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通市通州区东社镇原庆丰居所在地资产出租项目
【招标公告】南通市通州区东社镇原庆丰居所在地资产出租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甘肃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甘肃 庆阳市 | 采购单位 | 南通市通州区东社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南通市通州区东社镇原庆丰居所在地资产出租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标的信息 | |||||||
序号 | 竞租标的物名称 | 地址 | 出租标的面积 | 起始价(元/年) | |||
1 | 原庆丰农技站仓库 | 东社镇庆丰社区 | 103.95平方米 | 2000 | |||
2 | 原庆丰兽医站 | 东社镇庆丰社区 | 36.05平方米 | 1400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年5月6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5月17日9时30分止 | ||||
租赁期限 | 叁年 | 免租期限 | 无 | ||||
保证金金额 | 原庆丰农技站仓库:2000元/投标人 原庆丰兽医站:1400元/投标人 | 租金支付时间 | 除第一年租金外,往后每一年的租金,于上一年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全额缴纳下一年度租金。 | ||||
出租用途 | 承租户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领取营业执照,合法经营。有关周边环境和相邻关系所引起的所有事项均由承租户自行协调解决。请承租户慎重考虑,自行踏勘现场。一旦中标,不得提出额外要求。 | 配套设施 | 现状 | ||||
标的目前使用情况 | 空置 | ||||||
起始价说明 | 凡报价必须大于、等于招租起始价,报价最高的成交,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 ||||||
二、出租方信息 | |||||||
出租方名称 | 南通市通州区东社镇人民政府 | ||||||
出租方地址 | 南通市通州区东社镇 | ||||||
出租方持有产权的比例 | 100% | ||||||
出租方联系人 | 严先生 | 联系电话 | 13862833006 | ||||
三、挂牌信息和条件设置 | |||||||
交易保证金金额(竞租保证金) | 原庆丰农技站仓库:2000元/投标人 原庆丰兽医站:1400元/投标人 (竞租保证金采取现金方式提交,开标时带至开标现场,交至现场开标人员。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标处理。竞租保证金必须密封,独立包装,并标明租赁地名称) | ||||||
(一)保证金事项说明 | 1、承租方于2024年5月17日9:30分前将规定的保证金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考虑到交通、停车、竞租人较多等情况,请注意到场时间),承租方未递交交易保证金,视为放弃交易资格,也不得参与竞租。 2、未在招租公告规定的时间前到场登记并递交材料,作自动放弃处理,也不得参与竞租。参与竞租而未成交的单位与个人现场退还竞租保证金。 3、成交人竞租保证金于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第一年的租金。 4、竞租保证金:本项目成交后,自公示结束15日内,由于承租人原因,不签订合同或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不适当履行合同的情况,招租人有权将竞租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招租人亦有权解除合同,成交人还须为此承担一切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
(二)特别事项说明 | 1、承租人应合法经营,按房屋租赁合同相关约定正确合理使用租赁房屋。 2、承租人如从事餐饮类项目,须按规定使用水、电或燃气。 3、承租人装修房屋,装修前需书面向出租方报送装修方案,其装修材料必须使用不燃、难燃材料,获得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后果自负。装修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人装修房屋的行为,经出租方劝阻拒不改正的,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承租方自行承担一切损失,与出租方无关。 承租人要详细了解内部各种结构,包括用电系统,出租方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 4、承租期间承租人应自行维护和修理门窗等附属设施,费用由承租户承担,具体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 5、承租人应自觉缴纳水电费用,由此造成的停水停电自己负责。 6、租赁单位或个人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私自转包。承租期间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一律由承租人负责,同时自行增添相关消防器材。 7、承租户应服从城市管理要求,发生违章违规处罚的费用自行承担。租赁期间因遇政策性征收拆迁等其他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时,承租方应无条件退出承租房,依法应由承租人享受的经营损失、装修及附属工程等损失补偿,全额由乙方所得。 8、出租方承诺: ①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②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③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④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9、招标代理费:原庆丰农技站仓库150元、原庆丰兽医站150元,由中标单位中标后支付。凡不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的,视为放弃投标。无论何种情况,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等费用不予退还。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 ||||||
(三)现场查勘事项 | 1、根据自身需要,响应人可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之日前对本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即招租地点自身、周边及现有相邻状况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承租后有关招租标的物周边环境和相邻关系所引起的所有与承租经营有关的事项及问题,均由承租户自行协调解决。请响应人慎重考虑。 2、招租人向响应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租人现有的并认为符合招租条件的。招租人对响应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响应人自行勘察项目现场,但不得因此使招租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响应人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并承担勘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 ||||||
(四)意向投资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承租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2、参加本次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和失信记录。 | |||||||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用、经济实力和支付能力; | |||||||
4、承租人应无租赁不诚信的行为或记录; | |||||||
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 |||||||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五)意向投资承租方需要提供材料 | 一、报名竞租材料文件: 1、如属企业法人或经营者: (1)提供承租响应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须加盖公章); (3)竞租人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4)报价单。 2、如属自然人 :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原件为登记时使用) 2)竞租人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3)报价单。 | ||||||
二、价格标响应文件 【特别提醒】1、本项目只进行一次报价,即报价单上所写金额。 2、价格标响应文件报价应包括招租文件所确定的招租范围及相应说明的全部内容。 | |||||||
(六)交易程序 | 1.意向承租人须在2024年5月17日9时30分前到南通市通州区东社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南通市通州区东社镇人民政府内】报名签到。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2.“意向投资承租方需要提供响应材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密封在一个档案袋,并在封袋标注招租标的物名称、招租人名称、承租人名称及日期。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3.经相关评委审查后,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并将结果通知各意向承租人。 4.确定承租人:本次采用一轮报价,当意向承租人为两个及以上,并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规定要求的,则按报价最高方式确定承租人;当意向承租人仅有一家,并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家直接成交;两家及以上报价都为最高的且相同报价,则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人。注:报价低于起始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 ||||||
特别提示 | 受让人在确定意向,受让前须仔细阅读备查文件,认真进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成交后,受让人如有拒不签收成交确认书、合同等行为,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 ||||||
四、联系方式 | 招租人:南通市通州区东社镇人民政府 | 联系人:严先生 | 电话:13862833006 | ||||
代理机构: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电话:*** |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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