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静宁县威戎镇2024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静宁县威戎镇2024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甘肃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甘肃 平凉市 | 采购单位 | 静宁县威戎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康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静宁县威戎镇2024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静宁县威戎镇2024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静宁县威戎镇人民政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3-22 10: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NJY2024ZC-116
项目名称:静宁县威戎镇2024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预算金额:188.0(万元)
最高限价:188.0(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位于静宁县威戎镇,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1.巷道硬化:硬化新华村新华组、新胜村五社各巷道共计101条,总硬化面积3000平方米,其中新华村新华组941平方米、新胜村五社2059平方米,巷道宽度1.5米-7米不等,路面结构层为16厘米厚水泥混凝土面层+15厘米厚天然砂砾垫层。2.安全护坡:在新胜村五社修建安全护坡1处共计800平方米,护坡高3米-5米,护坡基础垫层采用C15素混凝土,护坡间距3.6米设置尺寸为370毫米×370毫米混凝土柱,护坡下基础为条形砖砌基础+150厚C15混凝土垫层+素土夯实,护坡自重标准值为5千牛/平方米。3.排洪渠:在新胜村五社新建梯形截面排洪渠310米,底宽0.6米、顶宽1米、深0.8米,采用C20混凝土进行加固,加固厚度20厘米。4.排水渠:在新华村新华社道路沿线修建现浇混凝土梯形截面排水渠2000米,上口宽0.5米、下底宽0.3米、深0.4米,采用C20混凝土进行加固,加固厚度15厘米。5.人行道铺设:在新华村新华组、新胜村三、四、五社铺设人行步道5325平方米(含路缘石1200米),铺装构造为60厚渗水砖(120×240×60)+30厚1:3干硬性水泥砂浆结合层+150厚C15混凝土垫层+150天然级配碎石+素土夯实,人行道封边路缘石用1:3水泥砂浆稳定在人行道混凝土垫层上,内侧封边路缘石用1:3水泥砂浆稳定在人行道混凝土顶层上。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的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半年纳税凭证和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对价格不进行优惠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企业)。(2)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以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所涉及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条件及经验,承认和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各项条款;(2)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甘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符合国家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3-11至2024-03-15,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地点: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lsggzyjy.cn)点击该公告信息页面的“我要投标”并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免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3-22 10:00:00
地点: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开启
时间:2024-03-22 10:00:00
地点: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①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静宁县分中心:http://www.plsggzyjy.cn/f
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静宁县威戎镇人民政府
地 址: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静宁县威戎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康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静宁县德顺小学对面盐业公司二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静宁县威戎镇人民政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3-22 10: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NJY2024ZC-116
项目名称:静宁县威戎镇2024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预算金额:188.0(万元)
最高限价:188.0(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位于静宁县威戎镇,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1.巷道硬化:硬化新华村新华组、新胜村五社各巷道共计101条,总硬化面积3000平方米,其中新华村新华组941平方米、新胜村五社2059平方米,巷道宽度1.5米-7米不等,路面结构层为16厘米厚水泥混凝土面层+15厘米厚天然砂砾垫层。2.安全护坡:在新胜村五社修建安全护坡1处共计800平方米,护坡高3米-5米,护坡基础垫层采用C15素混凝土,护坡间距3.6米设置尺寸为370毫米×370毫米混凝土柱,护坡下基础为条形砖砌基础+150厚C15混凝土垫层+素土夯实,护坡自重标准值为5千牛/平方米。3.排洪渠:在新胜村五社新建梯形截面排洪渠310米,底宽0.6米、顶宽1米、深0.8米,采用C20混凝土进行加固,加固厚度20厘米。4.排水渠:在新华村新华社道路沿线修建现浇混凝土梯形截面排水渠2000米,上口宽0.5米、下底宽0.3米、深0.4米,采用C20混凝土进行加固,加固厚度15厘米。5.人行道铺设:在新华村新华组、新胜村三、四、五社铺设人行步道5325平方米(含路缘石1200米),铺装构造为60厚渗水砖(120×240×60)+30厚1:3干硬性水泥砂浆结合层+150厚C15混凝土垫层+150天然级配碎石+素土夯实,人行道封边路缘石用1:3水泥砂浆稳定在人行道混凝土垫层上,内侧封边路缘石用1:3水泥砂浆稳定在人行道混凝土顶层上。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的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半年纳税凭证和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对价格不进行优惠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企业)。(2)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以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所涉及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条件及经验,承认和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各项条款;(2)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甘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符合国家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3-11至2024-03-15,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地点: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lsggzyjy.cn)点击该公告信息页面的“我要投标”并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免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3-22 10:00:00
地点: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开启
时间:2024-03-22 10:00:00
地点: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①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静宁县分中心:http://www.plsggzyjy.cn/f
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静宁县威戎镇人民政府
地 址: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静宁县威戎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康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静宁县德顺小学对面盐业公司二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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