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白银市平川区水泉镇灰水沟泥石流治理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甘肃白银市 发布日期:2024-05-26

【招标公告】白银市平川区水泉镇灰水沟泥石流治理工程(二次)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甘肃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甘肃 白银市 采购单位 白银市自然资源局平川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沛鸿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白银市平川区水泉镇灰水沟泥石流治理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白银市平川区水泉镇灰水沟泥石流治理工程
(二次)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BGZJ-NZ24042(2)
一、招标条件
白银市平川区水泉镇灰水沟泥石流治理工程(二次)已由白银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水泉镇灰水沟泥石流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市资修发〔2024〕11号)及白银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水泉镇灰水沟泥石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市资修发〔2024〕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白银市自然资源局平川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2023增发国债专项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甘肃沛鸿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受白银市自然资源局平川分局委托,现就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白银市平川区水泉镇灰水沟泥石流治理工程(二次)
(二)立项批复:市资修发〔2024〕11号、市资修发〔2024〕14号
(三)建设规模:
1、排导工程
针对灰水沟沟道状况和沟口环境现状,为确保泥石流顺畅排泄,保护村庄和公路安全。本次设计从灰水沟下游居民区段布设C25砼排导工程,以护路引流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主要在修有居民房屋段设置排导堤,自K0+000—K0+250段设置单侧排导堤,共长250m,自K0+250—K1+550段设置双侧排导堤,堤底出入口处设置护坦。最终排导出居民区。
由于排导堤段排导堤紧邻村庄,排导堤右岸顶部设置钢管护栏,护栏高1.2m,护栏横梁及联系梁采用φ60的钢管,竖梁采用φ32的钢管,φ60钢管壁厚4mm;φ32钢管壁厚4mm,防护栏焊接完成后,整体进行除锈并且喷上防锈漆,漆膜厚度不小于25微米,护栏双侧总长度3000m。
2、防冲槛工程
原则上拟设排导护堤段起点每隔25m布设防冲槛,为使在排导堤转弯处布设防冲槛,对防冲槛布设间距做了调整,共计52道,总长1040m。防冲槛迎、背水坡均直立,断面呈矩形,防冲槛顶宽1m,总高2.0m,基础埋深1.5m,地面以上0.5m,防冲槛中部设顶宽6.0m,深0.3m溢流口。采用C25砼结构,基础结合槽采用原土夯填,压实系数不小于0.9。
3、排导堤后回填
堤后按用碎石土压实回填,回填土方分层夯实,夯实系数不小于0.85。
4、沟道清淤
由于灰水沟沟道内松散物堆积厚度较大,尤其是主沟灰水沟村庄段经历多次泥石流堆积物和洪水堆积物,挤占沟道明显,为使沟道顺畅,需对沟道进行整理清淤,清理宽度为现有沟道宽度,开挖深度0.2—1.2m。沟道下切清淤工程主要内容为清理沟道内泥石流堆积物,将其挖掘、并堆放于沟道两侧,压实并整平,以增加泥石流的过流断面,保证泥石流沟沟道的畅通。
(四)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五)建设地点:白银市平川区水泉镇。
(六)资金来源:2023增发国债专项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七)工    期:180日历天,实际工期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执行。
(八)质量标准:合格
(九)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财务要求: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可自行提供财务报表,但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投标人可提供业绩,但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
(二)投标人具备自然资源(或原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及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合格证书;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
注: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施工现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未参与在建项目工程人员,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标后不得更换。(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未参与在建项目工程的承诺)。
(三)根据白人社函[2020]24号文件精神,农民工工资诚信实行推送制度,不再需要另行承诺或证明,凡能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一律自动视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属于人社部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范围的投标人无法进行投标。
(四)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页彩色截图或信用报告。(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五)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止均可免费下载。
(二)获取方法:登录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baiyin.gov.cn),选择对应项目招标公告,免费获取招标文件;也可通过登录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投标管理”栏目“招标文件获取”子栏目下在线免费获取。获取到的招标文件需使用甘肃中工国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打开。
六、投标文件提交: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14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
(二)开标方式:采用投标人不见面网上开标投标方式。
(三)提交地点: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http://gsztb.cn/BidOpeningHall)。
(四)提交方式:
1.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需使用甘肃中工国际最新版投标工具进行制作,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注:所有签字盖章均采用电子章)、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导致否决投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工具软件及操作说明请查 阅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官网(www.gscamce.com)【下载中心】-【新版工具】一点击下载【投标工具】,正确安装“投标工具”及其相关组件,并使用“投标工具”及符合甘肃省CA数字证书互认标准的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
2.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生成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ZGTF-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工具上传至指定位置(注:投标人需自行下载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单),请仔细检查文件名称,确保上传文件的正确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3.为保证开标时投标人正常参与开标,首次进入甘肃中工国际不见面开标大厅的投标人须至少提前三天,使用IE11以上版本浏览器进入甘肃中工国际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gsztb.cn/BidOpeningHall)进行环境检测,投标人须根据提示完成系统环境配置及检测,若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甘肃中工国际客服热线4006-1234-34解决。通过环境检测后,投标人须在开标当天提前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时所用的CA数字证书登录甘肃中工国际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参与标段进入开标会议,等待开标。
4.本项目解密开始至结束解密时间默认为30分钟,系统提示开始解密后页面会弹出输入密码框并显示“解密剩余时间”(倒计时),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插入USB口,输入pin码(密码),点击【解密】按钮,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系统会提示“解密成功”(注:浏览器下方弹出的控件启用提示,可能会弹出多个,请全部选择“允许”或“启用”)。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技术支持: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1234-34;    QQ群号:789062618。
CA数字证书办理:173********5565
备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baiyin.gov.cn/)上发布。
八、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各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招标人不组织踏勘。
九、其他说明:
(一)凡是拟参与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单位需先在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免费注册或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
(二)招标文件澄清或更正在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baiyin.gov.cn)发布,请投标人在投标期间适时自行下载查阅。若未能及时下载查阅,所产生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质疑期限: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四)本次开评标不提交资质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格式自拟),需装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和人员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记入失信人员名单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五)项目公示期满后,除提交公告要求的纸质版一正二副投标文件外,投标人还需提交电子版 U 盘一份(内含投标文件pdf版一份并与上传系统固化投标文件一致,word版一份,U盘应清晰标注投标人名称。直接邮寄文件至招标代理公司,地址详见公告联系方式)。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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