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灵台县基本草原划定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灵台县基本草原划定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甘肃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甘肃 平凉市 | 采购单位 | 灵台县自然资源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亚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灵台县基本草原划定技术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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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灵台县基本草原划定技术服务项目 | ||
采购单位 | 甘肃亚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交易编号 | GSYD—2024—047 |
采购方式 | 公开 | 资金来源 | 专项及自筹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18740946766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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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4-07-07 00: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07-09 23:59:00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08 00: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7-10 23:59: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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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灵台县基本草原划定技术服务项目001 | GSYD—2024—047 | 服务类 | ***.0 |
公告内容
灵台县基本草原划定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灵台县基本草原划定技术服务项目,项目业主为灵台县自然资源局。根据《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及要求,现委托甘肃亚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SYD—2024—047
2.项目名称:灵台县基本草原划定技术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29万元。
4.最高限价:29万元。
5.采购需求:
(1)以灵台县最新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为底图,叠加“三区三线”、自然保护地、国土空间规划和征占用草原等相关资料,利用最新高分遥感影像数据进行预判,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应划入基本草原的草地,全部纳入全县基本草原初步范围,形成基本草原预判图斑。
(2)根据“三区三线”数据、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数据、草原综合监测等数据属性,编辑基本草原类型、面积等属性信息,进行属性更新。
(3)根据各部门提供不纳入基本草原图斑佐证资料,拟调出图斑举证资料经林草局和技术服务单位核实后,将审核通过的不纳入图斑从基本草原划定初步范围中予以调出。在此基础上开展内外业核实,确定基本草原的范围、面积、类型、界线及其他属性信息,形成基本草原矢量及数据库。
(4)完成审核验收和成果汇总,形成基本草原划定成果。主要包含:基本草原划定数据库(shp格式,CGCS2000坐标系)、基本草原统计册(表)、成果报告和绘制图件等。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企业声明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1-6月至今任意一月完税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
(5)近三年(2021年7月至今)内参加的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对价格不进行优惠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企业)。
(2)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须提供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时间以公告发出时间至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等信息)。
(4)本项目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须具备国家测绘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甲级资质。
三、报名及资质证明文件上传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7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7月9日23时59分00秒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采购招标平台(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质证明文件及供货方案(PDF格式加盖电子签章)。
2.采购人将对各供应商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进行评审,择优选取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四、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7月10日23时59分00秒前提交报价。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
3.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
4.竞价结束后,代理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个日历天。
五、相关要求
1.招标文件详见附件资料,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所有要求,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本次竞价完成后,投标人需整理一份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及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叁份、电子版U盘叁份(word格式)送至甘肃亚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台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灵台县中台镇东大街5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亚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灵台县翡翠豪庭2单元0704室
联系方式:15193339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采购文件
附件1:招标文件(阳光采购) .pdf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平凉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s://ygcgpt.plsggzyjy.cn:12020)进行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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