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年甘肃农垦小宛农场一分场人居环境整治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2024年甘肃农垦小宛农场一分场人居环境整治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甘肃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甘肃 酒泉市 | 采购单位 | 甘肃农垦小宛农场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嘉万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4年甘肃农垦小宛农场一分场人居环境整治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4年甘肃农垦小宛农场一分场人居环境整治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4年甘肃农垦小宛农场一分场人居环境整治
公告开始时间: 2024-08-01 08:30:00
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4-08-01 12: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否
竞价开始时间: 2024-08-01 15:0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4-08-02 12:00:00
是否设置降价幅度: 否
降价幅度(元):
是否设置延时报价: 否
延时报价时间(分钟):
延时报价次数:
招标人: 甘肃嘉万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标包信息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标包合同估算价(元)
公告内容
2024年甘肃农垦小宛农场一分场人居环境
整治招标公告
甘肃嘉万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甘肃农垦小宛农场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发包方式的指导意见(试行)》(酒政办发〔2019〕140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等文件要求,对“2024年甘肃农垦小宛农场一分场人居环境整治”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邀请招标,确定邀请瓜州县祥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甘肃华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瓜州县博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三家单位参与本项目竞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GSJWZ(2024)-005号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4年甘肃农垦小宛农场一分场人居环境整治
2.建设单位:甘肃农垦小宛农场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地点:一分场
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农场自筹资金
5.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1)对一分场2、3队居民点房后东西两侧安装彩钢板围墙,采用1.8高0.6mm彩钢板围挡,每3m用80*80*40mm钢柱固定连接,彩钢板后采用30*50mm*3m结构支撑加固;钢柱基础使用混凝土独立基础,与钢柱螺杆连接;顶加挂树脂瓦。共建设彩钢围墙819.9m,安装彩钢板1475.82㎡,其中:东侧彩钢板围墙503.1m,彩钢板905.58㎡;西侧彩钢板围墙316.8m,彩钢板570.24㎡;
(2)计划对原一分场办公室及后院房屋进行粉刷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对办公室内墙原有乳胶漆铲除,通过二遍腻子二遍乳胶漆粉刷墙面1073.25㎡。
三、项目招标控制价:¥:***.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四、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8月03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8月20日
总 工 期:17日历天
五、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及行业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六、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及安全责任承诺书。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相应网页下载的信用报告、网页截图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注:投标人须确保本项目所有上传资料清晰完整,并以PDF格式加盖公章后逐一上传,如未按上述要求上传或资料上传错误,则招标人不予审核通过。投标人须自行关注资料审核进度及结果,并对审核未通过的资料按照公告要求重新上传,如因投标人上传资料审核未通过,或因重新上传造成资料审核延迟,导致投标人报价无效,视为投标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资质证明文件上传
开始时间:2024年8月01日08时30分
截止时间:2024年8月01日12时00分
九、竞价时间
开始时间:2024年8月01日15时00分
截止时间:2024年8月02日12时00分
十、注意事项
1.施工计划总工期为自开工令下发后17日历天,投标人完成所有工程工作,如造成延误,投标人承担所产生的所有损失;
2.本项目中标后由中标单位负责施工,不得将工程肢解分包或转包;
3.投标人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预算书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工程清单一致,不得有缺项、漏项,否则按废标处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预算书在竞价结束后,中标单位于2024年8月03日之前,报送到招标代理公司);
4.本项目最高限价详见公告,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5.本项目施工采购以最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
6.投标人要为自己上传资料的真伪性负责,接受公众监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招标人名称、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甘肃农垦小宛农场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嘉万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 超
联系电话:***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张芝南路8-4号
甘肃嘉万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31日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4年甘肃农垦小宛农场一分场人居环境整治
公告开始时间: 2024-08-01 08:30:00
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4-08-01 12: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否
竞价开始时间: 2024-08-01 15:0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4-08-02 12:00:00
是否设置降价幅度: 否
降价幅度(元):
是否设置延时报价: 否
延时报价时间(分钟):
延时报价次数:
招标人: 甘肃嘉万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标包信息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标包合同估算价(元)
2024年甘肃农垦小宛农场一分场人居环境整治 | GSJWZ(2024)-005号 | 工程施工 | ***.00 |
公告内容
2024年甘肃农垦小宛农场一分场人居环境
整治招标公告
甘肃嘉万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甘肃农垦小宛农场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发包方式的指导意见(试行)》(酒政办发〔2019〕140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等文件要求,对“2024年甘肃农垦小宛农场一分场人居环境整治”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邀请招标,确定邀请瓜州县祥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甘肃华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瓜州县博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三家单位参与本项目竞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GSJWZ(2024)-005号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4年甘肃农垦小宛农场一分场人居环境整治
2.建设单位:甘肃农垦小宛农场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地点:一分场
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农场自筹资金
5.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1)对一分场2、3队居民点房后东西两侧安装彩钢板围墙,采用1.8高0.6mm彩钢板围挡,每3m用80*80*40mm钢柱固定连接,彩钢板后采用30*50mm*3m结构支撑加固;钢柱基础使用混凝土独立基础,与钢柱螺杆连接;顶加挂树脂瓦。共建设彩钢围墙819.9m,安装彩钢板1475.82㎡,其中:东侧彩钢板围墙503.1m,彩钢板905.58㎡;西侧彩钢板围墙316.8m,彩钢板570.24㎡;
(2)计划对原一分场办公室及后院房屋进行粉刷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对办公室内墙原有乳胶漆铲除,通过二遍腻子二遍乳胶漆粉刷墙面1073.25㎡。
三、项目招标控制价:¥:***.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四、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8月03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8月20日
总 工 期:17日历天
五、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及行业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六、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及安全责任承诺书。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相应网页下载的信用报告、网页截图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注:投标人须确保本项目所有上传资料清晰完整,并以PDF格式加盖公章后逐一上传,如未按上述要求上传或资料上传错误,则招标人不予审核通过。投标人须自行关注资料审核进度及结果,并对审核未通过的资料按照公告要求重新上传,如因投标人上传资料审核未通过,或因重新上传造成资料审核延迟,导致投标人报价无效,视为投标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资质证明文件上传
开始时间:2024年8月01日08时30分
截止时间:2024年8月01日12时00分
九、竞价时间
开始时间:2024年8月01日15时00分
截止时间:2024年8月02日12时00分
十、注意事项
1.施工计划总工期为自开工令下发后17日历天,投标人完成所有工程工作,如造成延误,投标人承担所产生的所有损失;
2.本项目中标后由中标单位负责施工,不得将工程肢解分包或转包;
3.投标人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预算书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工程清单一致,不得有缺项、漏项,否则按废标处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预算书在竞价结束后,中标单位于2024年8月03日之前,报送到招标代理公司);
4.本项目最高限价详见公告,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5.本项目施工采购以最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
6.投标人要为自己上传资料的真伪性负责,接受公众监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招标人名称、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甘肃农垦小宛农场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嘉万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 超
联系电话:***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张芝南路8-4号
甘肃嘉万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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