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锦屏镇枣林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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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甘肃 平凉市 | 采购单位 | 崇信县锦屏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锦屏镇枣林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交易编号:GSFM2024-031
采购标包信息
公告内容
锦屏镇枣林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屏镇枣林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已经崇信县农业农村局以崇农项目【2024】22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崇信县2024年第四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业主为崇信县锦屏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锦屏镇枣林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2.建设地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锦屏镇枣林村。
主要建设内容:在锦屏镇枣林村修建晾晒棚150平方米(结构为轻钢结构,主体一层,层高5.8米,室内外高差0.15米;墙体采用100毫米厚岩棉夹芯彩钢板(0.8米以下墙体采用240毫米厚多孔砖砌筑),屋面为双层波形采光板复合保温不上人屋面);安装镀锌钢管晾晒架120米(高1.5米,宽0.9米,层间距0.3米)。
3.招标控制价:***.89元。
4.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5.招标内容: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工程施工内容。
6.资金来源:崇信县2024年第四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7.计划工期: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9月28日
8.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 1 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员 1 人:须具备有效的施工员岗位证书;
(4)质量(检)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5)安全员 1 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 C 证;
(6)机械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3.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的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能力等证明材料。
4. 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负责人)。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1日14时00分至2024年7月24日12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2.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六、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公示。
2.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后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丰茂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为正本1份、电子版U盘1份(PDF格式),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崇信县锦屏镇人民政府
地 址:崇信县新西街208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名 称:甘肃丰茂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恒和大厦20楼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15120442589
附件信息
附件1:崇信县锦屏镇枣林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PDF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平凉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s://ygcgpt.plsggzyjy.cn:12030)进行报名竞价
公告基本信息 | |||
---|---|---|---|
项目名称 | 锦屏镇枣林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1)房屋建筑 |
联系人 | 张越 | 联系电话 | 15120442589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07-21 14: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7-24 12:00:00 |
采购单位 | 甘肃丰茂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
1 | 锦屏镇枣林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001 | GSFM2024-031 | 工程-施工 | ***.89(元) |
公告内容
锦屏镇枣林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屏镇枣林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已经崇信县农业农村局以崇农项目【2024】22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崇信县2024年第四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业主为崇信县锦屏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锦屏镇枣林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2.建设地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锦屏镇枣林村。
主要建设内容:在锦屏镇枣林村修建晾晒棚150平方米(结构为轻钢结构,主体一层,层高5.8米,室内外高差0.15米;墙体采用100毫米厚岩棉夹芯彩钢板(0.8米以下墙体采用240毫米厚多孔砖砌筑),屋面为双层波形采光板复合保温不上人屋面);安装镀锌钢管晾晒架120米(高1.5米,宽0.9米,层间距0.3米)。
3.招标控制价:***.89元。
4.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5.招标内容: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工程施工内容。
6.资金来源:崇信县2024年第四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7.计划工期: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9月28日
8.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 1 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员 1 人:须具备有效的施工员岗位证书;
(4)质量(检)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5)安全员 1 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 C 证;
(6)机械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3.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的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能力等证明材料。
4. 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负责人)。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1日14时00分至2024年7月24日12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2.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六、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公示。
2.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后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丰茂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为正本1份、电子版U盘1份(PDF格式),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崇信县锦屏镇人民政府
地 址:崇信县新西街208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名 称:甘肃丰茂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恒和大厦20楼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15120442589
附件信息
附件1:崇信县锦屏镇枣林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PDF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平凉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s://ygcgpt.plsggzyjy.cn:12030)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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