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兰州市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实施方案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兰州市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实施方案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甘肃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甘肃 兰州市 | 采购单位 | 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兰州市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实施方案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兰州市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实施方案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lzdyyy.com/)网站获取采购项目信息,并于2024年07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SZFCGZB2024047
项目名称:兰州市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实施方案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第一包:24.1619万元,第二包:11.9万元,第三包:13.1万元,共计:49.1619万元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计3个包
采购需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单价(万元) | 预算总金额(万元) | 包号 |
1 | 眼科专用器械 | 批 | 1 | 24.1619 | 24.1619 | 包一 |
2 | 电动妇科检查床 | 台 | 3 | 3.5 | 10.5 | 包二 |
3 | 输液泵 | 台 | 2 | 0.7 | 1.4 | |
4 | 蒸汽灭菌器 | 台 | 1 | 3.5 | 3.5 | 包三 |
5 | 卡式灭菌器 | 台 | 2 | 4.8 | 9.6 |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2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盖公章)
2.3 供应商具有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盖公章,当年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财务报表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5 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任意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盖公章)
2.6 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有效票据凭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盖公章 )
2.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8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0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备案证);5.2 供应商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证)
2.12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2%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2%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2%的扣除。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3.1 获取时间: 2024年07月17日至 2024年07月23日,每天上午09:00 至11:30 ,下午14:30 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获取地点: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获取招标文件(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280号枫叶国际9号楼B塔2单元13层);
3.3 登记方式: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厂家授权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4.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4年07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2 磋商地点: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会议室(体检中心四楼);
逾期提交或者未按指定方式提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lzdyyy.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投标登记或无效登记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吴家园西街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280号枫叶国际B塔2单元13层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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