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2024年产能建设项目大型场站及其配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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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甘肃 庆阳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项目名称 |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2024年产能建设项目大型场站及其配套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2024年产能建设项目大型场站及其配套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QDM-2024-07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2024年产能建设项目大型场站及其配套工程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以《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业务发展投资实施计划的通知》(长油[2024]3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甘肃省庆阳市华池县境内。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2024年产能建设项目大型场站及其配套工程,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资金来自《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业务发展投资实施计划的通知》(长油[2024]31号),具备招标条件。建设地点位于甘肃省庆阳市华池县境内。工作区域属于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地形,地面海拔1300m-1900m,相对高差600m左右,域内梁峁交错,沟壑纵横,地貌极为破碎。主要工程量:庆五联改造、五蛟热泵站扩建、元首站改造、庆一联改造4座场站改扩建。新修施工便道3km;敷设站外各类管线29km及附属配套;安装稳流配水阀组7套、拉油点建设1座、储罐拆除及清理、雨毁道路维修等。本次提供工程量为施工图工程量,具体工程量详见施工图(文件号:集-90579/总分目,集-90514/总分目,注-9253/总分目,集-90500/总分目,项目号:CEDC010S-2024)。
2.3计划工期
2024年6月20日开工,工期205日历日。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 具体内容 | 金额 (万元) | 备注 |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2024年产能建设项目大型场站及其配套工程 | 主要工程量:庆五联改造、五蛟热泵站扩建、元首站改造、庆一联改造4座场站改扩建。新修施工便道3km;敷设站外各类管线29km及附属配套;安装稳流配水阀组7套、拉油点建设1座、储罐拆除及清理、雨毁道路维修等。具体工程量详见施工图(文件号:集-90579/总分目,集-90514/总分目,注-9253/总分目,集-90500/总分目,项目号:CEDC010S-2024)。 | 642.1359 | 不含税、不含甲供材料设备费 |
说明:(1)本次提供工程量为施工图工作量。(2)因油田滚动开发,若地质部署或设计方案发生变化时工程量将相应调整,具体工程量以施工图或设计方案以及招标人出具的交底单为准。
2.5招标范围
设备基础,工艺管道设备安装,电仪、热工、采暖通风、消防、通信安装,防腐保温,站内道路、场站通道,围墙等附属配套及拆除;管段预制、防腐管段运输、测量放线、布管、管道安装、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补口补伤、吹扫、管沟开挖及回填、穿跨越、水工保护等;还包括管线施工临时用地补偿,不含无损检测费。
项目管理,投标人负责的临时设施的建造、维护、拆除、占用土地的恢复,招标人负责采购的设备、材料的领取、运输、保管,投标人负责的设备、材料采购、运输、保管,施工,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的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保险,工程接收前的照管和维护,编制竣工文件、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
协助招标人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验收、审批、核准、备案或补偿等手续。
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
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
3.2资质要求
3.2.1 具有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
3.2.2 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具有压力管道安装或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项目中GC1级 许可子项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
2021、2022、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提供近三年(2021 年至 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有效的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其他要求:成立日期晚于 2021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 项油气管道及场站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3.5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5.4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5.5 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3.6项目经理要求
3.6.1 具有机电 工程专业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提示:若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其提供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
3.6.2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3 2021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 项油气管道及场站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3.7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8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8.1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上述人员不得在本项目兼职。
3.8.2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专业中 级及以上职称。
3.8.3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9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10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其他要求
3.11.1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3.11.2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 及以上质量事故、重大 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重大 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3.11.3 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通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状态正常。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18日0时0分0秒至2024年5月22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②招标文件购买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login,投标人登录账号和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投标人首次登录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密码。
4.2招标文件按标段发售,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可以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11日8 时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按标段提交投标保证金,每标段伍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保证保险或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咨询招标机构联系人;对系统操作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00114,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地址: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凤城园三区第十采油厂产能建设项目组 | 地址:陕西西安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天朗经开中心二楼中国石油招标中心 |
联系人:*** | 联系人:*** |
电话:*** | 电话:***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ningkele_xa@cnpc.com.cn |
招标人(或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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