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设备类】中国电建江西电建公司白银立昇新能源50万千瓦一期10万千瓦集中式风电项目其他电力工业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竞谈公告
【招标公告】【设备类】中国电建江西电建公司白银立昇新能源50万千瓦一期10万千瓦集中式风电项目其他电力工业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竞谈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甘肃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甘肃 白银市 | 采购单位 | 江西电建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白银立昇新能源50万千瓦一期10万千瓦集中式风电项目其他电力工业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31-240185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江西电建公司白银立昇新能源50万千瓦一期10万千瓦集中式风电项目其他电力工业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批准:傅军华
编制:***
采 购 人:江西电建公司
采购机构:
2024年03月
中国·(国内华东江西省南昌市-广州路69号)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1、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3、响应人资格要求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5、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6、联系方式
7、监督机构
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响应人须知
3.6 响应文件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1、竞争性谈判费用
2、竞争性谈判文件
2.1 竞争性谈判文件
2.2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
2.3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
3、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3.1 响应文件的构成:
3.2 资格审查资料
3.3 竞争性谈判报价
3.4 竞争性谈判有效期
3.5 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3.7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
3.8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3.9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谈判与评审
4.1 谈判小组
4.2 谈判步骤
4.4 谈判记录
5、合同授予
5.1 合同授予
5.2 采购人在授标时保留的权利
5.3 合同的签订
6、 纪律和监督
7、 评分细则及评分表(以实际评标评分表为准)
表1:报价部分评审细则(满分50分)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1.甲方采购的产品(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及价款
2.产品标准要求
3.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4.货款支付
5.到货时间及地点
6.包装
7.检验与验收
8. 权利瑕疵担保及环境保护的约定
9.技术服务和联络
10.安装、调试、试运和验收
11.违约责任
12.分包与外购
13.变更
14.不可抗力
15.通知与送达
16.争议解决
17.保密
18.合同文件包括此合同书和下列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9.合同生效及其它
附件一 项目设备采购
廉 政 责 任 书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竞争性谈判报价函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保证金
四、报价表
五、装运方案
六、响应人信息
七、类似业绩资料
八、响应人廉政承诺书
九、商务偏差表
十、响应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十一、技术偏差表
十二、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说明书与技术资料
十三、需外购的零部件或设备清单
十四、附表
第五章 项目说明及技术文件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
1、采购项目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白银立昇新能源50万千瓦集中式风力发电项目一期配套10MW/20MWh储能系统设备,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报价及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白银立昇新能源50万千瓦集中式风力发电项目一期
(2)项目概况:白银立昇新能源50 万千瓦集中式风力发电项目位于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武川乡,项目涉及崖渠村、独山村、东台村、大井子村、宋梁村、中山村、新安村、红舰村八个村社。本项目规划容量为50 万千瓦,本期为一期10 万千瓦。项目规划装机100MW,项目年发电量2.13亿kWh,年等效满负荷运行小时数为2130h,配套建设储能10MW/20MWh,由磷酸铁锂电池、储能双向变流器(PCS)、箱变、EMS、升压站及附属设施等组成,项目预计2024年建成投产。
(3)采购范围:本次竞谈 10MW/20MWh储能系统设备 ,详细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4)交货时间: 2024年4月30日前全部到货,具体由甲方通知
(5)交货地点:项目指定地点
(6)付款方式:电汇/银承(6个月),配合甲方第三方支付
(7)付款比例:预付10%、投料20%、到货30%、调试35%、质保5%
(7)质量要求: 合格,详见技术规范书
3、响应人资格要求
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响应人具备以下条件:
投标人应是在中国注册的生产制造企业,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生产经验并具有相关部门颁布的认证证书或同等资格证明文件。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和制造企业或储能设备集成商,注册资本金人民币 3000 万元及以上。
2)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产品通过国家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竞谈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8)响应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9)其它技术要求。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竞谈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竞谈者,请于2024年03月27日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竞谈性谈判文件,集采平台的注册和使用均免费。
2、有意参加竞谈者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及购买竞谈文件缴费凭证后方可下载标书:购买竞谈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竞谈项目购买竞谈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3、竞谈文件每套工本费为人民币(大写): 零元 整(¥ 0 )。
5、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谈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3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响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集采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解密及签到等流程须各响应人在线进行操作。响应人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竞谈,办理方式1)直接下载“中招易采”APP自助办理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09508;方式2)请登陆https://ec.powerchina.cn/caHandle.html联系客服提供相关材料办理实体数字证书,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投标,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投标失败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各响应人须登陆集采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竞谈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27日10时00分。请各响应人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3)各响应人须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集采平台投标管家客户端进行在线签到,在采购人终止解密前未进行在线签到的响应人将无法进行后续竞谈流程。(建议在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小时前完成在线签到)。
(4)响应截止时间后,各响应人须使用数字证书登陆集采平台投标管家客户端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
2、竞谈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响应人。
3、递交竞标响应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江西电建公司(添加采购人名称)或股份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竞谈响应文件递交和开标。因竞谈响应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竞谈响应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竞谈标响应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4、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6-27-4006,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5、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谈判地点:线上(腾讯会议,会议链接届时发出)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江西电建公司
地 址: 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广州路69号
邮 编: 330001
联 系 人: ***
电 话: ***
7、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察部
监督电话:010-58368596
2024-03-19 21:37:56
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响应人须知
竞争性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3.6 响应文件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响应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竞争性谈判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响应人竞争性谈判时应提交的符合性证明文件应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2)证明设备及服务合格和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样和数据。
(3)对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采购人的要求做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对于有参数要求的运输设备,响应人必须提供所投入服务设备的具体参数值。
1、竞争性谈判费用
不论竞争性谈判结果如何,响应人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包括现场踏勘、组织编写和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及竞争性谈判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均由响应人自理。
2、竞争性谈判文件
2.1 竞争性谈判文件
包括下表所列文件:
2.2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
响应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疑问的,应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2.3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
在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日3天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通过书面通知形式进行修改。
3、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3.1 响应文件的构成:
(1)应包括下列部分:
1)竞争性谈判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保证金
4)报价表
5)装运方案
6)响应人信息
7)类似业绩资料
8)响应人廉政承诺书
9)商务偏差表
10)响应人认为应补充的其他商务资料
11)技术偏差表
1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说明书与技术资料
13)需外购零部件或设备清单
14)附表
注:商务文件部分内容应包含:1-10条内容,其余做在技术文件部分
(2)最终报价文件应包括:
1)最终报价表(含分项报价)
2)谈判小组要求的其他资料
3.2 资格审查资料
(1)“响应人信息”应附竞争性谈判文件所列资格文件复印件,包括响应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若有)、体系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且经响应人盖公司章的复印件。
(3)“业绩及正在执行的供货合同项目表”应附相应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4)“试验报告及鉴定证书”应提供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鉴定报告复印件。国家规定需要生产许可产品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响应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3.3 竞争性谈判报价
(1)报价是指响应人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响应人所有的货物价款,即包括货物的供货、税金、包装、运输、保险、安装调试、验收(含第三方验收)、技术服务、培训、售后服务、材料、中标服务费、增值税等。
(2)响应人必须按附件的首次报价表、各分项报价表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合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3)报价货币人民币(国内设备)或美元、欧元(进口设备)。
(4)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
(5)所有响应人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最终报价的单价和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
(6)对于响应人为完成采购项目设备材料所必需却没有单独列项和报价的服务工作内容以及必需配合使用的工具、设备租赁使用等的费用,以及为完成本合同责任与义务所需的其他所需费用等,采购人均视为已包含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报价总价中。
3.4 竞争性谈判有效期
3.4.1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竞争性谈判有效期为90天。
3.4.2在竞争性谈判有效期内,响应人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4.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竞争性谈判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响应人延长有效期。响应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响应人拒绝延长的,其竞谈失效,但响应人有权收回其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3.5 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3.5.1此项目不需缴纳保证金。
3.7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
(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第四章要求的格式进行编写。
(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包括报价文件)应包括正本一份,副本数量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对正本和副本不一致处,以正本为准。响应人应递交可编辑的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1套(U盘),响应文件的电子版中所有文本文件和表格均分别采用Word和Excel编辑。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应按规定加盖响应人的单位公章。
填写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时,如有修改,则应由响应人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在修改处签名或盖章。
装订要求详见须知前附表。
密封要求详见须知前附表。
3.8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人应在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2)响应人递交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以及未按规定密封和标记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9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人可以修正、补充或撤回已送达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且应密封、加印,并在内层封套面上注明相应的“修改”、“补充”或“撤回”的字样。并须在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前按第3.6款规定的递交。
(2)响应人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4、谈判与评审
4.1 谈判小组
(1)谈判小组由采购机构依法组建。
(2)谈判会议全过程由采购人代表主持,邀请相关监督部门监督整个谈判过程。
4.2 谈判步骤
1.初评
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响应人的资格,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提出澄清问题和谈判内容。
2.与响应人分别谈判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人分别进行谈判,要求响应人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并同时提交二次密闭报价。谈判内容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响应人。
3.综合评议
谈判小组根据响应人的报价情况、响应文件以对响应人进行比较,并对谈判结果进行综合评议,编写竞争性谈判报告,推荐首选及备选成交候选人。
参加竞争性谈判人员必须是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相关技术人员。
4.4 谈判记录
(1)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和结果,向采购人提交谈判报告。谈判报告由谈判小组组长起草,谈判小组全体成员在谈判报告上签字确认,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谈判报告中阐明。
(2)谈判小组在谈判报告中推荐成交候选人。
(3)谈判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初步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算术错误检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资格不符合应对其情况和依据进行说明;
2)与各响应人一对一谈判内容记录;
3)二次/最终密闭报价情况;
4)推荐成交候选人。
5、合同授予
5.1 合同授予
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符合下述要求的响应人:
(1)响应人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2)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5.2 采购人在授标时保留的权利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合同非实质性条款进行增减或变更;
5.3 合同的签订
采购人与成交人协商签订书面合同;
6、纪律和监督
(1)采购人不得泄漏竞争性谈判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响应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响应人不得相互串通竞争性谈判或者与采购人串通竞争性谈判,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竞争性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响应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3)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7、评分细则及评分表(以实际评标评分表为准)
表1:报价部分评审细则(满分50分)
表2:商务部分评审细则(满分10分)
表3:技术部分评审细则(满分40分)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项目
设备
采
购
合
同
采购方: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供货方:
采购方(甲方):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广州路69号
法定代表人:邹胜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1582629401
供货方(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甲、乙双方就产品采购及相关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1.甲方采购的产品(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及价款
1.1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下列产品及所有相关技术资料和证明文件。详见下表:
上述产品生产制造厂商为【 】,以下亦称“货物”或“设备”。
1.2 合同总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 )。
1.3本合同计价本币、结算货币和支付货币均为人民币。
1.4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形式,不受任何调价因素的影响。合同实际结算总价以双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供应量乘以本合同单价为准。
1.5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合同总价款包含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甲方指定收货人之前的所有费用(车板交货),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及利润、税金(专用带抵扣联13%增值税发票)、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仓储费、损耗费、备品备件费用及后续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后续的开箱检验、检验、产品培训、技术服务等伴随服务的费用)。除合同总价款外,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产品标准要求
2.1符合甲方如下特定要求:【本合同条款】;
2.2符合本合同附件甲方的技术要求:
2.3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详见国标号【如有】;
2.4符合补充协议:详见附件【如有】;
2.5如产品变更时双方书面确认同意后,按此变更要求执行产品变更;
2.6与双方签字封样的样品一致,封样样品由甲方保存【如有】;
2.7符合经甲方签字确认的乙方产品规格书或说明书:详见附件【如有】;
2.8上述七项约定互为补充。如本条各款之间存在冲突,则适用标准较高的条款。
2.9 本合同项下货物标准(含配件、辅件等)合同双方同意按附件技术协议及图纸所约定标准执行;乙方提供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要求为本合同产品同批次同质量等级产品.
2.10乙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ISO14000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甲方OHS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3.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3.1产品质保期(保修期)【 】年,自产品到货验收合格次日起计算。产品设计使用寿命【 】年,自产品交付之日起计算。乙方保证所供产品必须满足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和《【 】技术规范书》要求,如两者技术要求有冲突的,以标准高的为准。
3.2乙方保证所供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质量标准规定的质量、工艺、规格和技术性能,满足本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承诺提供的全部产品不存在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产品在其正确安装及正常使用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3.3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故障或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 48 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指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处理。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乙方未按上述约定提供质保服务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处理,相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4 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故障,若属于乙方责任的,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若属于甲方责任的,甲方承担全部维修费用。
3.5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维修后质量保证期相应顺延;如需更换的,质量保证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3.6质量保证期满后,乙方仍应继续提供售后服务。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派人到现场服务,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3.7 未经甲方监造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产品的生产或制造转交(委托)国内工厂(含联营厂)外的OEM或第三方生产制造。
4.货款支付
4.1支付方式: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其他支付形式,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委托第三方支付。若甲方委托第三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应提供委托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名称、住所、开户行、账号等信息如下:
乙方名称:
乙方统一社会代码:
乙方住所:
乙方开户行:
乙方账号:
乙方联系电话:
4.2款项支付: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4.3款项支付: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4.4预付款支付
合同签订后甲方根据项目进度并收到如下资料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10 %的预付款;
(1)由乙方提供履约保函一份,保函金额为合同价格的 10 %,履约保函有效期至所有设备通过性能验收试验且合格日止。
4.5投料款的支付
乙方主要毛坯件采购进厂待加工经甲方确认,甲方在收到相关资料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20 %的投料款。
(1)一份由甲方监造工程师签发的毛坯进厂确认书(含照片、毛坯编号);
(2)由乙方开具合同总价的 30 %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13%税率)。
甲方应在合同签署后3日内将其指派的建造工程师及其相关信息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将主要毛坯件照片及编号发送给甲方监造工程师后,监造工程师应在3日内签发确认书或提出其不予签发的合理理由。如监造工程师未在3日内签发或提出不予签发的合理理由的,视为甲方已确认毛坯件进厂,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上述第(2)项的发票后付款。
4.6 到货款的支付:合同中约定的设备全部到货,甲方在收到相关资料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30 %到货款。
一份由甲方现场负责人及乙方代表共同签字认可的《货物签收单》。
一份由乙方开具合同总价的 30 %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13%税率)。
4.7调试款的支付
所有设备通过性能验收试验合格后7日内,甲方在收到相关资料后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35 %的调试款。
一份由甲方现场负责人及乙方代表共同签字认可的调试验收合格证明。
一份由乙方开具合同总价的 40 %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13%税率)。
4.8质保金的支付
剩余合同总价的 5 %作为设备质量保证金(银行资信3A级企业可以用保函替代),质量保证期满无质量问题或质量保证期出现的质量问题经乙方维修处理符合甲方要求的,验收合格满 3 年后 7 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乙方。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和质保金返还相应顺延。设备质保金支付前必须经过公司相关部门及项目部审批。一旦发生本合同中规定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的情况,协商不成的,甲方有权从尾款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和赔偿金。
4.9关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要求:
4.9.1开票前乙方需与甲方联系并得到甲方的确认
4.9.2乙方应当按照下列信息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用带抵扣联13﹪增值税发票:
甲方名称: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甲方税务登记证号:913600001582629401
甲方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广州路69号
甲方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支行
甲方账号:36001053000052502359
甲方联系电话:0791-88462739
4.10本合同增值税专用发票按下列要求以邮寄快递方式送达。非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寄送的发票甲方未及时收到或者遗失、灭失或毁损等,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广州路69号】
单位名称:【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收 件 人:【 】
联系电话:【 】
4.11乙方对所有开具给甲方的发票,需及时告知收件人,并在邮递前,先发扫描件给收件人确认无误后,方可发出。
5.到货时间及地点
5.1到货时间为: 2024年3月30日前全部到货 。备品及专用工具必须随第一批货物同时发至收货地。若供货时间发生改变,甲方应提前 5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确认后同意甲方根据情况对供货时间做出调整。
5.2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方式 (方式一:一次性/方式二:分期分批) 将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负责交货地点的卸货、码堆。
到货地点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5.3乙方应承担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5.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或甲方的要求按时交货时,应在相关情况发生后 24 小时内以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原因以及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有权视具体情况决定采取如下方式之一进行处理:
(1)酌情延长交货时间,因甲方要求或特殊情况交货延期的,须经双方书面同意。如甲方不具备交货或安装条件时可延迟交货;如果甲方付款延迟,乙方交货期相应延迟。
(2)解除合同,另行采购相关货物。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除在本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形下,乙方均应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5 乙方应按国家及地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保险,确保运输、装卸过程中的一切人员、机械、车辆安全。
5.6 乙方运输、装卸中应采取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环保措施,并应自行承担因环保造成的各类处罚。
5.7 乙方必须对其出入工地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甲方及他方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5.8乙方进入工地现场人员、车辆应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管理制度,对不听从甲方管理的人员、车辆,甲方有权清理出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9 乙方应于货物启运后,通知甲方货物的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价值、车皮号或地点、交货条件和启运日期及预计到达时间。
货物达到地点及联系人:
收货单位及地址:
收货联系人:
联系电话:
6.包装
6.1根据货物特点、运输方式及甲方要求,乙方应采用相应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及惯例要求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并在相应位置标示警示标志,包装应适于长途及工程所在地短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防爆炸和利于装卸等保护措施,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支架或包装垫木,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施工现场。乙方应承担由于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和费用。包装物由乙方免费提供,且由甲方所有,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2乙方应在每一批货物中附至少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书(采用集装箱或中型包装箱装用的,应在每一包装单位中附一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装箱单应注明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生产商、供应商、收货人、发货地、交货地、承运人等。有特殊保护措施要求的货物,应在相应位置标示“向上”“向下”“易碎”“防水”等装卸警示标志。
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同证明书、技术说明(如有)各一份。
6.3 乙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设备名称、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
乙方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合同号、目的地、收货人、设备名称、箱号/件号等有关内容。
6.4 凡由于乙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毁损灭失的,乙方应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
6.5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物流二维码信息系统操作指南》和《箱件清单导入文件》、《装箱清单导入文件》要求,导入相关数据信息,生成二维码,并粘贴至货物包装面。
7.检验与验收
7.1驻厂检验及监造。甲方可以在产品生产或交付前进行驻厂检验及监造,乙方需配合甲方检验监造人员完成相关工作并提供相应资料。乙方提供场所、仪器设备供甲方驻厂人员使用。甲方负责对产品进行抽检(抽检比例由甲方检验监造规范确定),发现产品有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甲方可以通知乙方重新生产,交货时间不顺延。待发货物经甲方驻厂代表检验确认合格或甲方邮件认可后方可发货。乙方无故拒绝或不配合甲方驻厂检验及监造,甲方对乙方产品不予认可。
7.2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后,乙方应立即与甲方和/或甲方指定收货人办理货物交接并签署《货物签收单》。甲方和/或甲方指定收货人签署《货物签收单》不代表甲方对乙方货物质量的确认。如存在数量不足、雨淋、破损、货物瑕疵或缺陷等问题,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采取补足、维修、更换等处理措施。甲方和/或甲方指定收货人签署上述《货物签收单》的日期视为乙方正式交付货物的日期,此后有关货物保管、保险、灭失与毁损的风险由甲方承担,货物所有权亦同时转移给甲方。
7.3开箱检验。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后30日内,乙方、甲方和/或甲方指定收货人应指派代表共同对货物进行开箱检验,共同根据乙方提供的装箱单或合同设备清单检查货物的数量。甲方应在开箱检验前3天通知乙方开箱检验的日期。乙方应派员到甲方指定地点参加开箱检验,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在上述日期内拒绝或未参加检验的,甲方和/或甲方指定收货人有权单独进行检验。对检验结果,视为乙方自动接受。
7.4开箱检验时,双方应共同签署详细的《检验报告》,该报告应详细列明检验结果,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货物短缺、毁损或与合同约定有不符之处。对检验中发现货物短缺、毁损或与合同约定有不符之处的,即为检验不合格。甲方和/或甲方指定收货人有权退回货物,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免费修理、更换或补足以上货物。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额外的运输费用等,由乙方承担。如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乙方未修理、更换或补足,则乙方应承担本合同第11条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7.5如果在开箱检验中发现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货物短缺、毁损或与合同规定有不符之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将修理完毕、更换或补发的货物运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费用由甲方负担。
7.6在共同检验中,甲乙双方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由双方委托权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7.7本条所述检验或检验合格的结果仅视为货物在外观、数量、型号、规格上完好无缺失的证明及乙方履行其义务的必要证据,并不使甲方丧失因货物质量问题而向乙方索赔和求偿的权利,同时不解除乙方对于货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质量缺陷或瑕疵所负有的相应质量保证责任。
7.8 乙方应按照甲方《二维码信息追溯系统》要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上传相关数据,在设备验收中如相关数据缺失,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补充。
8. 权利瑕疵担保及环境保护的约定
8.1乙方保证对设备享有完整的、自主的知识产权且不设有任何担保权利或其他权利,对设备具有所有权或销售权,并向甲方出具相关凭证。若乙方设备发生知识产权或其他类型纠纷,则全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若乙方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或其他类型纠纷牵连到甲方,造成甲方经济或声誉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8.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设备应满足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超标污染物(废水、废气、噪声等)必须积极采取措施处理。
9.技术服务和联络
9.1乙方应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与设备相关的工程设计使用的资料。
9.2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及时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设备监造、检验、土建、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运行、检修等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
9.3乙方应按第9.4条确认的组织计划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并负责完成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及试运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费用应由乙方自行负担。
9.4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30天内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交执行第9.2条中规定的服务工作的组织计划供甲方确认。
9.5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4技术协议中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9.6乙方有义务在必要时邀请甲方参与乙方的技术设计,并向甲方解释技术设计。
9.7如遇有重大问题需要双方立即研究协商时,任何一方均可建议召开会议,在一般情况下,另一方应同意参加。
9.8各次会议及其他联络方式双方均应签订会议或联络纪要,所签纪要双方均应执行。如涉及合同条款有修改时,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批准方可生效。
9.9乙方提出并经双方在会议上确定的安装、调试和运行技术服务方案,乙方如有修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为适应现场条件的要求,甲方有权提出变更或修改意见,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给予充分考虑,应尽量满足甲方要求。
9.10甲乙双方有权将对方所提供的一切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资料分发给与本工程有关的各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但不得向任何与本工程无关的第三方提供。
9.11对盖有“密件”印章的供甲方的资料,双方都有为其保密的义务。
9.12乙方保证其分包商参加并提供合同设备的部分技术服务或去现场工作,由乙方统一组织落实,费用应由乙方自行负担。
9.13凡与本合同设备相连接的其它设备装置,乙方有提供接口和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由此而使甲方发生合同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
9.14乙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应是可胜任此项工作的人员,乙方的服务人员在现场应接受甲方的管理规定。乙方应将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名单在本合同生效后2个月内提交甲方。甲方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乙方现场服务人员,乙方应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甲方认可的服务人员,如果乙方未在收到甲方要求后7天内执行该要求,甲方有权按第11.11条处理。技术服务的具体要求见附件4。
甲方有义务为现场服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工具
10.安装、调试、试运和验收
10.1本合同设备由甲方根据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
10.2本合同设备安装完毕后的验收工作按照附件四的要求进行。
10.3合同设备安装完毕后,乙方应派人进行调试指导,并应尽快解决调试中出现的设备问题,以不影响工期为原则,其所需时间应不超过10天,否则视为延误工期,将按第11.11条处理。
10.4性能验收试验应在每套机组全部设备运转稳定,连续稳定运行72+24小时完毕后120天内进行,这项验收试验由甲方负责,乙方参加。性能验收试验完毕,合同设备达到本合同附件4所规定的各项性能保证值指标后,甲方应在7天内签署由乙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10.5如果合同设备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4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按第10.6条和第11.9条办理。
10.6在不影响本合同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条件下,如有个别微小缺陷,乙方同意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免费修理上述的缺陷,甲方可同意签署初步验收证书。
10.7如果第一次性能验收试验达不到本合同附件4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性能保证值,则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澄清责任,由责任一方采取措施,并在第一次验收试验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第二次验收试验。
10.8在第二次性能验收试验后,如仍有一项或多项指标未能达到本合同附件4所规定的性能保证值,双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责任:
10.9如属乙方原因,则应按本合同第11.8条执行。
10.10如属甲方原因,本合同设备应被认为初步验收通过,此后10天内由甲方代表签署并由乙方代表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此后乙方仍有义务与甲方一起采取措施,使合同设备性能达到保证值。
10.11合同设备最后一批交货到达现场之日起18个月内,如由于甲方原因该合同设备未能进行试运行和性能验收试验,上述18个月期满后即视为通过最终验收,此后15天内,应由甲方签署并由乙方会签本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但不免除设备自身性能缺陷责任。
10.12在合同设备运转稳定,连续稳定运行72+24小时后,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性能验收试验的延误超过3个月,则此后10天内甲方应签署并由乙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
10.13不管合同设备性能验收试验进行一次或二次,甲方将于初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并完成索赔后止15天内按照10.6条的规定签发最终验收证明书。
10.14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任何时候,对由于乙方责任需要进行的检查、试验、再试验、修理或调换,在乙方提出请求时,甲方应作好安排进行配合以便进行上述工作。
10.15在安装、调试和试运过程中,不论合同产品的缺陷或损坏的责任在甲方或是在乙方,乙方均应首先尽快更换或补供设备部件,然后再由双方协商确定设备费用和损失应由哪方承担。
11.违约责任
11.1每套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是指该套合同设备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的12个月,或最后一批交货的设备到货之日起满18个月之日,二者以先到日期为准。
11.2乙方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设备是全新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成熟的、采用一流的工艺和材料、质量优良的,设备的选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乙方保证根据本合同附件4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完整统一和内容正确、准确的并能满足合同设备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的要求。乙方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及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并且甲方按照本合同所述的目的使用设备及服务不会受到任何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或索赔。如有任何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或索赔发生,乙方将负责处理以保证甲方处于合法使用状态,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11.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和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乙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和疏忽,造成工程返工、报废,乙方应立即无偿更换和修理。并应负担由此产生的修理或到安装现场换货的一切费用,上述更换或修理期限应不迟于证实属乙方责任之日起的20天内,否则,应按11.11条处理。
11.4由于甲方未按乙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和乙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而进行施工、安装、调试造成的设备损坏,由甲方负责修理,更换,但乙方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对于甲方要求的紧急部件,乙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费用均由甲方负担。
11.5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满后,由甲方在15天内出具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最终验收证书交给乙方,条件是:在此期间乙方应完成甲方在质量保证期满前提出的索赔和赔偿。
11.6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设备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如属乙方责任,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如乙方对此索赔有异议按第10.6条办理。否则乙方在接到甲方索赔文件后,应立即无偿修理、更换、安排大型修理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11.7如由于乙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合同设备停运或推迟安装时,则质量保证期应按实际修理或更换所延误的时间做相应的延长。对有明显质量问题的设备或经修理仍无法达到质量标准的,乙方应免费更换有问题的设备并保证更换设备的质量。更换设备的交货期应由甲方根据工程情况在合理期间内指定。
11.8如合同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了设备缺陷(如设备性能达不到要求等),则其质保期将自该缺陷修正后开始计算1年。
11.9如设备由于乙方责任经第二次验收试验仍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4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11.10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不可抗力除外),甲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1)迟交1-2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1%;(根据合同额度比例)
(2)迟交3-4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2%;
(3)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乙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乙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
11.11如本合同履行期限内,乙方怠为履行其应尽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未按甲方要求更换不符合要求的现场服务人员,未及时履行设备更换或修理义务或未及时指导调试),则乙方违约。乙方每迟延履行应尽义务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0.5%作为违约金。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设备有缺陷或有质量问题等,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应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向乙方提出修理、更换、索赔等要求,乙方应在双方协调后确认的日期内解决。如乙方在上述期限内未按时维修的,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进行处理,对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需在接到甲方索赔文件后,10天内支付相关费用。如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更换设备或未按照甲方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甲方相应损失的,乙方应继续予以赔偿。
11.12如由于乙方未能按本合同正文及附件4的规定按时交付影响本项目工程设计和施工的技术资料或未按时交付本合同采购设备及其附随资料时,则每迟交一周,乙方应支付违约金为1万元/批,迟交时间的计算以11.10条规定为准。
11.13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规定的72+24小时试运行不能按时完成验收,乙方应负责立即整改并在两个月内整改完成并进行第二次72+24试运行;如果确因乙方供货设备自身的缺陷导致规定的72+24小时试运行不能完成,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11.11条支付整改期间的违约金。
11.14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不解除按合同所规定的相应义务。
11.15双方明确,甲方有权将本协议项下应收取的乙方违约金、滞纳金等款项,在应付乙方的合同款中予以扣除。
11.16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乙方货款。甲方无正当理由(此处的“正当理由”是指乙方存在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不可抗力、意外事件以及其他双方共同认可的理由)逾期支付货款的,以逾期付款额为计算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且乙方同意延期付款的除外)。
12.分包与外购
12.1 乙方在与分包商进行合同谈判前,如超出了合同/投标文件内的设备/部件分包商范围,应将此部分设备/部件的分包商预选名单提交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分包商文件后7天内进行审查,审查同意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乙方须在甲方同意的分包商名单中选定分包商,并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甲方。
12.2 乙方对所有分包设备、部件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责任
13.变更
本合同内容经双方同意变更的,如果变更的内容涉及到采购货物品种、价款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则乙方应当根据现行财税法规作废、重开、补开、红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此过程中甲乙双方需履行各自的协助义务。
14.不可抗力
14.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国家法律的定义相同。
14.2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3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给对方确认;同时,受阻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努力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并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受阻方承担;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合同已无继续履行的必要,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14.3 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乙方不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或不能交货的,甲方同意将交货时间适当顺延,但顺延的期限总计不得超过30天。乙方在顺延的期限内仍然不能交货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前期支付的所有款项。
15.通知与送达
15.1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需要,以特快专递形式发出通知(发出的同时以电话或邮件的形式通知对方),发往本市内的,发出后第2日视为送达;发往国内其他地区的,发出后第5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地区的,发出后第8日视为送达;发往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发出后第10日视为送达。
15.2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需要,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的,收件人回复的邮件中确认收到日期为送达日期;收件人未回复的,以电子邮件发送成功次日为送达之日。凡从该邮箱中送达给对方的文件均视为发送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15.3 特别约定事项:双方确认以电子邮件作为日常信息的传递。
15.4通知条款
合同各方均明知:因各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不准确、或者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司法机关、或者当事人和指定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1)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本合同各方一致确认以上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或本合同中记载的各方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为各方履行合同、解决合同争议时向接收其他方商业文件信函或司法机关(法院、仲裁机构)诉讼、仲裁文书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2)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适用期间。上述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适用至本合同履行完毕或争议经过一审、二审至案件执行终结时止,除非各方依下款告知变更。
(3)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的变更。任何一方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需要变更的,应提前五个工作日向合同其他方和司法机关送交书面变更告知书(若争议已经进入司法程序解决)。
(4)承诺。上述确认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如有错误,导致的商业信函和诉讼文书送达不能的法律后果由自己承担。
15.5各方联系方式如下:
如致甲方: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广州路69号
电 话:0791-88440203
邮政编码:330001
电子邮箱:sbwzb@jepcc.com
如致乙方:
联 系 人:
地 址:
电 话: 电子邮箱:
16.争议解决
13.1双方约定,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时,依法向采购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2国内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法规和规章管辖及解释。
17.保密
17.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因本合同的洽谈、缔约以及履行过程中而获得或知悉的对方的任何资料和信息均视为保密内容,应当承担保密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可将上述保密内容以任何方式透露给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事项。本条款不因合同的不生效、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合同的终止或者部分终止而失效。
17.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获得的甲方的任何文件和资料。若甲方要求,乙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甲方。
18.合同文件包括此合同书和下列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法律告知函;
(2)本合同;
(3)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
(5)乙方所有对甲方的承诺函件;
(6)国家标准规范。
(7)设备清单和分项价格
(8)《 项目技术协议》
本合同效力高于其它合同文件,如果合同文件中出现分歧,则以本合同文件为准。其他合同文件效力按照上述序号依次递减。
19.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本合同应在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
19.2合同有效期至双方均已完成本合同项下各自的责任和义务止。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3本合同正文、附件、通知及补充协议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9.4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执【六】份,乙方执【二】份。
19.5合同签订地: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
19.6合同附件
附件一:廉政责任书
附件二:法律告知函
附件三:设备清单和分项价格
附件四:《 项目技术协议》
附件一 项目设备采购
廉 政 责 任 书
根据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招标采购中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物资采购高效优质,保证国有资金的安全、有效及效益,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买方)与 (以下简称卖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资委对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买方的义务
(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卖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卖方报销任何应由买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卖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卖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卖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买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买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五)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卖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卖方购买合同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 卖方义务
(一)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卖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买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买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买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卖方不得为买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卖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卖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买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买方建议上级给予卖方若干年内禁止参加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其成员企业及三级子公司组织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条 双方约定
本责任书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买方或买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卖方或卖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六条 本责任书有效期与合同有效期一致。
第七条 本责任书经双方盖章签署后生效。
卖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附件二
法律告知函
:
为加强我公司即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1582629401)对 项目的现场管理,规范工作程序,特将相关事项告知贵司,具体如下:
一、
二、因合同履约引发的法律诉讼纠纷,文书邮寄地址统一为: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广州路69号,审计与法律事务0791-88462822。
三、针对 项目的合同及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备忘录等均需有效签字人签字并加盖有效印章。非上述有效签字人签字和有效印章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有权不承认其法律效力并不承担任何法律后果。
四、合同相对方一经与我公司签订合同,视为已完全理解、认可并同意上述法律告知函的内容。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三:设备清单和分项价格
注:卖方确保所供设备是整套的、全新的,满足技术协议要求的全套产品(不限于以上所列)。详细供货范围、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详见附件4:技术协议(以技术协议为准)。
附件四:详见《侯桥330变电站电网侧200MW/400MWh共享储能示范项目技术协议》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工程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响应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一、竞争性谈判报价函
竞争性谈判报价函
致: (采购人全称) :
1、我方已经仔细的研究了 (项目名称)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件、技术要求、附表、澄清、补遗以及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列的事项,并完全理解和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我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总报价,税率 %,交货地点为 ,按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和技术服务。
2、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供货。
(4)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5)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竞争性谈判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数据。
4、本报价自响应截止之日起**日内有效。
响应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响应人)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其提交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内容我方均承认,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响应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身份证复印件
三、保证金
附汇款单复印件或保函原件
四、报价表
1、报价说明
按竞争性谈判响应人须知要求,由响应人根据自身情况编制。
注:1、报价币种:人民币、美元或欧元。
2、竞谈报价中应包含中标服务费。
2、报价汇总表 单位: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响 应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分项报价表
2.1分项报价表 单位:
注:1、由响应人根据自身产品特点自行填报内容。
2、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多项设备组合可增加此表
响 应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2随机备品备件分项报价表 单位: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响 应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3专用工器具分项报价表 单位: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响 应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4售后服务费分项报价表 单位: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响 应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5运输及保险费分项报价表 单位: 人民币,万元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响 应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7其它费用分项报价表
表格格式由响应人自行制定,若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本项可不申报。
响 应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五、装运方案
致:
设备运输方案如下:
(由响应人撰写。装运方案能够反映出响应人的组织运输能力及保障能力,经验特色和优势亮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响应人的运输组织结构、运输方式方法、安排计划、保障措施等。)
响 应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六、响应人信息
响应人基本信息表
附证明文件复印件
七、类似业绩资料
备注:请提供有关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响应人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八、响应人廉政承诺书
响应人廉政承诺书
致:
为进一步规范采购活动,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本响应人特作如下承诺:
1、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
2、不与其他响应人相互串通报价,进行围标、串标、陪标、抬标等行为,不排挤其他响应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其他响应人的合法权益;
3、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4、不以他人名义参加竞争性谈判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5、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行贿,以不正当手段牟取成交;
6、不向监管人员请客、送礼及组织其他有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监管的活动;
7、不私下接触谈判小组成员;
8、不给因参加竞争性活动被追究的责任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说情、解脱。
如出现上述行为,本响应人自愿承担相关法律及其他相关责任。
响 应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九、商务偏差表
响 应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十、响应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注: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中对“设备最低性能要求”、“质保期”、“设备延期交货罚款”做出响应,若有偏差请在商务偏差表中列明。
十一、技术偏差表
响 应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十二、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说明书与技术资料
1、响应人应提供竞谈设备的详细和清晰的技术文件,包括技术资料、数据及图纸等,这些技术文件、图纸和资料应详细说明设备的特点,同时对于技术规范有偏差之处应清楚的说明。
2、技术文件(内容详见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要求)
3、响应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4、技术参数响应人请根据以下表格填写
表12-1 主要技术参数
表12-2其它清单
由响应人自行编制
十三、需外购的零部件或设备清单
表格可扩展
响应人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十四、附表
1、图纸交付进度表
图纸交付进度表
表14-1
2、设备交付进度表
设备交付进度表
表14-2
3、卖方现场安装、调试、运行、培训人员表
卖方现场安装、调试、运行、培训人员表
表14-3
第五章 项目说明及技术文件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电子签章)
2024年03月19日27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江西电建公司白银立昇新能源50万千瓦一期10万千瓦集中式风电项目其他电力工业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批准:傅军华
编制:***
采 购 人:江西电建公司
采购机构:
2024年03月
中国·(国内华东江西省南昌市-广州路69号)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1、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3、响应人资格要求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5、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6、联系方式
7、监督机构
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响应人须知
3.6 响应文件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1、竞争性谈判费用
2、竞争性谈判文件
2.1 竞争性谈判文件
2.2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
2.3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
3、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3.1 响应文件的构成:
3.2 资格审查资料
3.3 竞争性谈判报价
3.4 竞争性谈判有效期
3.5 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3.7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
3.8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3.9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谈判与评审
4.1 谈判小组
4.2 谈判步骤
4.4 谈判记录
5、合同授予
5.1 合同授予
5.2 采购人在授标时保留的权利
5.3 合同的签订
6、 纪律和监督
7、 评分细则及评分表(以实际评标评分表为准)
表1:报价部分评审细则(满分50分)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1.甲方采购的产品(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及价款
2.产品标准要求
3.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4.货款支付
5.到货时间及地点
6.包装
7.检验与验收
8. 权利瑕疵担保及环境保护的约定
9.技术服务和联络
10.安装、调试、试运和验收
11.违约责任
12.分包与外购
13.变更
14.不可抗力
15.通知与送达
16.争议解决
17.保密
18.合同文件包括此合同书和下列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9.合同生效及其它
附件一 项目设备采购
廉 政 责 任 书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竞争性谈判报价函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保证金
四、报价表
五、装运方案
六、响应人信息
七、类似业绩资料
八、响应人廉政承诺书
九、商务偏差表
十、响应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十一、技术偏差表
十二、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说明书与技术资料
十三、需外购的零部件或设备清单
十四、附表
第五章 项目说明及技术文件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
1、采购项目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白银立昇新能源50万千瓦集中式风力发电项目一期配套10MW/20MWh储能系统设备,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报价及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白银立昇新能源50万千瓦集中式风力发电项目一期
(2)项目概况:白银立昇新能源50 万千瓦集中式风力发电项目位于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武川乡,项目涉及崖渠村、独山村、东台村、大井子村、宋梁村、中山村、新安村、红舰村八个村社。本项目规划容量为50 万千瓦,本期为一期10 万千瓦。项目规划装机100MW,项目年发电量2.13亿kWh,年等效满负荷运行小时数为2130h,配套建设储能10MW/20MWh,由磷酸铁锂电池、储能双向变流器(PCS)、箱变、EMS、升压站及附属设施等组成,项目预计2024年建成投产。
(3)采购范围:本次竞谈 10MW/20MWh储能系统设备 ,详细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4)交货时间: 2024年4月30日前全部到货,具体由甲方通知
(5)交货地点:项目指定地点
(6)付款方式:电汇/银承(6个月),配合甲方第三方支付
(7)付款比例:预付10%、投料20%、到货30%、调试35%、质保5%
(7)质量要求: 合格,详见技术规范书
3、响应人资格要求
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响应人具备以下条件:
投标人应是在中国注册的生产制造企业,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生产经验并具有相关部门颁布的认证证书或同等资格证明文件。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和制造企业或储能设备集成商,注册资本金人民币 3000 万元及以上。
2)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产品通过国家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竞谈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8)响应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9)其它技术要求。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竞谈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竞谈者,请于2024年03月27日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竞谈性谈判文件,集采平台的注册和使用均免费。
2、有意参加竞谈者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及购买竞谈文件缴费凭证后方可下载标书:购买竞谈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竞谈项目购买竞谈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3、竞谈文件每套工本费为人民币(大写): 零元 整(¥ 0 )。
5、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谈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3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响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集采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解密及签到等流程须各响应人在线进行操作。响应人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竞谈,办理方式1)直接下载“中招易采”APP自助办理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09508;方式2)请登陆https://ec.powerchina.cn/caHandle.html联系客服提供相关材料办理实体数字证书,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投标,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投标失败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各响应人须登陆集采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竞谈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27日10时00分。请各响应人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3)各响应人须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集采平台投标管家客户端进行在线签到,在采购人终止解密前未进行在线签到的响应人将无法进行后续竞谈流程。(建议在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小时前完成在线签到)。
(4)响应截止时间后,各响应人须使用数字证书登陆集采平台投标管家客户端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
2、竞谈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响应人。
3、递交竞标响应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江西电建公司(添加采购人名称)或股份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竞谈响应文件递交和开标。因竞谈响应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竞谈响应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竞谈标响应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4、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6-27-4006,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5、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谈判地点:线上(腾讯会议,会议链接届时发出)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江西电建公司
地 址: 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广州路69号
邮 编: 330001
联 系 人: ***
电 话: ***
7、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察部
监督电话:010-58368596
2024-03-19 21:37:56
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响应人须知
竞争性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2.2 | 响应人提出澄清截止时间 | 2024 年 3 月 25 日10时00分前 |
2.3 | 竞争性谈判文件修改截止时间 | 2024 年 3 月 27 日10时00分前 |
3.3 | 报价 | 补充详细要求 |
3.4.1 | 竞争性谈判有效期 | 90 天 |
3.5 | 响应文件份数 | 电子档1份 |
响应文件要求 | 1、按照集采平台要求进行响应。 2、电子文件应为全部、完整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 |
4 | 竞争性谈判人员要求 | 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相关技术人员 |
5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3.6 响应文件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响应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竞争性谈判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响应人竞争性谈判时应提交的符合性证明文件应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2)证明设备及服务合格和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样和数据。
(3)对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采购人的要求做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对于有参数要求的运输设备,响应人必须提供所投入服务设备的具体参数值。
1、竞争性谈判费用
不论竞争性谈判结果如何,响应人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包括现场踏勘、组织编写和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及竞争性谈判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均由响应人自理。
2、竞争性谈判文件
2.1 竞争性谈判文件
包括下表所列文件:
章号 | 名称 |
一 |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
二 | 竞争性谈判响应人须知 |
三 | 合同条款及格式 |
四 | 响应文件格式 |
五 | 技术文件 |
2.2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
响应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疑问的,应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2.3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
在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日3天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通过书面通知形式进行修改。
3、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3.1 响应文件的构成:
(1)应包括下列部分:
1)竞争性谈判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保证金
4)报价表
5)装运方案
6)响应人信息
7)类似业绩资料
8)响应人廉政承诺书
9)商务偏差表
10)响应人认为应补充的其他商务资料
11)技术偏差表
1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说明书与技术资料
13)需外购零部件或设备清单
14)附表
注:商务文件部分内容应包含:1-10条内容,其余做在技术文件部分
(2)最终报价文件应包括:
1)最终报价表(含分项报价)
2)谈判小组要求的其他资料
3.2 资格审查资料
(1)“响应人信息”应附竞争性谈判文件所列资格文件复印件,包括响应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若有)、体系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且经响应人盖公司章的复印件。
(3)“业绩及正在执行的供货合同项目表”应附相应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4)“试验报告及鉴定证书”应提供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鉴定报告复印件。国家规定需要生产许可产品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响应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3.3 竞争性谈判报价
(1)报价是指响应人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响应人所有的货物价款,即包括货物的供货、税金、包装、运输、保险、安装调试、验收(含第三方验收)、技术服务、培训、售后服务、材料、中标服务费、增值税等。
(2)响应人必须按附件的首次报价表、各分项报价表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合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3)报价货币人民币(国内设备)或美元、欧元(进口设备)。
(4)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
(5)所有响应人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最终报价的单价和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
(6)对于响应人为完成采购项目设备材料所必需却没有单独列项和报价的服务工作内容以及必需配合使用的工具、设备租赁使用等的费用,以及为完成本合同责任与义务所需的其他所需费用等,采购人均视为已包含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报价总价中。
3.4 竞争性谈判有效期
3.4.1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竞争性谈判有效期为90天。
3.4.2在竞争性谈判有效期内,响应人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4.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竞争性谈判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响应人延长有效期。响应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响应人拒绝延长的,其竞谈失效,但响应人有权收回其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3.5 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3.5.1此项目不需缴纳保证金。
3.7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
(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第四章要求的格式进行编写。
(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包括报价文件)应包括正本一份,副本数量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对正本和副本不一致处,以正本为准。响应人应递交可编辑的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1套(U盘),响应文件的电子版中所有文本文件和表格均分别采用Word和Excel编辑。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应按规定加盖响应人的单位公章。
填写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时,如有修改,则应由响应人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在修改处签名或盖章。
装订要求详见须知前附表。
密封要求详见须知前附表。
3.8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人应在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2)响应人递交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以及未按规定密封和标记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9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人可以修正、补充或撤回已送达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且应密封、加印,并在内层封套面上注明相应的“修改”、“补充”或“撤回”的字样。并须在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前按第3.6款规定的递交。
(2)响应人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4、谈判与评审
4.1 谈判小组
(1)谈判小组由采购机构依法组建。
(2)谈判会议全过程由采购人代表主持,邀请相关监督部门监督整个谈判过程。
4.2 谈判步骤
1.初评
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响应人的资格,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提出澄清问题和谈判内容。
2.与响应人分别谈判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人分别进行谈判,要求响应人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并同时提交二次密闭报价。谈判内容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响应人。
3.综合评议
谈判小组根据响应人的报价情况、响应文件以对响应人进行比较,并对谈判结果进行综合评议,编写竞争性谈判报告,推荐首选及备选成交候选人。
参加竞争性谈判人员必须是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相关技术人员。
4.4 谈判记录
(1)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和结果,向采购人提交谈判报告。谈判报告由谈判小组组长起草,谈判小组全体成员在谈判报告上签字确认,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谈判报告中阐明。
(2)谈判小组在谈判报告中推荐成交候选人。
(3)谈判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初步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算术错误检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资格不符合应对其情况和依据进行说明;
2)与各响应人一对一谈判内容记录;
3)二次/最终密闭报价情况;
4)推荐成交候选人。
5、合同授予
5.1 合同授予
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符合下述要求的响应人:
(1)响应人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2)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5.2 采购人在授标时保留的权利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合同非实质性条款进行增减或变更;
5.3 合同的签订
采购人与成交人协商签订书面合同;
6、纪律和监督
(1)采购人不得泄漏竞争性谈判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响应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响应人不得相互串通竞争性谈判或者与采购人串通竞争性谈判,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竞争性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响应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3)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7、评分细则及评分表(以实际评标评分表为准)
表1:报价部分评审细则(满分50分)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细则 |
一 | 投标报价 | 50 | 评标价=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数(超10家投标人,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的算术平均数),按评标价计算报价得分,报价计算得分保留二位小数。 报价得分计算细则:以评标价为基准(45分),高于评标价1%扣2分,低于评标价5%之内每低1%加1分,低于评标价5%之外,每低1%扣1分。 |
合 计 | 50 | |
表2:商务部分评审细则(满分10分)
序号 | 评定项目 | 分值 | 评分细则 |
1 | 商务部分的响应性、完整性 | 1 | 根据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响应性进行评价,最优得满分,最低得0分。 |
2 | 商务条款偏差评价 | 1 | 商务条款无偏差或优于招标要求得满分,最低得0分。 |
3 |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 | 3 | 对投标人的财务审计报告进行评价,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且财务状况良好,最优得3分,最低得1分;提供未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最优得2分,最低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 |
4 | 投标人的商业信用 | 1 | 投标人评定的信用等级为AAA级的得1分;信用等级为AA级的得0.5分。 |
5 | 投标人供货经验与业绩 | 3 | 对投标人供货经验与业绩进行评价,最优满分,未提供的得0分。 |
6 | 报价完整性与合理性 | 1 | 对投标报价的完整性与合理性进行评价,最优满分,最低得0分。 |
合计 | 10 | |
表3:技术部分评审细则(满分40分)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细则 |
一 | 设备的供货范围、供货计划、履约措施 | 4 | 根据《技术规范》中规定的详细供货清单填写完整、准确,且供货范围完整无缺,供货计划和履约进度计划进行评价,依次排序完全满足招标规范,得0~4分; |
二 | 投标方案 | 6 | 投标方案科学、合理得0~6分 |
三 | 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承诺及检验报告 | 6 | 竞标响应人具有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证书、质量保证承诺,并提供国家、行业有关的生产、质检标准、检验报告,得0~6分; |
四 | 设备技术证明文件、认证证书 | 6 | 根据投标人有技术行业国际、国内领先并附相关证明、省部级以上荣誉证书等证明文件、具有国家专利专有技术证书、外购件厂家知名度、市场占有率和品牌质量、产品认证证书,得0~6分; |
五 | 设备的性能参数 | 10 | 根据投标人承诺的设备技术先进、性能参数、设计参数、材质参数、设备寿命、可靠性等性能指标排序,得0~10分; |
六 | 加工制造能力 | 4 | 根据投标人具备的加工制造设备,生产设备、试验仪器(设备)及手段先进、齐全,在设备材料的结构科学、合理、运行寿命外形尺寸等,保证设备的经济性、稳定性、先进性、可靠性方面相比较有优势的,依次排序得0~4分; |
七 | 技术、售后服务承诺 | 2 | 根据投标人承诺提供的技术资料、现场服务、培训计划、设备运输、安装调试方案等,视其满足项目实施的程度,得0~2分; |
八 | 综合评价 | 2 | 根据投标人的业绩、美誉度、品牌影响力、投标人同类型产品用户反馈、市场占有情况等各项因素。按0~2分加分。 |
合计 | 40 | 最低得分0分。 |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编号:HTGL-HD-WZ-H-2024- |
合同归档编号:HTGL-项目名称-2024- |
项目
设备
采
购
合
同
采购方: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供货方:
采购方(甲方):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广州路69号
法定代表人:邹胜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1582629401
供货方(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甲、乙双方就产品采购及相关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1.甲方采购的产品(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及价款
1.1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下列产品及所有相关技术资料和证明文件。详见下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商标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 |
上述产品生产制造厂商为【 】,以下亦称“货物”或“设备”。
1.2 合同总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 )。
1.3本合同计价本币、结算货币和支付货币均为人民币。
1.4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形式,不受任何调价因素的影响。合同实际结算总价以双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供应量乘以本合同单价为准。
1.5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合同总价款包含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甲方指定收货人之前的所有费用(车板交货),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及利润、税金(专用带抵扣联13%增值税发票)、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仓储费、损耗费、备品备件费用及后续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后续的开箱检验、检验、产品培训、技术服务等伴随服务的费用)。除合同总价款外,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产品标准要求
2.1符合甲方如下特定要求:【本合同条款】;
2.2符合本合同附件甲方的技术要求:
2.3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详见国标号【如有】;
2.4符合补充协议:详见附件【如有】;
2.5如产品变更时双方书面确认同意后,按此变更要求执行产品变更;
2.6与双方签字封样的样品一致,封样样品由甲方保存【如有】;
2.7符合经甲方签字确认的乙方产品规格书或说明书:详见附件【如有】;
2.8上述七项约定互为补充。如本条各款之间存在冲突,则适用标准较高的条款。
2.9 本合同项下货物标准(含配件、辅件等)合同双方同意按附件技术协议及图纸所约定标准执行;乙方提供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要求为本合同产品同批次同质量等级产品.
2.10乙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ISO14000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甲方OHS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3.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3.1产品质保期(保修期)【 】年,自产品到货验收合格次日起计算。产品设计使用寿命【 】年,自产品交付之日起计算。乙方保证所供产品必须满足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和《【 】技术规范书》要求,如两者技术要求有冲突的,以标准高的为准。
3.2乙方保证所供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质量标准规定的质量、工艺、规格和技术性能,满足本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承诺提供的全部产品不存在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产品在其正确安装及正常使用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3.3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故障或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 48 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指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处理。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乙方未按上述约定提供质保服务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处理,相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4 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故障,若属于乙方责任的,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若属于甲方责任的,甲方承担全部维修费用。
3.5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维修后质量保证期相应顺延;如需更换的,质量保证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3.6质量保证期满后,乙方仍应继续提供售后服务。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派人到现场服务,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3.7 未经甲方监造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产品的生产或制造转交(委托)国内工厂(含联营厂)外的OEM或第三方生产制造。
4.货款支付
4.1支付方式: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其他支付形式,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委托第三方支付。若甲方委托第三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应提供委托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名称、住所、开户行、账号等信息如下:
乙方名称:
乙方统一社会代码:
乙方住所:
乙方开户行:
乙方账号:
乙方联系电话:
4.2款项支付: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4.3款项支付: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4.4预付款支付
合同签订后甲方根据项目进度并收到如下资料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10 %的预付款;
(1)由乙方提供履约保函一份,保函金额为合同价格的 10 %,履约保函有效期至所有设备通过性能验收试验且合格日止。
4.5投料款的支付
乙方主要毛坯件采购进厂待加工经甲方确认,甲方在收到相关资料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20 %的投料款。
(1)一份由甲方监造工程师签发的毛坯进厂确认书(含照片、毛坯编号);
(2)由乙方开具合同总价的 30 %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13%税率)。
甲方应在合同签署后3日内将其指派的建造工程师及其相关信息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将主要毛坯件照片及编号发送给甲方监造工程师后,监造工程师应在3日内签发确认书或提出其不予签发的合理理由。如监造工程师未在3日内签发或提出不予签发的合理理由的,视为甲方已确认毛坯件进厂,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上述第(2)项的发票后付款。
4.6 到货款的支付:合同中约定的设备全部到货,甲方在收到相关资料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30 %到货款。
一份由甲方现场负责人及乙方代表共同签字认可的《货物签收单》。
一份由乙方开具合同总价的 30 %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13%税率)。
4.7调试款的支付
所有设备通过性能验收试验合格后7日内,甲方在收到相关资料后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35 %的调试款。
一份由甲方现场负责人及乙方代表共同签字认可的调试验收合格证明。
一份由乙方开具合同总价的 40 %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13%税率)。
4.8质保金的支付
剩余合同总价的 5 %作为设备质量保证金(银行资信3A级企业可以用保函替代),质量保证期满无质量问题或质量保证期出现的质量问题经乙方维修处理符合甲方要求的,验收合格满 3 年后 7 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乙方。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和质保金返还相应顺延。设备质保金支付前必须经过公司相关部门及项目部审批。一旦发生本合同中规定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的情况,协商不成的,甲方有权从尾款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和赔偿金。
4.9关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要求:
4.9.1开票前乙方需与甲方联系并得到甲方的确认
4.9.2乙方应当按照下列信息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用带抵扣联13﹪增值税发票:
甲方名称: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甲方税务登记证号:913600001582629401
甲方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广州路69号
甲方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支行
甲方账号:36001053000052502359
甲方联系电话:0791-88462739
4.10本合同增值税专用发票按下列要求以邮寄快递方式送达。非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寄送的发票甲方未及时收到或者遗失、灭失或毁损等,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广州路69号】
单位名称:【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收 件 人:【 】
联系电话:【 】
4.11乙方对所有开具给甲方的发票,需及时告知收件人,并在邮递前,先发扫描件给收件人确认无误后,方可发出。
5.到货时间及地点
5.1到货时间为: 2024年3月30日前全部到货 。备品及专用工具必须随第一批货物同时发至收货地。若供货时间发生改变,甲方应提前 5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确认后同意甲方根据情况对供货时间做出调整。
5.2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方式 (方式一:一次性/方式二:分期分批) 将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负责交货地点的卸货、码堆。
到货地点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5.3乙方应承担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5.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或甲方的要求按时交货时,应在相关情况发生后 24 小时内以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原因以及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有权视具体情况决定采取如下方式之一进行处理:
(1)酌情延长交货时间,因甲方要求或特殊情况交货延期的,须经双方书面同意。如甲方不具备交货或安装条件时可延迟交货;如果甲方付款延迟,乙方交货期相应延迟。
(2)解除合同,另行采购相关货物。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除在本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形下,乙方均应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5 乙方应按国家及地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保险,确保运输、装卸过程中的一切人员、机械、车辆安全。
5.6 乙方运输、装卸中应采取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环保措施,并应自行承担因环保造成的各类处罚。
5.7 乙方必须对其出入工地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甲方及他方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5.8乙方进入工地现场人员、车辆应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管理制度,对不听从甲方管理的人员、车辆,甲方有权清理出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9 乙方应于货物启运后,通知甲方货物的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价值、车皮号或地点、交货条件和启运日期及预计到达时间。
货物达到地点及联系人:
收货单位及地址:
收货联系人:
联系电话:
6.包装
6.1根据货物特点、运输方式及甲方要求,乙方应采用相应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及惯例要求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并在相应位置标示警示标志,包装应适于长途及工程所在地短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防爆炸和利于装卸等保护措施,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支架或包装垫木,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施工现场。乙方应承担由于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和费用。包装物由乙方免费提供,且由甲方所有,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2乙方应在每一批货物中附至少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书(采用集装箱或中型包装箱装用的,应在每一包装单位中附一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装箱单应注明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生产商、供应商、收货人、发货地、交货地、承运人等。有特殊保护措施要求的货物,应在相应位置标示“向上”“向下”“易碎”“防水”等装卸警示标志。
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同证明书、技术说明(如有)各一份。
6.3 乙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设备名称、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
乙方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合同号、目的地、收货人、设备名称、箱号/件号等有关内容。
6.4 凡由于乙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毁损灭失的,乙方应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
6.5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物流二维码信息系统操作指南》和《箱件清单导入文件》、《装箱清单导入文件》要求,导入相关数据信息,生成二维码,并粘贴至货物包装面。
7.检验与验收
7.1驻厂检验及监造。甲方可以在产品生产或交付前进行驻厂检验及监造,乙方需配合甲方检验监造人员完成相关工作并提供相应资料。乙方提供场所、仪器设备供甲方驻厂人员使用。甲方负责对产品进行抽检(抽检比例由甲方检验监造规范确定),发现产品有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甲方可以通知乙方重新生产,交货时间不顺延。待发货物经甲方驻厂代表检验确认合格或甲方邮件认可后方可发货。乙方无故拒绝或不配合甲方驻厂检验及监造,甲方对乙方产品不予认可。
7.2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后,乙方应立即与甲方和/或甲方指定收货人办理货物交接并签署《货物签收单》。甲方和/或甲方指定收货人签署《货物签收单》不代表甲方对乙方货物质量的确认。如存在数量不足、雨淋、破损、货物瑕疵或缺陷等问题,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采取补足、维修、更换等处理措施。甲方和/或甲方指定收货人签署上述《货物签收单》的日期视为乙方正式交付货物的日期,此后有关货物保管、保险、灭失与毁损的风险由甲方承担,货物所有权亦同时转移给甲方。
7.3开箱检验。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后30日内,乙方、甲方和/或甲方指定收货人应指派代表共同对货物进行开箱检验,共同根据乙方提供的装箱单或合同设备清单检查货物的数量。甲方应在开箱检验前3天通知乙方开箱检验的日期。乙方应派员到甲方指定地点参加开箱检验,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在上述日期内拒绝或未参加检验的,甲方和/或甲方指定收货人有权单独进行检验。对检验结果,视为乙方自动接受。
7.4开箱检验时,双方应共同签署详细的《检验报告》,该报告应详细列明检验结果,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货物短缺、毁损或与合同约定有不符之处。对检验中发现货物短缺、毁损或与合同约定有不符之处的,即为检验不合格。甲方和/或甲方指定收货人有权退回货物,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免费修理、更换或补足以上货物。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额外的运输费用等,由乙方承担。如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乙方未修理、更换或补足,则乙方应承担本合同第11条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7.5如果在开箱检验中发现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货物短缺、毁损或与合同规定有不符之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将修理完毕、更换或补发的货物运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费用由甲方负担。
7.6在共同检验中,甲乙双方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由双方委托权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7.7本条所述检验或检验合格的结果仅视为货物在外观、数量、型号、规格上完好无缺失的证明及乙方履行其义务的必要证据,并不使甲方丧失因货物质量问题而向乙方索赔和求偿的权利,同时不解除乙方对于货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质量缺陷或瑕疵所负有的相应质量保证责任。
7.8 乙方应按照甲方《二维码信息追溯系统》要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上传相关数据,在设备验收中如相关数据缺失,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补充。
8. 权利瑕疵担保及环境保护的约定
8.1乙方保证对设备享有完整的、自主的知识产权且不设有任何担保权利或其他权利,对设备具有所有权或销售权,并向甲方出具相关凭证。若乙方设备发生知识产权或其他类型纠纷,则全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若乙方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或其他类型纠纷牵连到甲方,造成甲方经济或声誉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8.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设备应满足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超标污染物(废水、废气、噪声等)必须积极采取措施处理。
9.技术服务和联络
9.1乙方应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与设备相关的工程设计使用的资料。
9.2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及时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设备监造、检验、土建、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运行、检修等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
9.3乙方应按第9.4条确认的组织计划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并负责完成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及试运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费用应由乙方自行负担。
9.4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30天内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交执行第9.2条中规定的服务工作的组织计划供甲方确认。
9.5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4技术协议中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9.6乙方有义务在必要时邀请甲方参与乙方的技术设计,并向甲方解释技术设计。
9.7如遇有重大问题需要双方立即研究协商时,任何一方均可建议召开会议,在一般情况下,另一方应同意参加。
9.8各次会议及其他联络方式双方均应签订会议或联络纪要,所签纪要双方均应执行。如涉及合同条款有修改时,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批准方可生效。
9.9乙方提出并经双方在会议上确定的安装、调试和运行技术服务方案,乙方如有修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为适应现场条件的要求,甲方有权提出变更或修改意见,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给予充分考虑,应尽量满足甲方要求。
9.10甲乙双方有权将对方所提供的一切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资料分发给与本工程有关的各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但不得向任何与本工程无关的第三方提供。
9.11对盖有“密件”印章的供甲方的资料,双方都有为其保密的义务。
9.12乙方保证其分包商参加并提供合同设备的部分技术服务或去现场工作,由乙方统一组织落实,费用应由乙方自行负担。
9.13凡与本合同设备相连接的其它设备装置,乙方有提供接口和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由此而使甲方发生合同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
9.14乙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应是可胜任此项工作的人员,乙方的服务人员在现场应接受甲方的管理规定。乙方应将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名单在本合同生效后2个月内提交甲方。甲方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乙方现场服务人员,乙方应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甲方认可的服务人员,如果乙方未在收到甲方要求后7天内执行该要求,甲方有权按第11.11条处理。技术服务的具体要求见附件4。
甲方有义务为现场服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工具
10.安装、调试、试运和验收
10.1本合同设备由甲方根据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
10.2本合同设备安装完毕后的验收工作按照附件四的要求进行。
10.3合同设备安装完毕后,乙方应派人进行调试指导,并应尽快解决调试中出现的设备问题,以不影响工期为原则,其所需时间应不超过10天,否则视为延误工期,将按第11.11条处理。
10.4性能验收试验应在每套机组全部设备运转稳定,连续稳定运行72+24小时完毕后120天内进行,这项验收试验由甲方负责,乙方参加。性能验收试验完毕,合同设备达到本合同附件4所规定的各项性能保证值指标后,甲方应在7天内签署由乙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10.5如果合同设备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4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按第10.6条和第11.9条办理。
10.6在不影响本合同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条件下,如有个别微小缺陷,乙方同意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免费修理上述的缺陷,甲方可同意签署初步验收证书。
10.7如果第一次性能验收试验达不到本合同附件4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性能保证值,则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澄清责任,由责任一方采取措施,并在第一次验收试验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第二次验收试验。
10.8在第二次性能验收试验后,如仍有一项或多项指标未能达到本合同附件4所规定的性能保证值,双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责任:
10.9如属乙方原因,则应按本合同第11.8条执行。
10.10如属甲方原因,本合同设备应被认为初步验收通过,此后10天内由甲方代表签署并由乙方代表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此后乙方仍有义务与甲方一起采取措施,使合同设备性能达到保证值。
10.11合同设备最后一批交货到达现场之日起18个月内,如由于甲方原因该合同设备未能进行试运行和性能验收试验,上述18个月期满后即视为通过最终验收,此后15天内,应由甲方签署并由乙方会签本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但不免除设备自身性能缺陷责任。
10.12在合同设备运转稳定,连续稳定运行72+24小时后,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性能验收试验的延误超过3个月,则此后10天内甲方应签署并由乙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
10.13不管合同设备性能验收试验进行一次或二次,甲方将于初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并完成索赔后止15天内按照10.6条的规定签发最终验收证明书。
10.14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任何时候,对由于乙方责任需要进行的检查、试验、再试验、修理或调换,在乙方提出请求时,甲方应作好安排进行配合以便进行上述工作。
10.15在安装、调试和试运过程中,不论合同产品的缺陷或损坏的责任在甲方或是在乙方,乙方均应首先尽快更换或补供设备部件,然后再由双方协商确定设备费用和损失应由哪方承担。
11.违约责任
11.1每套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是指该套合同设备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的12个月,或最后一批交货的设备到货之日起满18个月之日,二者以先到日期为准。
11.2乙方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设备是全新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成熟的、采用一流的工艺和材料、质量优良的,设备的选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乙方保证根据本合同附件4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完整统一和内容正确、准确的并能满足合同设备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的要求。乙方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及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并且甲方按照本合同所述的目的使用设备及服务不会受到任何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或索赔。如有任何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或索赔发生,乙方将负责处理以保证甲方处于合法使用状态,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11.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和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乙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和疏忽,造成工程返工、报废,乙方应立即无偿更换和修理。并应负担由此产生的修理或到安装现场换货的一切费用,上述更换或修理期限应不迟于证实属乙方责任之日起的20天内,否则,应按11.11条处理。
11.4由于甲方未按乙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和乙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而进行施工、安装、调试造成的设备损坏,由甲方负责修理,更换,但乙方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对于甲方要求的紧急部件,乙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费用均由甲方负担。
11.5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满后,由甲方在15天内出具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最终验收证书交给乙方,条件是:在此期间乙方应完成甲方在质量保证期满前提出的索赔和赔偿。
11.6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设备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如属乙方责任,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如乙方对此索赔有异议按第10.6条办理。否则乙方在接到甲方索赔文件后,应立即无偿修理、更换、安排大型修理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11.7如由于乙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合同设备停运或推迟安装时,则质量保证期应按实际修理或更换所延误的时间做相应的延长。对有明显质量问题的设备或经修理仍无法达到质量标准的,乙方应免费更换有问题的设备并保证更换设备的质量。更换设备的交货期应由甲方根据工程情况在合理期间内指定。
11.8如合同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了设备缺陷(如设备性能达不到要求等),则其质保期将自该缺陷修正后开始计算1年。
11.9如设备由于乙方责任经第二次验收试验仍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4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11.10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不可抗力除外),甲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1)迟交1-2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1%;(根据合同额度比例)
(2)迟交3-4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2%;
(3)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乙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乙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
11.11如本合同履行期限内,乙方怠为履行其应尽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未按甲方要求更换不符合要求的现场服务人员,未及时履行设备更换或修理义务或未及时指导调试),则乙方违约。乙方每迟延履行应尽义务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0.5%作为违约金。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设备有缺陷或有质量问题等,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应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向乙方提出修理、更换、索赔等要求,乙方应在双方协调后确认的日期内解决。如乙方在上述期限内未按时维修的,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进行处理,对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需在接到甲方索赔文件后,10天内支付相关费用。如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更换设备或未按照甲方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甲方相应损失的,乙方应继续予以赔偿。
11.12如由于乙方未能按本合同正文及附件4的规定按时交付影响本项目工程设计和施工的技术资料或未按时交付本合同采购设备及其附随资料时,则每迟交一周,乙方应支付违约金为1万元/批,迟交时间的计算以11.10条规定为准。
11.13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规定的72+24小时试运行不能按时完成验收,乙方应负责立即整改并在两个月内整改完成并进行第二次72+24试运行;如果确因乙方供货设备自身的缺陷导致规定的72+24小时试运行不能完成,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11.11条支付整改期间的违约金。
11.14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不解除按合同所规定的相应义务。
11.15双方明确,甲方有权将本协议项下应收取的乙方违约金、滞纳金等款项,在应付乙方的合同款中予以扣除。
11.16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乙方货款。甲方无正当理由(此处的“正当理由”是指乙方存在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不可抗力、意外事件以及其他双方共同认可的理由)逾期支付货款的,以逾期付款额为计算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且乙方同意延期付款的除外)。
12.分包与外购
12.1 乙方在与分包商进行合同谈判前,如超出了合同/投标文件内的设备/部件分包商范围,应将此部分设备/部件的分包商预选名单提交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分包商文件后7天内进行审查,审查同意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乙方须在甲方同意的分包商名单中选定分包商,并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甲方。
12.2 乙方对所有分包设备、部件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责任
13.变更
本合同内容经双方同意变更的,如果变更的内容涉及到采购货物品种、价款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则乙方应当根据现行财税法规作废、重开、补开、红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此过程中甲乙双方需履行各自的协助义务。
14.不可抗力
14.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国家法律的定义相同。
14.2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3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给对方确认;同时,受阻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努力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并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受阻方承担;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合同已无继续履行的必要,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14.3 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乙方不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或不能交货的,甲方同意将交货时间适当顺延,但顺延的期限总计不得超过30天。乙方在顺延的期限内仍然不能交货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前期支付的所有款项。
15.通知与送达
15.1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需要,以特快专递形式发出通知(发出的同时以电话或邮件的形式通知对方),发往本市内的,发出后第2日视为送达;发往国内其他地区的,发出后第5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地区的,发出后第8日视为送达;发往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发出后第10日视为送达。
15.2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需要,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的,收件人回复的邮件中确认收到日期为送达日期;收件人未回复的,以电子邮件发送成功次日为送达之日。凡从该邮箱中送达给对方的文件均视为发送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15.3 特别约定事项:双方确认以电子邮件作为日常信息的传递。
15.4通知条款
合同各方均明知:因各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不准确、或者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司法机关、或者当事人和指定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1)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本合同各方一致确认以上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或本合同中记载的各方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为各方履行合同、解决合同争议时向接收其他方商业文件信函或司法机关(法院、仲裁机构)诉讼、仲裁文书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2)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适用期间。上述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适用至本合同履行完毕或争议经过一审、二审至案件执行终结时止,除非各方依下款告知变更。
(3)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的变更。任何一方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需要变更的,应提前五个工作日向合同其他方和司法机关送交书面变更告知书(若争议已经进入司法程序解决)。
(4)承诺。上述确认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如有错误,导致的商业信函和诉讼文书送达不能的法律后果由自己承担。
15.5各方联系方式如下:
如致甲方: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广州路69号
电 话:0791-88440203
邮政编码:330001
电子邮箱:sbwzb@jepcc.com
如致乙方:
联 系 人:
地 址:
电 话: 电子邮箱:
16.争议解决
13.1双方约定,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时,依法向采购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2国内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法规和规章管辖及解释。
17.保密
17.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因本合同的洽谈、缔约以及履行过程中而获得或知悉的对方的任何资料和信息均视为保密内容,应当承担保密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可将上述保密内容以任何方式透露给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事项。本条款不因合同的不生效、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合同的终止或者部分终止而失效。
17.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获得的甲方的任何文件和资料。若甲方要求,乙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甲方。
18.合同文件包括此合同书和下列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法律告知函;
(2)本合同;
(3)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
(5)乙方所有对甲方的承诺函件;
(6)国家标准规范。
(7)设备清单和分项价格
(8)《 项目技术协议》
本合同效力高于其它合同文件,如果合同文件中出现分歧,则以本合同文件为准。其他合同文件效力按照上述序号依次递减。
19.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本合同应在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
19.2合同有效期至双方均已完成本合同项下各自的责任和义务止。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3本合同正文、附件、通知及补充协议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9.4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执【六】份,乙方执【二】份。
19.5合同签订地: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
19.6合同附件
附件一:廉政责任书
附件二:法律告知函
附件三:设备清单和分项价格
附件四:《 项目技术协议》
甲方: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 乙方: |
授权代表(签字): | 授权代表(签字): |
开户行: 中国建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支行 账号: | 开户行: 账号: |
日期: 年 月 日 | 日期: 年 月 日 |
| |
| |
| |
| |
| |
附件一 项目设备采购
廉 政 责 任 书
根据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招标采购中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物资采购高效优质,保证国有资金的安全、有效及效益,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买方)与 (以下简称卖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资委对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买方的义务
(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卖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卖方报销任何应由买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卖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卖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卖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买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买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五)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卖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卖方购买合同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 卖方义务
(一)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卖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买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买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买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卖方不得为买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卖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卖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买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买方建议上级给予卖方若干年内禁止参加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其成员企业及三级子公司组织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条 双方约定
本责任书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买方或买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卖方或卖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六条 本责任书有效期与合同有效期一致。
第七条 本责任书经双方盖章签署后生效。
卖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附件二
法律告知函
:
为加强我公司即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1582629401)对 项目的现场管理,规范工作程序,特将相关事项告知贵司,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 |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有效印章 | |
有效签字人 | |
签字人的权限 | 设备物资采购合同的签订 |
一、
二、因合同履约引发的法律诉讼纠纷,文书邮寄地址统一为: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广州路69号,审计与法律事务0791-88462822。
三、针对 项目的合同及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备忘录等均需有效签字人签字并加盖有效印章。非上述有效签字人签字和有效印章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有权不承认其法律效力并不承担任何法律后果。
四、合同相对方一经与我公司签订合同,视为已完全理解、认可并同意上述法律告知函的内容。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三:设备清单和分项价格
序号 | 产品名称 | 简要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万元) | 总价 (万元) | 安装调试 费 | 技术服务费 | 包装费、运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 | | | | | | ||||||||
| 合计: 万元( 元整) | ||||||||||||
注:卖方确保所供设备是整套的、全新的,满足技术协议要求的全套产品(不限于以上所列)。详细供货范围、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详见附件4:技术协议(以技术协议为准)。
附件四:详见《侯桥330变电站电网侧200MW/400MWh共享储能示范项目技术协议》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工程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响应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一、竞争性谈判报价函
竞争性谈判报价函
致: (采购人全称) :
1、我方已经仔细的研究了 (项目名称)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件、技术要求、附表、澄清、补遗以及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列的事项,并完全理解和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我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总报价,税率 %,交货地点为 ,按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和技术服务。
2、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供货。
(4)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5)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竞争性谈判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数据。
4、本报价自响应截止之日起**日内有效。
响应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响应人)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其提交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内容我方均承认,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响应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身份证复印件
三、保证金
附汇款单复印件或保函原件
四、报价表
1、报价说明
按竞争性谈判响应人须知要求,由响应人根据自身情况编制。
注:1、报价币种:人民币、美元或欧元。
2、竞谈报价中应包含中标服务费。
2、报价汇总表 单位: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设备费 | | | | | |
1.1 | …… | | | | | |
1.2 | …… | | | | | |
2 | 随机备品备件价格 | | | | | |
3 | 专用工器具价格 | | | | | |
4 | 售后服务费价格 | | | | | |
5 | 运输及保险费 | | | | | |
6 | 其他费用(若有) | | | | | |
| 总价(含税费) | | | | | 金额填入报价函中 |
| 税率 | | | | | |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响 应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分项报价表
2.1分项报价表 单位: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报价 | 制造厂 | 备注 | |
单价 | 总价 | |||||||
1 | | | | | | | | |
1.1 | | | | | | | | |
1.2 | | | | | | | | |
1.3 | | | | | | | | |
…… | | | | | | | | |
2 | | | | | | | | |
2.1 | | | | | | | | |
2.2 | | | | | | | | |
2.3 | | | | | | | | |
…… | | | | | | | | |
3 | | | | | | | | |
3.1 | | | | | | | | |
3.2 | | | | | | | | |
3.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N | | | | | | | | |
N+1 | | | | | | | | |
N+1.1 | | | | | | | | |
N+1.2 | | | | | | | | |
N+1.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填入报价汇总表中 |
注:1、由响应人根据自身产品特点自行填报内容。
2、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多项设备组合可增加此表
响 应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2随机备品备件分项报价表 单位: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名称 | 产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填入报价汇总表中 |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响 应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3专用工器具分项报价表 单位: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名称 | 产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填入报价汇总表中 |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响 应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4售后服务费分项报价表 单位:
序号 | 名称 | 地点 | 单位 | 数量 人日数 | 单价 元/人日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安装调试费 | | | | | | | |
1.1 | | | | | | | | |
1.2 | | | | | | | | |
…… | | | | | | | | |
2 | 现场服务费 | | | | | | | |
2.1 | | | | | | | | |
2.2 | | | | | | | | |
…… | | | | | | | | |
3 | 培训费 | | | | | | | |
3.1 | | | | | | | | |
3.2 | | | | | | | | |
4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填入报价汇总表中 |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响 应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5运输及保险费分项报价表 单位: 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名称 | 重量 | 公里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运杂费 | | | | | | |
2 | 保险费 | | | | | | |
3 | 其它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填入报价汇总表中 |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响 应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7其它费用分项报价表
表格格式由响应人自行制定,若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本项可不申报。
响 应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五、装运方案
致:
设备运输方案如下:
(由响应人撰写。装运方案能够反映出响应人的组织运输能力及保障能力,经验特色和优势亮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响应人的运输组织结构、运输方式方法、安排计划、保障措施等。)
响 应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六、响应人信息
响应人基本信息表
企业名称 | | 企业性质 | | ||||
企业地址 | | 企业网址 | | ||||
注册资本金 (万元) | | 实收资金 (万元) | | 成立年月 | | ||
年生产能力 | | 员工总数(人) | | 其中管理人员(人) | | ||
邮编 | | 企业电话 | | 传真 | | ||
主要人员 | 姓名 | 办公电话 | 手机 | 电子邮箱 | |||
法定代表人 | | | | | |||
技术负责人 | | | | | |||
业务联系人 | | | | | |||
企业资质等级 | 主项资质名称及等级: 专业承包资质名称及等级: 其他: | ||||||
主要服务范围 | | ||||||
近期主要项目或业绩 | | ||||||
基本开户账户号 | | 开户银行 | | ||||
类别 | 证书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时间 | 有效期截至 | |||
营业执照号 | | | | |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 | | | |||
税务登记证 | | | |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 | |||
主项资质证书 | 1: | | | | |||
2: | | | | ||||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1: | | | | |||
2: | | | | ||||
3: | | | | ||||
信用证书 | 1: | | | | |||
2: | | | | ||||
附证明文件复印件
七、类似业绩资料
序号 | 型号 | 技术参数 | 数量 | 使用地点 | 投产时间 | 运行情况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请提供有关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响应人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八、响应人廉政承诺书
响应人廉政承诺书
致:
为进一步规范采购活动,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本响应人特作如下承诺:
1、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
2、不与其他响应人相互串通报价,进行围标、串标、陪标、抬标等行为,不排挤其他响应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其他响应人的合法权益;
3、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4、不以他人名义参加竞争性谈判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5、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行贿,以不正当手段牟取成交;
6、不向监管人员请客、送礼及组织其他有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监管的活动;
7、不私下接触谈判小组成员;
8、不给因参加竞争性活动被追究的责任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说情、解脱。
如出现上述行为,本响应人自愿承担相关法律及其他相关责任。
响 应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九、商务偏差表
商务 偏差 | 条目 | 页码 | 采购文件规定 | 偏差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响 应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十、响应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注: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中对“设备最低性能要求”、“质保期”、“设备延期交货罚款”做出响应,若有偏差请在商务偏差表中列明。
十一、技术偏差表
技术偏差 | 条目 | 页码 | 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 | 偏差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响 应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十二、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说明书与技术资料
1、响应人应提供竞谈设备的详细和清晰的技术文件,包括技术资料、数据及图纸等,这些技术文件、图纸和资料应详细说明设备的特点,同时对于技术规范有偏差之处应清楚的说明。
2、技术文件(内容详见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要求)
3、响应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4、技术参数响应人请根据以下表格填写
表12-1 主要技术参数
序号 | 内容 | 参数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 | | |
| | |
| | |
| | |
表12-2其它清单
由响应人自行编制
十三、需外购的零部件或设备清单
序号 | 外购设备/部件 名称 | 性能参数 | 制造商 | 制造厂所在地 | 备注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4 | | | | | |
… | | | | | |
表格可扩展
响应人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十四、附表
1、图纸交付进度表
图纸交付进度表
表14-1
序号 | 图 纸 名 称 | 交 付 时 间 | 数 量 |
1 | | | |
2 | | | |
3 | | | |
4 | | | |
5 | | | |
2、设备交付进度表
设备交付进度表
表14-2
序号 | 设备名称 | 交付时间 | 数量 |
1 | | | |
2 | | | |
3 | | | |
4 | | | |
5 | | | |
3、卖方现场安装、调试、运行、培训人员表
卖方现场安装、调试、运行、培训人员表
表14-3
序号 | 姓 名 | 专 业 | 职 务、职 称 | 工日(人月) |
1 | | | | |
2 | | | | |
… | | | | |
| 总工日(人月) | | | |
第五章 项目说明及技术文件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电子签章)
2024年03月19日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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