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环县老城区环洲路排洪防涝改造工程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甘肃庆阳市 发布日期: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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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甘肃 庆阳市 采购单位 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庆阳鑫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环县老城区环洲路排洪防涝改造工程质量检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环县老城区环洲路排洪防涝改造工程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QYXJGC2024-0007

公告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 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02)市政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4-04-11 11:11: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4-04-13 23: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环县老城区环洲路排洪防涝改造工程质量检测001 QYXJGC2024-0007 服务-勘察 ***.0(元)

公告内容

  • 一、招标条件

    环县老城区环洲路排洪防涝改造工程,已由环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环发改(审)发〔2023〕23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委托庆阳鑫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质量检测通过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邀请招标,被邀请企业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欢迎被邀请的投标人前来响应投标。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QYXJGC2024-0007

    2.项目名称:环县老城区环洲路排洪防涝改造工程质量检测

    3.建设地点:环县县城区。

    4.工程内容:本项目对环县老城区雨水管道进行改造,改造管径DN500-DN1400钢筋混凝土雨水管道2.278KM;新建DN300双壁波纹管1.4KM 。

    5.招标范围: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材料、设备的工程质量检测及后续工程检测等方面的技术服务,提交完整的试验检测报告,检测期与施工期同步。

    6.招标控制价:***.00元。

    三、资金来源:拟申请国省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检测乙级资质,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社会信 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2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及检测人员考核合格证书,检测人员须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员资格证书。

    4.3 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近半年(最少不少于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及税务缴纳证明材料。

    4.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上传文件截止时间前3天内,并以查询结果为准并提供网站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4.5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4.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五、招标方式

    1.招标人委托代理机构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qysggzyjy.cn:9097/f/index)”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人或或其代理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六、招标文件获取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所有参与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11日11时00分至2024年04月13日23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采购平台(庆阳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招标文件获取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印章的PDF格式文件)。

    2.投标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核,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七、竞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4年04月13日23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包含实施本项目的一切费用,投标人提交报价时须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八、结果公示

    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word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庆阳鑫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竞价;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环县城南区光明路北侧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庆阳鑫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庆阳市环县环城镇环江大道63号14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4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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