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酒泉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申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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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甘肃 酒泉市 | 采购单位 | 酒泉市生态环境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酒泉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申报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酒泉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申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酒泉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申报服务项目
公告开始时间: 2024-06-25 09:30:00
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4-06-27 09:25: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否
竞价开始时间: 2024-06-27 09:3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4-06-27 12:00:00
是否设置降价幅度: 否
降价幅度(元):
是否设置延时报价: 否
延时报价时间(分钟):
延时报价次数:
招标人: 酒泉市生态环境局
标包信息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标包合同估算价(元)
公告内容
附件下载
附件1:
采购文件(发布版).pdf
酒泉市生态环境局就酒泉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申报服务项目进行邀请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进行参与。
一、采购单位:酒泉市生态环境局
二、项目编号:JQSSTHJJ〔2024〕07号
三、项目名称:酒泉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申报服务项目
四、采购内容:酒泉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申报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五、采购方式:阳光采购
六、预算控制价:49.5万元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盖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2021-2023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新成立企业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银行开户证明原件扫描件;
(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盖公章);(成立不满1年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
(4)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1年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
(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承诺。
2、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期间在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资格要求文件需以扫描件形式上传,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
八、注册须知:
凡是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方可参与采购;注册成功后,供应商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九、邀请报名及竞价截止时间:
资质审核及报名时间:2024年6月25日09:30 至2024年06月27日09:25。
竞价时间:2024年06月27日09:30至2024年06月27日12:00。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酒泉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玉门东路5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4年6月25日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酒泉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申报服务项目
公告开始时间: 2024-06-25 09:30:00
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4-06-27 09:25: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否
竞价开始时间: 2024-06-27 09:3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4-06-27 12:00:00
是否设置降价幅度: 否
降价幅度(元):
是否设置延时报价: 否
延时报价时间(分钟):
延时报价次数:
招标人: 酒泉市生态环境局
标包信息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标包合同估算价(元)
酒泉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申报服务项目 | JQSSTHJJ〔2024〕07号 | 服务 | *** |
公告内容
附件下载
附件1:
采购文件(发布版).pdf
酒泉市生态环境局就酒泉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申报服务项目进行邀请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进行参与。
一、采购单位:酒泉市生态环境局
二、项目编号:JQSSTHJJ〔2024〕07号
三、项目名称:酒泉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申报服务项目
四、采购内容:酒泉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申报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五、采购方式:阳光采购
六、预算控制价:49.5万元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盖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2021-2023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新成立企业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银行开户证明原件扫描件;
(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盖公章);(成立不满1年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
(4)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1年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
(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承诺。
2、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期间在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资格要求文件需以扫描件形式上传,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
八、注册须知:
凡是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方可参与采购;注册成功后,供应商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九、邀请报名及竞价截止时间:
资质审核及报名时间:2024年6月25日09:30 至2024年06月27日09:25。
竞价时间:2024年06月27日09:30至2024年06月27日12:00。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酒泉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玉门东路5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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