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灵台县公安局双系统移动警务终端服务项目(二次)

所属地区:甘肃平凉市 发布日期:202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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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甘肃 平凉市 采购单位 灵台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金源通营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灵台县公安局双系统移动警务终端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灵台县公安局双系统移动警务终端服务项目(二次)
项目类型: 服务类 项目编号: D03-12622700079265086Y-20240522-000005-9
招标人: 灵台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金源通营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监督机构: 灵台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是否重大项目: 项目概算(万元): 144.000000
采购内容: 拟采购双系统移动警务终端240项(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合同估算价 详情
1 E6200000600029331276001 144.000000万元 查看详情
标段名称: 灵台县公安局双系统移动警务终端服务项目(二次)00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声明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 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三个月完税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
(5)近三年(2022年4月至今)内参加的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优惠。(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 3 ) 供 应 商 未 被 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的相关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网上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标段内容: 拟采购双系统移动警务终端240项(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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