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天水有轨电车(二期)项目供电专业Ⅳ标段--有轨电车-直流电缆及充电轨安装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天水有轨电车(二期)项目供电专业Ⅳ标段--有轨电车-直流电缆及充电轨安装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甘肃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甘肃 天水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天水有轨电车(二期)项目供电专业Ⅳ标段--有轨电车-直流电缆及充电轨安装工程施工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
天水有轨电车(二期)项目供电专业 Ⅳ 标段--有轨电车-直流电缆及充电轨安装工程施工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4210-2024-LWFBZB-0015/2024-YW-00061-2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天水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水有轨电车(二期)项目供电专业 Ⅳ 标段--有轨电车-直流电缆及充电轨安装工程施工劳务分包(招标项目编号:4210-2024-LWFBZB-0015/2024-YW-00061-2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企自筹,招标人为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天水市有轨电车示范线工程(二期)由天水市三中至五里铺(不含)段、阳坡东站(不含)至颍川河口段组成。线路全长 21.597 公里(其中设置高架线路 2.01 公里);共设置车站 19 座(高架站 1 座、地面站18 座);新建天水三中停车场 1 处;全线设置下穿隧道 145 米/2 座、特大桥 3086 米/3 座、大桥 266 米/2 座、中桥 76 米/2 座、钢构桥 1152 米/2座、人行天桥 88 米/2 座及涵洞工程;同步实施道路改造和综合管廊工程,以及相应的供电、通信、信号、给排水、消防、绿化等配套工程。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劳务分包人应严格按照国家、行业颁布现行规范、标准及劳务发包人项目管理等的具体规定,高质量完成全线直流电缆及充电轨安装工程建安;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全线直流电缆及充电轨安装工程建安;主要工程量:变电所直流电缆敷设、变电所电缆头制安、充电轨安装、塑料管敷设 硬质聚氯乙烯管砖混凝土结构明配、设备引线敷设、避雷器安装等的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协助发包人进行综合验收及整体移交、竣工资料编制和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等(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工作量清单”、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的具体规定)。
本工程划分为标段 Ⅶ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2 天水有轨电车(二期)项目供电专业 Ⅱ 标段--有轨电车-环网电缆敷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
003 天水有轨电车(二期)项目供电专业 Ⅲ 标段--有轨电车-直流电缆及充电轨安装工程施工劳务分包;
004 天水有轨电车(二期)项目供电专业 Ⅳ 标段--有轨电车-直流电缆及充电轨安装工程施工劳务分包;
005 天水有轨电车(二期)项目供电专业 Ⅴ 标段--有轨电车-室内动力照明及西延线工程施工劳务分包;
006 天水有轨电车(二期)项目供电专业 Ⅴ 标段--有轨电车-室外动力照明及东延线工程施工劳务分包;
007 天水有轨电车(二期)项目供电专业 Ⅵ 标段--有轨电车--综合管廊-电气工程施工劳务分包;
008 天水有轨电车(二期)项目供电专业 Ⅶ 标段--有轨电车-变电所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劳务分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4 天水有轨电车(二期)项目供电专业 Ⅳ 标段--有轨电车-直流电缆及充电轨安装工程施工劳务分包;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机构。
3.2 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有建筑企业专业作业资质或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 说明: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建筑企业专业作业或施工劳务(不分等级)企业资质证书的复印(或扫描)件;国家、投标人资质证书颁发所在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如: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或专业作业资质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或以上)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有技术(或经济)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3.4 近年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收益状况,须提供2021年01月0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任意 1个财务年度的附有投标人基本开户许可证明(或其证明资料)的资产负债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资产负债表等证明资料的复印(或扫描)件。
3.5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不少于 1 项工程施工(或施工劳务分包)类业绩。
3.6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列入被移除的除外)。
3.7 遵纪守法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1 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3.8 关联关系单位投标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9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任意情形: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的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处于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履约评价中禁止投标期内;
(4)处于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处罚期内;
(5)被纳入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不合格劳务分包企业名录、不合格专业分包企业名录且在限制期内的;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 3 年内出现过重大工程安全质量问题、严重违约及骗取中标等情况;
3.1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其他说明: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7月26日09时00分00秒---2024年08月04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法:详见本公告第 7.3 款具体规定。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6日09时30分00秒;
5.2 递交方法:线下纸质版递交(招标人接受邮寄标书,邮寄费由投标人自付)。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6日09时30分00秒;
6.2 开标地点及方式: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1号(禾盛京广中心)4号楼6层(丰庆会议室)公开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工程建设地点:甘肃省天水市行政辖区内;
7.2 工程计划工期:436日历天,其中:
(1)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8月20日;
(2)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0日;
* 说明: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书面劳务作业通知(或合同协议)书约定为准。
7.3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7月26日09时00分---2024年08月04日17时00分00秒
(2)获取方法:凡符合本招标公告第三条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持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的复印(或扫描)件一套,现场(或邮寄)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00.00元/本(售后不退)。
(3)获取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1号(禾盛京广中心)4号楼6楼。
(4)其他说明:
1)投标人选择采用邮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用并按招标公告附件格式填写“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随同招标文件购买缴费凭证及本款第(2)项要求提交资料的扫描件等一并发送至tianzhizixun@qq.com(请投标人在缴费凭证上注明“2024-YW-00061-21招标文件领购费”),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相关资料后 2 小时内,按“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所标注邮箱发送电子(PDF)版本招标文件,并按地址标注寄送纸质版(如需),邮寄费用:到付;
2)领取招标文件缴费账户信息:
① 招标文件缴费账户: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② 开户行:民生银行北京正义路支行
③ 缴费账号:630932997
7.4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chinabidding.com.cn)、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365trade.com.cn)同时发布,发布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 5 日。
7.5 投标人将被允许在符合资格条件情况下对本工程任意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应确保其技术条件、项目管理机构等可以满足招标人关于项目实施进度、质量和安全等的具体规定(即:兼投兼中,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纪检监察。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成纪大道天水一中(麦积校区)西南150米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1号(禾盛京广中心)4号楼6层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tianzhizixun@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填表说明: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公告”第 7.3 款具体规定,提交领取文件资料;
(2)投标人应确保在“招标公告”第 4.1 款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选择远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截至时间前,将领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原件一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3)投标人应完整填写本表内所有内容,如有遗漏所可能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天水有轨电车(二期)项目供电专业 Ⅳ 标段--有轨电车-直流电缆及充电轨安装工程施工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4210-2024-LWFBZB-0015/2024-YW-00061-2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天水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水有轨电车(二期)项目供电专业 Ⅳ 标段--有轨电车-直流电缆及充电轨安装工程施工劳务分包(招标项目编号:4210-2024-LWFBZB-0015/2024-YW-00061-2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企自筹,招标人为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天水市有轨电车示范线工程(二期)由天水市三中至五里铺(不含)段、阳坡东站(不含)至颍川河口段组成。线路全长 21.597 公里(其中设置高架线路 2.01 公里);共设置车站 19 座(高架站 1 座、地面站18 座);新建天水三中停车场 1 处;全线设置下穿隧道 145 米/2 座、特大桥 3086 米/3 座、大桥 266 米/2 座、中桥 76 米/2 座、钢构桥 1152 米/2座、人行天桥 88 米/2 座及涵洞工程;同步实施道路改造和综合管廊工程,以及相应的供电、通信、信号、给排水、消防、绿化等配套工程。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劳务分包人应严格按照国家、行业颁布现行规范、标准及劳务发包人项目管理等的具体规定,高质量完成全线直流电缆及充电轨安装工程建安;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全线直流电缆及充电轨安装工程建安;主要工程量:变电所直流电缆敷设、变电所电缆头制安、充电轨安装、塑料管敷设 硬质聚氯乙烯管砖混凝土结构明配、设备引线敷设、避雷器安装等的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协助发包人进行综合验收及整体移交、竣工资料编制和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等(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工作量清单”、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的具体规定)。
本工程划分为标段 Ⅶ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2 天水有轨电车(二期)项目供电专业 Ⅱ 标段--有轨电车-环网电缆敷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
003 天水有轨电车(二期)项目供电专业 Ⅲ 标段--有轨电车-直流电缆及充电轨安装工程施工劳务分包;
004 天水有轨电车(二期)项目供电专业 Ⅳ 标段--有轨电车-直流电缆及充电轨安装工程施工劳务分包;
005 天水有轨电车(二期)项目供电专业 Ⅴ 标段--有轨电车-室内动力照明及西延线工程施工劳务分包;
006 天水有轨电车(二期)项目供电专业 Ⅴ 标段--有轨电车-室外动力照明及东延线工程施工劳务分包;
007 天水有轨电车(二期)项目供电专业 Ⅵ 标段--有轨电车--综合管廊-电气工程施工劳务分包;
008 天水有轨电车(二期)项目供电专业 Ⅶ 标段--有轨电车-变电所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劳务分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4 天水有轨电车(二期)项目供电专业 Ⅳ 标段--有轨电车-直流电缆及充电轨安装工程施工劳务分包;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机构。
3.2 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有建筑企业专业作业资质或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 说明: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建筑企业专业作业或施工劳务(不分等级)企业资质证书的复印(或扫描)件;国家、投标人资质证书颁发所在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如: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或专业作业资质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或以上)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有技术(或经济)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3.4 近年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收益状况,须提供2021年01月0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任意 1个财务年度的附有投标人基本开户许可证明(或其证明资料)的资产负债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资产负债表等证明资料的复印(或扫描)件。
3.5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不少于 1 项工程施工(或施工劳务分包)类业绩。
3.6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列入被移除的除外)。
3.7 遵纪守法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1 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3.8 关联关系单位投标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9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任意情形: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的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处于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履约评价中禁止投标期内;
(4)处于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处罚期内;
(5)被纳入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不合格劳务分包企业名录、不合格专业分包企业名录且在限制期内的;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 3 年内出现过重大工程安全质量问题、严重违约及骗取中标等情况;
3.1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其他说明: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7月26日09时00分00秒---2024年08月04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法:详见本公告第 7.3 款具体规定。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6日09时30分00秒;
5.2 递交方法:线下纸质版递交(招标人接受邮寄标书,邮寄费由投标人自付)。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6日09时30分00秒;
6.2 开标地点及方式: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1号(禾盛京广中心)4号楼6层(丰庆会议室)公开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工程建设地点:甘肃省天水市行政辖区内;
7.2 工程计划工期:436日历天,其中:
(1)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8月20日;
(2)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0日;
* 说明: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书面劳务作业通知(或合同协议)书约定为准。
7.3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7月26日09时00分---2024年08月04日17时00分00秒
(2)获取方法:凡符合本招标公告第三条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持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的复印(或扫描)件一套,现场(或邮寄)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00.00元/本(售后不退)。
(3)获取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1号(禾盛京广中心)4号楼6楼。
(4)其他说明:
1)投标人选择采用邮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用并按招标公告附件格式填写“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随同招标文件购买缴费凭证及本款第(2)项要求提交资料的扫描件等一并发送至tianzhizixun@qq.com(请投标人在缴费凭证上注明“2024-YW-00061-21招标文件领购费”),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相关资料后 2 小时内,按“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所标注邮箱发送电子(PDF)版本招标文件,并按地址标注寄送纸质版(如需),邮寄费用:到付;
2)领取招标文件缴费账户信息:
① 招标文件缴费账户: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② 开户行:民生银行北京正义路支行
③ 缴费账号:630932997
7.4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chinabidding.com.cn)、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365trade.com.cn)同时发布,发布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 5 日。
7.5 投标人将被允许在符合资格条件情况下对本工程任意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应确保其技术条件、项目管理机构等可以满足招标人关于项目实施进度、质量和安全等的具体规定(即:兼投兼中,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纪检监察。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成纪大道天水一中(麦积校区)西南150米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1号(禾盛京广中心)4号楼6层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tianzhizixun@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人信息 | 单位名称 | | ||||
注册地址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法定代表人 | | 联系电话 | | |||
授权委托人 | | 联系电话 | | |||
企业邮箱 | | |||||
个人邮箱 | | |||||
领取文件提供资料 | □ 单位介绍信 经办人身份证 其他 | |||||
文件领购费用是否需要提供发票 | 是否需要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是 增值税普通发票信息: 否 | |||||
是否需要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是 增值税普通发票信息: 否 | ||||||
领取日期 | | 经办人签名 | | |||
填表说明: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公告”第 7.3 款具体规定,提交领取文件资料;
(2)投标人应确保在“招标公告”第 4.1 款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选择远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截至时间前,将领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原件一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3)投标人应完整填写本表内所有内容,如有遗漏所可能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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