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公开询价-中国交通物资有限公司兰州钢构项目型材物资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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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甘肃 兰州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交通物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公开询价-中国交通物资有限公司兰州钢构项目型材物资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编号:FA00000072369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国交通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资公司) 型钢 采购已具备招标 公开询价 条件,根据物资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决定对所需材料进行 公开询价 ,本次采购组织方为:中国交通物资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
二、物资数量、交货周期、交货地点以及交货状态
(一)物资采购共计 1117 吨,具体数量中标后以实际合同数量为准;
(二)交货周期:2024年8月3日起陆续交付完毕,要求现货资源,有米数要求的,需优先保证总米数交付。采购计划单下单后5日内应陆续完成交付。C、Z型钢不得晚于2024年8月25日交货。
(三)交付地点:甘肃中兰鑫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丹拉公路g6号);
(四)交货标准:1、角钢、H型钢、槽钢产品质量标准需符合GB/T 706-2016 标准、GB/T 11263-2017标准。
2、直缝焊管/方矩管产品质量标准需符合GB/T3091-2015标准。
3、C型、Z型钢的订货和交付时间,不得超过20天。
5、供应材料交付公差,仅允许3-5%国标负差范围内的材料进场,进场材料负差范围必须提前与招标单位进行沟通,如在项目实际验收期间,检验出的负差范围与发货单承诺负差范围不一致,采购单位有权视为不合格产品进行退货。
(五)表中数量为招标人在现有条件下核算的预估数量,此数量仅作为评标和合同签订依据,不作为中标人最终供货数量的依据。合同签订后,合同需用方将根据现场进度以及实际的需用计划向中标人下发供货计划,最终供货数量可能与本次招标的数量存在差异(差异率有可能将超出±25%),采购方保留根据项目进展及需求情况随时变更、调整或取消采购的权利,且无须向中标人支付任何赔偿或补偿。结合上述情况,最终供货数量以合同需用方实际下发的供货计划通知数量为准,合同履约期间最终供货数量在招标数量基础上的增减丝毫不影响投标报价的效力,请各报价人在参与本次招标时,充分考虑以上风险,承担相关责任。
(六)生产厂家要求:无明确要求,满足国标要求即可,凡大负差(8-10)以内的材料均不得进场。
(七)交货要求:供应单位在供货期间,应于采购单位或钢构厂提前进行沟通,询问其加工车间的工程进展、进场材料的规格尺寸、进场计划等要求,由于钢构厂场地受限,所有发货物资应满足钢构场实际需求计划有序进场,对于未经允许私自发货进场物资不予办理结算,如采购单位对供应材料有不明事宜,应第一时间与采购单位进行沟通确认,凡进场材料与实际采购要求存在重大理解偏差的,采购单位有权进行无条件退货,最终解释权归采购单位。
三、报价资格条件
(一)营业范围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报价单位须具备(1)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拥有14001\45001体系证书可免于提供);(5)近三年发生如生产安全事故,环保事故、分包商员工职业健康问题等被有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或有异常信用记录的,应提供书面分析改进报告。(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资质,类似相关成功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有效业绩1例以上;(有效业绩的定义:①合同为同类型相关项目;②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双方盖章页、总金额页);③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如:业主证明或完工证明、验收报告等)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以证明除验收、质保外其他阶段付款均已支付,(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可二选一提供);④所有证明文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
(二)不得参加报价的情况
未取得法律法规定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经营范围以外业务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经营许可证件的;被中国交建所属各单位纳入黑名单的;过往三年内被国家相关机构(工商、税务)处罚的;企业或企业法人被列入失信执行人、违法案件当事人、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及其他无法满足合约条款的。
四、报价时间及定价、计量方式
(一)报价时间
报价报名开始及结束时间:2024年07月30日08时 50分至2024年08月02日08时50分止;
报价报价开始及结束时间:2024年08月02日08时51分至2024年08月02日12时51分止;
(二)定价方式
到场结算单价为浮动单价,到场结算单价包含两部分。其中第一部分为浮动价格,第二部分在供应过程中价格固定不变。第一部分:网价即结算网价,该价格为浮动价,角钢、槽钢、H型钢、方管、焊管、镀锌角钢结算时取发货单日期“我的钢铁”网甘肃兰州市场对应规格对应材质网价+综合费用。C型钢,Z型钢取“订货日”“我的钢铁”网甘肃兰州市场对应规格对应材质网价+综合费用。具体结算规则参考“报价单”表格中结算参考市场、品牌、材质规格、钢筋范围价格行情的相关要求。如同一日公布两次网价则以当日第一次网价为准,发货日如遇节假日则以节前最后一日第一次公布的网价为准,结算时不参考备注价格。第二部分:综合服务费为固定费,包括但不限于切割费、运费、出库费、库存费、占库费、吊装费、税金、资金占用费、服务费、财务费和利润等其他所有明示或暗示相关费用。第一第二两部分之和为构成到交货指定地点的材料合同结算价。以上价格须提供增值税 13% 专用发票,施行一票制结算。
(三)计量方式
采用 过磅 交付。
五、结算支付方式
(一)结算周期:供需双方按月度办理结算手续,上月15日至当月16日为单个月度供货期,每期结算数量以供方实际送达到需方指定厂甘肃中兰鑫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丹拉公路g6号)的现场签收单数量为准,供方应在每月16日前将上月度供货的交接签收单、发票等结算单据交于需方。
(二)付款比例和支付方式:需方在收到供方开具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0 日内,支付供方当批次全部结算货款的100%(不包含结算延缓办理条款),支付方式:半年期内的中交财务公司开具的承兑票据,票据所产生的贴息费用由供方自行承担,供方在报价时需将该部分费用考虑在内。
(三)结算延缓办理:1、如当批次供应计划中的物资存在质量异议和现场退换货情况,结算时存在异议的物资暂不予办理结算,待异议处理完毕后并入最新一次结算办理中进行结算手续。2、货物送达现场后,在交付过程中如出现安全事故等情况发生,双方暂停办理结算手续,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办理结算手续。3、货物送达现场后如出现缺支少件、吊牌遗失、表面锈蚀严重、现场拒收、发货单未盖章签字、未携带材质单等情况,结算时此类物资暂不予办理结算,待问题处理完毕后并入最新一次结算办理中进行结算手续。4、如供方提供虚假发票,结算不予办理。5、凡到场后但未经使用的材料,在无加工痕迹、使用痕迹等表面无损的材料,需方有权进行无条件退货,且不承担任何退货费用,供方如未进行退货处理,则视为双方的“争议”事件,凡涉及到争议的物资材料,需方对该类材料结算暂缓办理,待问题处理完毕后并入最新一次结算办理中进行结算手续。
六、评标原则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定标法。评标小组对满足报价要求的报价,按照经评审的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 1名 中标候选人,但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经评审的竞标价相等时,最短交货期小的优先。中标单位如在后期因供货原因无法履约的,我公司将无条件与其解除合约关系,并将不履约单位名单公示,自公示期起24个月内不得参与物资公司组织的各种形式招标。
七、其他事项
1、本次采购计划,物资公司将提前 3 天下达,供货单位接到计划后按照到货要求时间将货物运至指定区域,货物装车完毕后要求随车携带装货单据和凭证等材料,并将货物安全送达指定卸货地,运输期间货物如发生丢失、破损、变形或是车辆在运输途中发生颠簸和碰撞所造成损失均由供货单位自行承担,货物运输途中承运司机如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无论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其赔偿责任均由承运司机的雇佣单位承担,即中标单位承担,我公司不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任何人员安全责任。
2、需方支付货款前,供方应向需方提供合法合规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合同约定内容和本期实际供货结算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若供方未向需方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有权拒绝支付结算货款。
3、货物错运到达地或错交收货人,由供货单位无偿运抵原定地点并交给原定收货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货单位承担。
4、供货单位在道路安全事故给物资公司造成的损失,按原值赔偿;供货单位在交货前发生货物丢失,或与发货数量出现较大偏差的,按当期货物市场价格三倍赔偿物资公司。
5、公司非常欢迎各生产厂家和贸易单位积极踊跃参加询价并承揽更多的物贸业务。请各单位根据服务项目类型,结合本公司在物贸领域的综合保障能力,制定合理的有竞争优势的价格和资源保供方案参加询价,并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履约,如出现中标未履约、服务品质不满足相关要求,公司将采取有力举措保护核心利益不受损失。
6、甲方作为中交集团二级物资供应单位,长期深扎市场,并通过大宗材料集中采购为区域终端项目节约采购成本。为了促进双方合作关系的深入发展,互为市场,乙方也可自愿选择购买甲方的商品或服务。但任何此类额外交易都将基于双方协商一致的条款,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同时,公司建立健全服务监督机制,畅通沟通交流渠道,公布公开24小时的监督服务电话,欢迎各单位反馈和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报价业务联系人及电话:侯志博 15094090670
业务垂询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公司监督服务电话:18611863359
公司监督服务邮箱:jiandufuwu@ccccltd.cn
中国交通物资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
2024年07月30日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1
热轧普通槽钢
1117
吨
中国交通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资公司) 型钢 采购已具备招标 公开询价 条件,根据物资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决定对所需材料进行 公开询价 ,本次采购组织方为:中国交通物资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
二、物资数量、交货周期、交货地点以及交货状态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质 | 厚度(mm) | 需求数量 | 单位 | 拟定招标吨重(吨) | 计量方式 | 送货地址 | 备注 | |
1 | 槽钢 | Q235B | C10 | 9.06 | 吨 | 2 | 过磅交付 | 甘肃中兰鑫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丹拉公路g6号) | 保证长度 | |
2 | 圆钢 | Q235B | D12 | 26399.31 | 吨 | 22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3 | 圆钢 | Q235B | D14 | 1074.83 | 吨 | 2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4 | 圆钢 | Q235B | D20 | 123.00 | 吨 | 2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5 | 圆钢 | Q235B | D24 | 120.51 | 吨 | 2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6 | 圆钢 | Q235B | D26 | 303.90 | 吨 | 3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7 | 圆钢 | Q235B | D28 | 229.00 | 吨 | 2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8 | 圆钢 | Q235B | D32 | 420.51 | 吨 | 3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9 | 角钢 | Q235B | L100*10 | 157.00 | 吨 | 3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10 | 角钢 | Q235B | L100*8.0 | 760.21 | 吨 | 10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11 | 角钢 | Q235B | L110*12 | 119.00 | 吨 | 3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12 | 角钢 | Q235B | L125*10 | 1223.62 | 吨 | 25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13 | 角钢 | Q235B | L30*3 | 264.50 | 吨 | 2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14 | 角钢 | Q235B | L50*5 | 2210.38 | 吨 | 10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15 | 角钢 | Q235B | L75*5 | 17.00 | 吨 | 1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16 | 角钢 | Q235B | L90*10 | 430.25 | 吨 | 6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17 | 圆管 | Q235B | O133*4.0 | 110.00 | 吨 | 2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18 | 圆管 | Q235B | O152*3.5 | 2000.56 | 吨 | 27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19 | 圆管 | Q235B | O159*4.5 | 2572.49 | 吨 | 45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20 | 圆管 | Q235B | O168*4.5 | 77.91 | 吨 | 2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21 | 圆管 | Q235B | O32*2.5 | 3716.98 | 吨 | 7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22 | H型钢 | Q235C | HM340*250*9*14 | 553.41 | 吨 | 45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23 | H型钢 | Q235C | HM440*300*11*18 | 193.53 | 吨 | 25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24 | H型钢 | Q235C | HM488*300*11*18 | 72.18 | 吨 | 10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25 | H型钢 | Q235C | HM550*300*11*18 | 325.88 | 吨 | 42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26 | H型钢 | Q235C | HN400*200*8*13 | 592.29 | 吨 | 40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27 | H型钢 | Q235C | HN450*200*9*14 | 205.44 | 吨 | 16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28 | H型钢 | Q235C | HN482*300*11*15 | 46.00 | 吨 | 10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29 | H型钢 | Q235C | HN550*200*10*16 | 71.62 | 吨 | 10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30 | H型钢 | Q235C | HN650*300*13*20 | 45.00 | 吨 | 10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31 | 角钢 | Q235C | L70*5 | 340.44 | 吨 | 5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32 | 矩管 | Q235C | 矩管300*10 | 70.54 | 吨 | 10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33 | 矩管 | Q235C | 矩管350*10 | 241.73 | 吨 | 25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34 | 矩管 | Q235C | 矩管350*12 | 125.62 | 吨 | 20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35 | 矩管 | Q235C | 矩管450*12 | 404.77 | 吨 | 58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36 | 槽钢 | Q355B | C10# | 36.08 | 吨 | 5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37 | 槽钢 | Q355B | C20A | 14.42 | 吨 | 5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38 | 槽钢 | Q355B | C25a | 550.22 | 吨 | 20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39 | 槽钢 | Q355B | C28a | 673.73 | 吨 | 25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40 | C型钢 | Q355B | CC160*70*20*2.0 | 1488.34 | 吨 | 10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41 | C型钢 | Q355B | CC250*75*20*2.5 | 4750.42 | 吨 | 35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42 | C型钢 | Q355B | CC250*75*20*2.5 | 11968.61 | 吨 | 105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43 | C型钢 | Q355B | CC280*80*20*2.5 | 325.00 | 吨 | 5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44 | C型钢 | Q355B | CC280*80*20*3.0 | 9421.37 | 吨 | 105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45 | 圆钢 | Q355B | D12 | 131.90 | 吨 | 5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46 | 圆钢 | Q355B | D20 | 1103.14 | 吨 | 5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47 | 圆钢 | Q355B | D24 | 915.00 | 吨 | 5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48 | 圆钢 | Q355B | D28 | 103.01 | 吨 | 5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49 | 圆钢 | Q355B | D40 | 27.46 | 吨 | 5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50 | 圆钢 | Q355B | D48 | 98.06 | 吨 | 5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51 | 圆钢 | Q355B | D60 | 795.98 | 吨 | 20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52 | 角钢 | Q355B | L110*10 | 104.02 | 吨 | 5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53 | 角钢 | Q355B | L110*90*16 | 17.76 | 吨 | 5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54 | 角钢 | Q355B | L125*11 | 302.86 | 吨 | 10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55 | 角钢 | Q355B | L140*10 | 362.95 | 吨 | 10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56 | 角钢 | Q355B | L160*10 | 144.99 | 吨 | 5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57 | 角钢 | Q355B | L180*12 | 539.51 | 吨 | 20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58 | 角钢 | Q355B | L30*3 | 20.13 | 吨 | 5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59 | 角钢 | Q355B | L40*5 | 0.37 | 吨 | 2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60 | 角钢 | Q355B | L50*5 | 380.48 | 吨 | 5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61 | 角钢 | Q355B | L63*5 | 2.22 | 吨 | 2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62 | 角钢 | Q355B | L75*5 | 133.23 | 吨 | 2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63 | Z型钢 | Q355B | ZZ180*70*20*2.0 | 241.00 | 吨 | 3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64 | Z型钢 | Q355B | ZZ180*70*20*2.5 | 224.00 | 吨 | 3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65 | Z型钢 | Q355B | ZZ220*75*20*2.0 | 3379.22 | 吨 | 25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66 | Z型钢 | Q355B | ZZ220*75*20*2.2 | 575.76 | 吨 | 5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67 | Z型钢 | Q355B | ZZ220*75*20*2.5 | 155.00 | 吨 | 3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68 | Z型钢 | Q355B | ZZ250*75*20*2.0 | 6286.05 | 吨 | 45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69 | Z型钢 | Q355B | ZZ250*75*20*2.5 | 4554.95 | 吨 | 40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70 | Z型钢 | Q355B | ZZ280*80*25*2.2 | 2124.51 | 吨 | 20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71 | Z型钢 | Q355B | ZZ280*80*25*2.5 | 1501.12 | 吨 | 20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72 | Z型钢 | Q355B | ZZ280*80*25*3.0 | 494.00 | 吨 | 10 | 过磅交付 | 保证长度 | ||
合计 | 1117 | | | | |
(一)物资采购共计 1117 吨,具体数量中标后以实际合同数量为准;
(二)交货周期:2024年8月3日起陆续交付完毕,要求现货资源,有米数要求的,需优先保证总米数交付。采购计划单下单后5日内应陆续完成交付。C、Z型钢不得晚于2024年8月25日交货。
(三)交付地点:甘肃中兰鑫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丹拉公路g6号);
(四)交货标准:1、角钢、H型钢、槽钢产品质量标准需符合GB/T 706-2016 标准、GB/T 11263-2017标准。
2、直缝焊管/方矩管产品质量标准需符合GB/T3091-2015标准。
3、C型、Z型钢的订货和交付时间,不得超过20天。
5、供应材料交付公差,仅允许3-5%国标负差范围内的材料进场,进场材料负差范围必须提前与招标单位进行沟通,如在项目实际验收期间,检验出的负差范围与发货单承诺负差范围不一致,采购单位有权视为不合格产品进行退货。
(五)表中数量为招标人在现有条件下核算的预估数量,此数量仅作为评标和合同签订依据,不作为中标人最终供货数量的依据。合同签订后,合同需用方将根据现场进度以及实际的需用计划向中标人下发供货计划,最终供货数量可能与本次招标的数量存在差异(差异率有可能将超出±25%),采购方保留根据项目进展及需求情况随时变更、调整或取消采购的权利,且无须向中标人支付任何赔偿或补偿。结合上述情况,最终供货数量以合同需用方实际下发的供货计划通知数量为准,合同履约期间最终供货数量在招标数量基础上的增减丝毫不影响投标报价的效力,请各报价人在参与本次招标时,充分考虑以上风险,承担相关责任。
(六)生产厂家要求:无明确要求,满足国标要求即可,凡大负差(8-10)以内的材料均不得进场。
(七)交货要求:供应单位在供货期间,应于采购单位或钢构厂提前进行沟通,询问其加工车间的工程进展、进场材料的规格尺寸、进场计划等要求,由于钢构厂场地受限,所有发货物资应满足钢构场实际需求计划有序进场,对于未经允许私自发货进场物资不予办理结算,如采购单位对供应材料有不明事宜,应第一时间与采购单位进行沟通确认,凡进场材料与实际采购要求存在重大理解偏差的,采购单位有权进行无条件退货,最终解释权归采购单位。
三、报价资格条件
(一)营业范围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报价单位须具备(1)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拥有14001\45001体系证书可免于提供);(5)近三年发生如生产安全事故,环保事故、分包商员工职业健康问题等被有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或有异常信用记录的,应提供书面分析改进报告。(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资质,类似相关成功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有效业绩1例以上;(有效业绩的定义:①合同为同类型相关项目;②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双方盖章页、总金额页);③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如:业主证明或完工证明、验收报告等)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以证明除验收、质保外其他阶段付款均已支付,(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可二选一提供);④所有证明文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
(二)不得参加报价的情况
未取得法律法规定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经营范围以外业务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经营许可证件的;被中国交建所属各单位纳入黑名单的;过往三年内被国家相关机构(工商、税务)处罚的;企业或企业法人被列入失信执行人、违法案件当事人、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及其他无法满足合约条款的。
四、报价时间及定价、计量方式
(一)报价时间
报价报名开始及结束时间:2024年07月30日08时 50分至2024年08月02日08时50分止;
报价报价开始及结束时间:2024年08月02日08时51分至2024年08月02日12时51分止;
(二)定价方式
到场结算单价为浮动单价,到场结算单价包含两部分。其中第一部分为浮动价格,第二部分在供应过程中价格固定不变。第一部分:网价即结算网价,该价格为浮动价,角钢、槽钢、H型钢、方管、焊管、镀锌角钢结算时取发货单日期“我的钢铁”网甘肃兰州市场对应规格对应材质网价+综合费用。C型钢,Z型钢取“订货日”“我的钢铁”网甘肃兰州市场对应规格对应材质网价+综合费用。具体结算规则参考“报价单”表格中结算参考市场、品牌、材质规格、钢筋范围价格行情的相关要求。如同一日公布两次网价则以当日第一次网价为准,发货日如遇节假日则以节前最后一日第一次公布的网价为准,结算时不参考备注价格。第二部分:综合服务费为固定费,包括但不限于切割费、运费、出库费、库存费、占库费、吊装费、税金、资金占用费、服务费、财务费和利润等其他所有明示或暗示相关费用。第一第二两部分之和为构成到交货指定地点的材料合同结算价。以上价格须提供增值税 13% 专用发票,施行一票制结算。
(三)计量方式
采用 过磅 交付。
五、结算支付方式
(一)结算周期:供需双方按月度办理结算手续,上月15日至当月16日为单个月度供货期,每期结算数量以供方实际送达到需方指定厂甘肃中兰鑫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丹拉公路g6号)的现场签收单数量为准,供方应在每月16日前将上月度供货的交接签收单、发票等结算单据交于需方。
(二)付款比例和支付方式:需方在收到供方开具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0 日内,支付供方当批次全部结算货款的100%(不包含结算延缓办理条款),支付方式:半年期内的中交财务公司开具的承兑票据,票据所产生的贴息费用由供方自行承担,供方在报价时需将该部分费用考虑在内。
(三)结算延缓办理:1、如当批次供应计划中的物资存在质量异议和现场退换货情况,结算时存在异议的物资暂不予办理结算,待异议处理完毕后并入最新一次结算办理中进行结算手续。2、货物送达现场后,在交付过程中如出现安全事故等情况发生,双方暂停办理结算手续,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办理结算手续。3、货物送达现场后如出现缺支少件、吊牌遗失、表面锈蚀严重、现场拒收、发货单未盖章签字、未携带材质单等情况,结算时此类物资暂不予办理结算,待问题处理完毕后并入最新一次结算办理中进行结算手续。4、如供方提供虚假发票,结算不予办理。5、凡到场后但未经使用的材料,在无加工痕迹、使用痕迹等表面无损的材料,需方有权进行无条件退货,且不承担任何退货费用,供方如未进行退货处理,则视为双方的“争议”事件,凡涉及到争议的物资材料,需方对该类材料结算暂缓办理,待问题处理完毕后并入最新一次结算办理中进行结算手续。
六、评标原则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定标法。评标小组对满足报价要求的报价,按照经评审的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 1名 中标候选人,但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经评审的竞标价相等时,最短交货期小的优先。中标单位如在后期因供货原因无法履约的,我公司将无条件与其解除合约关系,并将不履约单位名单公示,自公示期起24个月内不得参与物资公司组织的各种形式招标。
七、其他事项
1、本次采购计划,物资公司将提前 3 天下达,供货单位接到计划后按照到货要求时间将货物运至指定区域,货物装车完毕后要求随车携带装货单据和凭证等材料,并将货物安全送达指定卸货地,运输期间货物如发生丢失、破损、变形或是车辆在运输途中发生颠簸和碰撞所造成损失均由供货单位自行承担,货物运输途中承运司机如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无论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其赔偿责任均由承运司机的雇佣单位承担,即中标单位承担,我公司不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任何人员安全责任。
2、需方支付货款前,供方应向需方提供合法合规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合同约定内容和本期实际供货结算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若供方未向需方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有权拒绝支付结算货款。
3、货物错运到达地或错交收货人,由供货单位无偿运抵原定地点并交给原定收货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货单位承担。
4、供货单位在道路安全事故给物资公司造成的损失,按原值赔偿;供货单位在交货前发生货物丢失,或与发货数量出现较大偏差的,按当期货物市场价格三倍赔偿物资公司。
5、公司非常欢迎各生产厂家和贸易单位积极踊跃参加询价并承揽更多的物贸业务。请各单位根据服务项目类型,结合本公司在物贸领域的综合保障能力,制定合理的有竞争优势的价格和资源保供方案参加询价,并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履约,如出现中标未履约、服务品质不满足相关要求,公司将采取有力举措保护核心利益不受损失。
6、甲方作为中交集团二级物资供应单位,长期深扎市场,并通过大宗材料集中采购为区域终端项目节约采购成本。为了促进双方合作关系的深入发展,互为市场,乙方也可自愿选择购买甲方的商品或服务。但任何此类额外交易都将基于双方协商一致的条款,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同时,公司建立健全服务监督机制,畅通沟通交流渠道,公布公开24小时的监督服务电话,欢迎各单位反馈和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报价业务联系人及电话:侯志博 15094090670
业务垂询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公司监督服务电话:18611863359
公司监督服务邮箱:jiandufuwu@ccccltd.cn
中国交通物资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
2024年07月30日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1
热轧普通槽钢
1117
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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