养口服液生产线等生产设备,以及为生产、生活配套的公用设备、设施。(注:建设内容以实际核算为准)。
- 标段名称:
- E6230000614004580001001临潭县中藏药材标准化加工基地项目EPC总承包
- 招标控制价:
- 综合评标法元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3.1 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设计资质类别及级别)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 ,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施工资质类别及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项目规模、特点及要求合理配备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有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省外企业进入甘肃从事施工活动须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方可在我省从事施工活动。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3.2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设计建筑专业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设计结构专业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和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设计总图专业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城乡(市)规划师 执业资格和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设计给排水专业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资格和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设计电气专业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和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安全员与安全生产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或机电安装工程)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证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3.3.1.2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近三年(指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设计业绩(可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注;以5万㎡及以上综合厂房面积为准) 3.4 其他:投标人(联合体双方)近三年(2021-2023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投标人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2)不具备资格要求的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以达到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3)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和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联合体各成员代表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 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总承包项目经理(即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任的总承包项目经理)。
- 标段内容:
- 项目占地约79.83亩,主要利用本地中药材生产中药饮片、中药颗粒、营养口服液、汤料和特色食品等。 新建内容主要包括1#~3#加工厂房、1#~2#智能仓库、综合楼、综合站房和门卫。项目总建筑面积50440m2,其中厂房、仓库、综合站房面积44360m2;配套设施面积6000m2。新购置设备包括中药饮片生产线、中药配方颗粒生产线、营养口服液生产线等生产设备,以及为生产、生活配套的公用设备、设施。(注:建设内容以实际核算为准)。
- 标段名称:
- E6230000614004580001001临潭县中藏药材标准化加工基地项目EPC总承包
- 招标控制价:
- 综合评标法元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3.1 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设计资质类别及级别)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 ,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施工资质类别及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项目规模、特点及要求合理配备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有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省外企业进入甘肃从事施工活动须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方可在我省从事施工活动。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3.2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设计建筑专业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设计结构专业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和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设计总图专业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城乡(市)规划师 执业资格和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设计给排水专业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资格和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设计电气专业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和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安全员与安全生产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或机电安装工程)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证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3.3.1.2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近三年(指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设计业绩(可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注;以5万㎡及以上综合厂房面积为准) 3.4 其他:投标人(联合体双方)近三年(2021-2023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投标人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2)不具备资格要求的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以达到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3)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和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联合体各成员代表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 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总承包项目经理(即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任的总承包项目经理)。
- 标段内容:
- 项目占地约79.83亩,主要利用本地中药材生产中药饮片、中药颗粒、营养口服液、汤料和特色食品等。 新建内容主要包括1#~3#加工厂房、1#~2#智能仓库、综合楼、综合站房和门卫。项目总建筑面积50440m2,其中厂房、仓库、综合站房面积44360m2;配套设施面积6000m2。新购置设备包括中药饮片生产线、中药配方颗粒生产线、营养口服液生产线等生产设备,以及为生产、生活配套的公用设备、设施。(注:建设内容以实际核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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