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景泰县永泰城址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考古勘探第二次

所属地区:甘肃白银市 发布日期: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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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甘肃 白银市 采购单位 景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正则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景泰县永泰城址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考古勘探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景泰县永泰城址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考古勘探第二次
项目编号: BGZJ-ZC24152 项目类型: 服务类
交易编号: D03-12620400076778337D-20240513-007902-9 招标组织形式: 分散采购
招标人: 景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 甘肃正则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 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监督机构: 景泰县财政局
是否重大项目: 项目概算(万元): 80.000000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项目为景泰县永泰城址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考古勘探,属于配合基本建设工程考古工作,需重点勘探3404平方米,出具文物考古勘探报告。(具体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
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合同估算价 招标类别 招标控制价 详情
1 E6204000607007871001001 80.00000000(万元)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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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6204000607007871001001景泰县永泰城址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考古勘探第二次
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1)提供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4)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免税企业提供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本条第2-5项实行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附件),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采购人将报告财政部门依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了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视为无效投标(响应)。 2.信用查询: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单一来源小组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现场查询为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或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或
标段(包)内容: 本项目为景泰县永泰城址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考古勘探,属于配合基本建设工程考古工作,需重点勘探3040平方米,出具文物考古勘探报告。(具体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景泰县永泰城址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考古勘探第二次单一来源场地选择2024-05-13 15:05

保证金退还:未查询到保证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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