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玉门市2023年第二批森林植被恢复项目人工造林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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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甘肃 酒泉市 | 采购单位 | 玉门市林业草原事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恒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玉门市2023年第二批森林植被恢复项目人工造林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玉门市2023年第二批森林植被恢复项目人工造林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玉门市2023年第二批森林植被恢复项目人工造林工程
公告开始时间: 2024-04-09 20:56:56
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4-04-11 12: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否
竞价开始时间: 2024-04-11 12:01: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4-04-11 18:00:00
是否设置降价幅度: 否
降价幅度(元):
是否设置延时报价: 否
延时报价时间(分钟):
延时报价次数:
招标人: 玉门市林业草原事务中心(玉门市治沙工作站)
标包信息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标包合同估算价(元)
公告内容
附件下载
附件1:
【工程清单】玉门市2023年第二批森林植被恢复项目人工造林.PDF
玉门市2023年第二批森林植被恢复项目人工造林工程招标公告
依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的通知》(甘政办〔2018〕168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甘财采〔2022〕24号)等文件要求,甘肃恒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玉门市林业草原事务中心(玉门市治沙工作站)的委托,对“玉门市2023年第二批森林植被恢复项目人工造林工程”以邀请招标方式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竞价采购。确定邀请玉门市丹青元林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玉门丰源园区开发有限公司、酒泉市嘉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参与本项目竞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GSHC-YGCG[2024]031号
二、采购内容:玉门市2023年第二批森林植被恢复项目人工造林工程。(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招标工程量清单)
三、采购预算金额:¥***.6元 (大写:人民币贰拾贰万壹仟玖佰叁拾伍元陆角)
四、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有委托人时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5.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报告;
6.投标人须上传完整的工程造价文件。
注:投标人上传的所有证明文件及资料必须是原件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准确、真实有效,文件格式为PDF格式。以上所有资质证明文件必须加盖公章,否则资质审查不予通过。
六、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1、请投标人于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jypt.com.cn/)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自行报价。
2、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11日12时00分;
3、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4月11日12时01分;
4、竞价截止时间:2024年4月11日18时00分;
七、注册须知:
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ggzyjypt.com.cn/)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八、投标人须知:
1、竞价为单轮报价,投标人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及为完成上述内容的所有施工(含临时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用)、检验(含所有材料、完工后的成品等)、试验、检测与验收、移交前的维护和修补缺陷等一切费用。
2、投标人必须上传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预算书且总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投标人上传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预算书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相关内容一致,不得有缺项、漏项、改变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相关内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预算书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最终的竞价价格如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预算书总价不一致时,以最终竞价价格为准;若工程量发生变化则最终结算价款按照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预算书总价款与最终竞价价格的整体上浮或下浮比例认定,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3、付款方式及具体要求:签订合同时约定。
4、工期:具体的施工工期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在合同中约定。
5、投标人主动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以便及时了解询价相关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玉门市林业草原事务中心(玉门市治沙工作站)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
代理机构:甘肃恒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 军 联系电话:***
地 址:玉门市新市区北门巷1051号
玉门市林业草原事务中心(玉门市治沙工作站)
2024年4月9日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玉门市2023年第二批森林植被恢复项目人工造林工程
公告开始时间: 2024-04-09 20:56:56
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4-04-11 12: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否
竞价开始时间: 2024-04-11 12:01: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4-04-11 18:00:00
是否设置降价幅度: 否
降价幅度(元):
是否设置延时报价: 否
延时报价时间(分钟):
延时报价次数:
招标人: 玉门市林业草原事务中心(玉门市治沙工作站)
标包信息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标包合同估算价(元)
玉门市2023年第二批森林植被恢复项目人工造林工程 | GSHC-YGCG[2024]031号 | 工程 | ***.6 |
公告内容
附件下载
附件1:
【工程清单】玉门市2023年第二批森林植被恢复项目人工造林.PDF
玉门市2023年第二批森林植被恢复项目人工造林工程招标公告
依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的通知》(甘政办〔2018〕168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甘财采〔2022〕24号)等文件要求,甘肃恒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玉门市林业草原事务中心(玉门市治沙工作站)的委托,对“玉门市2023年第二批森林植被恢复项目人工造林工程”以邀请招标方式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竞价采购。确定邀请玉门市丹青元林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玉门丰源园区开发有限公司、酒泉市嘉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参与本项目竞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GSHC-YGCG[2024]031号
二、采购内容:玉门市2023年第二批森林植被恢复项目人工造林工程。(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招标工程量清单)
三、采购预算金额:¥***.6元 (大写:人民币贰拾贰万壹仟玖佰叁拾伍元陆角)
四、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有委托人时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5.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报告;
6.投标人须上传完整的工程造价文件。
注:投标人上传的所有证明文件及资料必须是原件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准确、真实有效,文件格式为PDF格式。以上所有资质证明文件必须加盖公章,否则资质审查不予通过。
六、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1、请投标人于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jypt.com.cn/)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自行报价。
2、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11日12时00分;
3、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4月11日12时01分;
4、竞价截止时间:2024年4月11日18时00分;
七、注册须知:
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ggzyjypt.com.cn/)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八、投标人须知:
1、竞价为单轮报价,投标人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及为完成上述内容的所有施工(含临时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用)、检验(含所有材料、完工后的成品等)、试验、检测与验收、移交前的维护和修补缺陷等一切费用。
2、投标人必须上传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预算书且总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投标人上传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预算书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相关内容一致,不得有缺项、漏项、改变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相关内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预算书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最终的竞价价格如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预算书总价不一致时,以最终竞价价格为准;若工程量发生变化则最终结算价款按照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预算书总价款与最终竞价价格的整体上浮或下浮比例认定,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3、付款方式及具体要求:签订合同时约定。
4、工期:具体的施工工期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在合同中约定。
5、投标人主动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以便及时了解询价相关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玉门市林业草原事务中心(玉门市治沙工作站)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
代理机构:甘肃恒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 军 联系电话:***
地 址:玉门市新市区北门巷10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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