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某单位2024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24-JKHYDX-F1005)(第1包)
【招标公告】某单位2024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24-JKHYDX-F1005)(第1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甘肃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甘肃 酒泉市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中正远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某单位2024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某单位2024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2024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KHYDX-F1005
三、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某单位所属食堂,除粮食(大米、小麦等)、给养器材外的全部主副食品采购,采购内容具体包括:肉类(猪肉、牛羊肉、禽肉等)、新鲜水产、冻货、蔬菜、水果、糕点、豆制品、鸡蛋(禽蛋)、干货、调料品等。
2.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1年为止(供应商若发生严重质量问题,违纪违规等行为,立即停止供应采购,列入黑名单,后续禁止参与我方采购活动)。合同期满后,在副食品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我方可以与供应商签订不超过3个月的临时合同。(若合同履约期间上级关于副食品采购法规有修改,则供应时间可依据法规调整)
3.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项目地点: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距离酒泉市区150公里)。
5.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20万元/月。(此金额为参考金额,投标人以优惠率作为报价)
6.报价要求:投标人报价优惠率必须大于10%(以酒泉、嘉峪关地区大型、连锁商超零售价为基准价),投标人报价优惠率小于等于10%将被否决。投标报价包含成本价、运输、人工、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费、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在内的一切费用。
7.本项目以公开招标的形式择优选取2家供应商中标,评审方式为综合评分法。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为非“三资企业”(指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商独资),无外资、港澳台背景(以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副食品供应项目,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拟配备本项目从业人员须取得健康证。
4.我方对投标人注册地不限制,但投标人应当在酒嘉地区(指酒泉市和嘉峪关市,包括市区和郊区范围,下同)具有实体经营场所,投标人在酒嘉地区应具有冷藏库,具备冷藏环境下保存食材的能力,投标人所供应的采购物资实体店均有销售。我方有权对投标人的营业资质、店铺地址、运营规模进行现地核查,投标人应当积极配合。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 6 个月(2023 年12 月至 2024 年 5 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相关材料)。
7.投标人具备中标所供应食品物资的运输、配送能力,能够在约定的时间内,准时、保质将有关物资运送到招标人所属食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 年内不得参加我方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方式:
请供应商于2024年7月2日上午 9:00 时至2024年7月8日下午 17:00时登录《甘肃海联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ebidding.com)进行投
标登记并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需依照甘肃海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窗口“CA 锁办理指南”的相关程序先在甘肃海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注册,并办理获取 CA 数字证书。用已办理获取的 CA 数字证书登录,登记拟参与项目进行投标。
甘肃海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联系电话:0931-8230753 0931-8230762 0931-8511237
联系人:田耀华、王艺颖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高新开发区雁南路西脉大厦四层。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及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22日0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7月22日0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甘肃海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系统(http://www.hlebidding.com)不见面钉钉在线开标。
七、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甘肃海联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
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监督人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招标人名称:某单位
地址:酒泉市金塔县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甘肃中正远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鑫隆国际电子商贸中心 C 口 810 室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邮箱:873384874@qq.com
3.监督人信息
监督人:甲方采购管理部门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方式:0937-2439930(座机),13099377862
4.纪检部门信息
监督人:甲方纪检部门
联系人:冷先生
联系方式:0937-2439923(座机),13299376907
5.注意事项
(1)采购人为需求单位联系人,对采购需求信息有疑问或者中标后需联系签订合同事宜的,可联系采购人。
(2)若对采购过程存在质疑的,请先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代理机构答复。
(3)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向监督人(采购管理部门)投诉。
(4)若发现违法违纪问题的,可向纪检部门举报。
(5)供应商应当严格按照流程质疑投诉,即先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后,再投诉,未经质疑不得投诉,否则我方有权不予受理,不得不按正常流程质疑投诉,否则将列入采购黑名单。
(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质疑、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全体供应商共同提出。
(7)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8)供应商提出质疑,须为认为对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下,方可提出质疑。
(9)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书面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质疑事项和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应当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载明被授权人的姓名、取务、授权范围和时间期限,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未提交书面质疑函的,以及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完整的,或者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的,我方有权不予受理(会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
(10)供应商质疑、投诉、举报必须基于事实依据,且证明材料的来源必须合法,若查实不实投诉举报的,将被列入采购黑名单。
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主动登录甘肃海联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军队采购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补充信息和澄清文件。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甘肃中正远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日
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2024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KHYDX-F1005
三、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某单位所属食堂,除粮食(大米、小麦等)、给养器材外的全部主副食品采购,采购内容具体包括:肉类(猪肉、牛羊肉、禽肉等)、新鲜水产、冻货、蔬菜、水果、糕点、豆制品、鸡蛋(禽蛋)、干货、调料品等。
2.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1年为止(供应商若发生严重质量问题,违纪违规等行为,立即停止供应采购,列入黑名单,后续禁止参与我方采购活动)。合同期满后,在副食品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我方可以与供应商签订不超过3个月的临时合同。(若合同履约期间上级关于副食品采购法规有修改,则供应时间可依据法规调整)
3.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项目地点: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距离酒泉市区150公里)。
5.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20万元/月。(此金额为参考金额,投标人以优惠率作为报价)
6.报价要求:投标人报价优惠率必须大于10%(以酒泉、嘉峪关地区大型、连锁商超零售价为基准价),投标人报价优惠率小于等于10%将被否决。投标报价包含成本价、运输、人工、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费、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在内的一切费用。
7.本项目以公开招标的形式择优选取2家供应商中标,评审方式为综合评分法。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为非“三资企业”(指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商独资),无外资、港澳台背景(以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副食品供应项目,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拟配备本项目从业人员须取得健康证。
4.我方对投标人注册地不限制,但投标人应当在酒嘉地区(指酒泉市和嘉峪关市,包括市区和郊区范围,下同)具有实体经营场所,投标人在酒嘉地区应具有冷藏库,具备冷藏环境下保存食材的能力,投标人所供应的采购物资实体店均有销售。我方有权对投标人的营业资质、店铺地址、运营规模进行现地核查,投标人应当积极配合。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 6 个月(2023 年12 月至 2024 年 5 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相关材料)。
7.投标人具备中标所供应食品物资的运输、配送能力,能够在约定的时间内,准时、保质将有关物资运送到招标人所属食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 年内不得参加我方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方式:
请供应商于2024年7月2日上午 9:00 时至2024年7月8日下午 17:00时登录《甘肃海联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ebidding.com)进行投
标登记并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需依照甘肃海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窗口“CA 锁办理指南”的相关程序先在甘肃海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注册,并办理获取 CA 数字证书。用已办理获取的 CA 数字证书登录,登记拟参与项目进行投标。
甘肃海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联系电话:0931-8230753 0931-8230762 0931-8511237
联系人:田耀华、王艺颖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高新开发区雁南路西脉大厦四层。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及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22日0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7月22日0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甘肃海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系统(http://www.hlebidding.com)不见面钉钉在线开标。
七、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甘肃海联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
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监督人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招标人名称:某单位
地址:酒泉市金塔县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甘肃中正远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鑫隆国际电子商贸中心 C 口 810 室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邮箱:873384874@qq.com
3.监督人信息
监督人:甲方采购管理部门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方式:0937-2439930(座机),13099377862
4.纪检部门信息
监督人:甲方纪检部门
联系人:冷先生
联系方式:0937-2439923(座机),13299376907
5.注意事项
(1)采购人为需求单位联系人,对采购需求信息有疑问或者中标后需联系签订合同事宜的,可联系采购人。
(2)若对采购过程存在质疑的,请先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代理机构答复。
(3)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向监督人(采购管理部门)投诉。
(4)若发现违法违纪问题的,可向纪检部门举报。
(5)供应商应当严格按照流程质疑投诉,即先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后,再投诉,未经质疑不得投诉,否则我方有权不予受理,不得不按正常流程质疑投诉,否则将列入采购黑名单。
(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质疑、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全体供应商共同提出。
(7)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8)供应商提出质疑,须为认为对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下,方可提出质疑。
(9)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书面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质疑事项和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应当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载明被授权人的姓名、取务、授权范围和时间期限,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未提交书面质疑函的,以及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完整的,或者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的,我方有权不予受理(会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
(10)供应商质疑、投诉、举报必须基于事实依据,且证明材料的来源必须合法,若查实不实投诉举报的,将被列入采购黑名单。
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主动登录甘肃海联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军队采购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补充信息和澄清文件。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甘肃中正远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日
剑鱼标讯甘肃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