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合水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工程项目(阳光苑)二期及合水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工程项目(阳光苑)二期基坑支护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合水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工程项目(阳光苑)二期及合水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工程项目(阳光苑)二期基坑支护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甘肃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甘肃 庆阳市 | 采购单位 | 合水县城乡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陇东腾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合水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工程项目(阳光苑)二期及合水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工程项目(阳光苑)二期基坑支护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合水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工程项目(阳光苑)二期及合水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工程项目(阳光苑)二期基坑支护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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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合水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工程项目(阳光苑)二期及合水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工程项目(阳光苑)二期基坑支护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 ||
采购单位 | 合水县城乡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编号 | LDTD***0***4-001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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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采购方式 | 邀请采购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0***4-04-30 10: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0***4-05-01 17:3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价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0***4-04-***9 10: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0***4-05-01 17:30:00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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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水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工程项目(阳光苑)二期及合水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工程项目(阳光苑)二期基坑支护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招标公告001 | LDTD***0***4-001 | 服务类 | ***.40(元) |
公告内容
合水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工程项目(阳光苑)二期及合水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工程项目(阳光苑)二期基坑支护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甘肃陇东腾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受合水县城乡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合水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工程项目(阳光苑)二期及合水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工程项目(阳光苑)二期基坑支护工程竣工决算审计”采购进行招标,招标人为合水县城乡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陇东腾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本次招标将通过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以邀请招标方式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欢迎被邀请的投标人前来响应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LDTD***0***4-001
***.项目名称:合水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工程项目(阳光苑)二期及合水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工程项目(阳光苑)二期基坑支护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3.最高限价:基础服务费费率0.***‰,审减绩效费率为值***.4%,(投标人以低于控制价的核减绩效费率报价,报价范围应在0%至***.4%之间。基础服务费费率固定值0.***‰,供应商无需报价。)
(说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报价时不能填写%,平台中最高限价必须填写数字,因此填写为***.4,即***.4%。本次报价可只填绩效百分率的数字部分)
4.招标范围:合水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工程项目(阳光苑)二期及合水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工程项目(阳光苑)二期基坑支护工程竣工决算审核及财务决算审计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1.***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正、反面扫描件);
1.3投标人须提供***0******年度或***0***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投标人须提供税收缴纳相关材料的,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的任意一个月,依法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说明材料;
1.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1.7投标人须提供签署完整的《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1.8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在本单位的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
1.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造价咨询公司。
四、招标方式
1.招标人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五、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0***4年4月***9日10:00至***0***4年5月1日17:30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采购平台(庆阳市)-限额以下政府采购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印章的PDF格式文件)。
***.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六、竞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0***4年5月1日17:30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七、结果公示
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通过竞价成交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陇东腾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竞价;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合水县城乡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合水县乐蟠东路69号
联 系 人:***
电 话:***
代理公司:甘肃陇东腾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庆州东路***号楼
联 系 人:***
电 话:***ABED1;">***
附件信息
- 附件1:阳光苑二期招标文件(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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