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设备类】中国电建江西电建公司甘肃华电甘州平山湖10万千瓦风电项目塔筒(含锚栓)及其附属设备采购项目竞谈公告
【招标公告】【设备类】中国电建江西电建公司甘肃华电甘州平山湖10万千瓦风电项目塔筒(含锚栓)及其附属设备采购项目竞谈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甘肃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甘肃 张掖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甘肃华电甘州平山湖10万千瓦风电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
竞争性谈判公告(公开竞谈)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31-240543
1.采购项目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以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甘肃华电甘州平山湖10万千瓦风电项目所需的塔筒(含锚栓)及其附属设备
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甘肃华电甘州平山湖10万千瓦风电项目
(2)项目概况:华电平山湖10万千瓦风电项目位于平山湖蒙古族乡北部约22km处,场址范围位于东经 100°43'~100°50'、北纬 39°19'~39°23'之间,海拔高程 1600~1640m之间。场址距张掖市 55km。本工程装机容量 100MW,建设期 10个月,风电场本期工程拟推荐方案为安装单机容量为 6.25MW风电机组 16台。
(3)采购范围:
1、本次招标将由中标人承包提供本招标公告中所规定的设备,包含16套DEW-H6250-200型号风力发电机组配套的塔筒及法兰制造材料的采购,运输,塔筒及全部内饰件的制作、装配及防腐、喷涂标识等相关服务和16套DEW-H6250-200型号风力发电机组配套的锚栓、锚板及锚栓配套件、锚栓张拉器(买一租二);以及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机位点前并交付给甲方指定收货人之前的所有费用(机位点车板交货),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及利润、税金、包装费、运输费、二次转运费、堆场费、场外道路协调费、负责本标段周边关系的协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村民阻工、公用道路、公用网络、地方关系等)、场外道路清障费、保险费、备品备件费用及后续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后续的开箱检查、检验、产品培训、技术服务等伴随服务的费用)。
2、中标单位负责场外公用道路因塔筒(含锚栓)运输导致道路损坏的修复及赔偿费用。以及场外道路改造及清障(包括但不限于现有道路),规划运输方式及运输路线、解决运输路线上影响运输的障碍物(如房屋、树木、架空线路、光缆、输电线路等)的改造、迁移、桥梁加固、路面加宽、维护等涉及的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保证塔筒(锚栓)设备运输的顺利通过。
3、场内、外道路分界点为以现场新修道路起点为分界点。场外道路改正清障及协调费用塔筒厂家自行考虑。如需现场勘踏,联系人:尧克胜 13576298731
4、项目容量:项目容量为100MW。
5、交货地点:甘肃华电甘州平山湖10万千瓦风电项目各指定机位点
6、付款比例:10%预付款、30%备料款、40%到货款、15%预验收款、5%质保金。
8、交货时间:首批5套锚栓暂定2024.9.05前到货,其余2024.9.30全部供货,首批5套塔筒暂定2024.10.01前供货。其余在2024年10月25日之前供完,需在投标文件中列出详细供货计划。
9、本次中标单位接受向第三方签订合同、允许甲方根据投标报价单独剥离部分工作内容及相应费用。
10、质量要求:
1)产品制造要达到技术参数及技术要求。
2)制造厂应向用户提供有关试验报告和完整的产品质量保证书。
3)制造商应为用户培训必要的技术人员。
4)响应人应做好售前服务工作,推荐的配套设备产品应该是产品成熟、技术先进、具有制造经验的复制品,而不是试制品。应提供售前服务的资料完整性和及时性。
5)响应人必须严格按照交付进度提供技术资料和设备。
6)响应人提供的产品应有质量保证的各项文件,文件应具有完整性和可靠性。
7)响应人应及时提供采购人所需要的技术图纸资料。
8)响应人应选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包括工程配合,施工安装监督。
9)设备安装期间,响应人应及时派员到现场免费负责指导安装。
10)响应人应负责免费指导设备的卸货、搬运、现场组装等工作。
11)设备质量保证期为设备成功通过240小时试运行后24个月,在质保期内,如因投标人的质量问题,投标人应无偿进行零部件更换及修理,且质保期从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
3.设备配置及技术要求
风电场塔筒及附属设备(详见塔筒及附属设备技术规范书)
4.响应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一)风机塔筒制造厂的注册资金必须不少于8000万元人民币,上一年营业额须大于1亿元人民币。
(二)风机塔筒制造厂生产厂房、生产设备、场堆、工艺流程须满足本项目的需求。切割、卷制、焊接、喷砂必须在合适的厂房内进行,要有足够大的露天堆场满足本项目的储存要求。应有数控切割机、激光检验仪、四辊卷板机等必须设备。上岗焊工必须持有经省、市级劳动部门考试合格签发的锅炉压力容器与工作相适应的上岗证。
(三)风机塔筒制造厂具有国内用户已签署业绩证明,承包商应在近5年来有连续4年从事塔筒制造的业绩、有5000KW塔筒供货三个及以上的业绩。无不良业绩。
(四)塔筒的性能保证值:
承包商采购的塔筒应按招标文件和技术标准,提供成熟、安全、可靠的类似定型产品。
(五)塔筒验收
(1)文件资料验收
(a)质量检验记录须齐全,实际检验合格,按出厂编号装订成册随机携带。
(b)制造厂商出具质量检验、产品合格证书(包括所有原材料出厂合格证明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c)塔筒节拼装图及尺寸检验记录、塔筒防腐检验报告。
(d)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焊工资质表、焊缝无损探伤检验报告、焊接接头无损检测报告、焊接检验记录(包括焊缝热处理记录)。
(e)法兰几何尺寸、形位公差检验记录和探伤检验报告。
(f)由质检部门提供的质量证明书和以制造厂商名义出具的产品合格证明。
(g)生产厂商应保存塔筒原始检验数据五年以上,以备用户查询。
(2)成品制造现场验收
(a)塔筒及基础环在交付前应在项目单位在场的情况下按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b)按技术要求对上、下法兰的平行度、同轴度以及塔筒与法兰焊接变形量、塔筒椭圆度、塔筒表面凹凸度、对接翘边误差、塔筒对接错边量等项目进行检验。
(c)以上实物检验合格,随机文件齐全,签发验收文件。
(3)成品安装现场验收
(a)设备到达现场后,按双方商定的开箱检验办法,由业主会同承包商对照装箱单逐件清点,进行检查和验收。
(b)承包商分包生产的设备(部件)应将生产厂家写明,承包商应对厂家质量和交货进度负责。设备到达现场后,由业主会同承包商进行检查和验收。
(c)塔筒及基础环在运输到达现场,项目单位应在现场按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d)按技术要求对上、下法兰的平行度、同轴度、塔筒椭圆度和塔筒法兰的椭圆度、塔筒表面凹凸度、防腐层破坏程度等可能在运输过程中遭到的破坏项目进行检验。
(4)安装完成后验收
(a)在设备安装中,承包商应派出得力人员进行现场,业主应按安装说明书和承包商现场代表指导下进行安装。 对整个风机塔筒的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负全部技术责任并有责任回答业主的技术人员提出的问题。承包商不及时到现场服务或承包商提供的安装手册不全、内容清或有错误或承包商现场指导人员指导的过错造成设备的损坏、返工或延滞,应有承包商负责及时修理、更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业主的直接经济损失。
(b)塔筒设备安装结束时,双方应立即检查安装的质量并签署安装质量合格书。
(c)承包商有义务在工作现场保存一套图纸和安装说明书(其费用已含在设备价中)。承包商技术人员应负责对现场发生的经业主代表确认的任何改变和/或更正做出标记、记录,并将与承包商所供货物有关联的工程施工的资料列入这种图纸和电子版本。在通过试运行后1个月内移交给业主。
(5)最终验收
(a)承包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及其附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的是优质材料和先进工艺,并在各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承包商应保证设备及其组件经过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保养,在其二十年寿命期内运行良好。由于承包商材料或工艺的原因所造成的缺陷或故障,在合理的期限内承包商应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
(b)质保期应为塔筒设备成功通过240小时试运行后24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承包商设备的质量问题而造成停运,承包商应负责尽快更换有缺陷或损坏的部件,并赔偿相应损失;同时设备的质保期将延长,延长时间为设备重新投运后12个月。
(c)如果在安装、调试、试运行、质量保证期发现设备有缺陷,不管责任是谁,承包商均应立即以最快捷的方法予以更换或细微缺陷的修复,然后由责任方承担更换和修复的费用。
对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了不当材料等因素,如果承包商对发包的索赔要求有异议,业主应当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管理局认可的试验/鉴定单位提出要求检验的申请并通知承包商,试验/鉴定单位依据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鉴定,在整个检验过程中,如果发现承包商提供的技术标准不完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管理局认可的试验/鉴定单位有权根据国家当前有效标准和/或其他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管理局认为适合的标准实施检验。
鉴定的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朿力。如果属于承包商的责任,承包商应免费更换、承担全部的鉴定费用。
(d)质保期结束后1个月内,塔筒设备符合合同的技术要求并且业主的索赔要求已经结清,买卖双方应签署最终验收证书。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5.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20日10:00时;纸质版递交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广州路69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竞谈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响应人。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广州路69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sbwzb@jepcc.com
7.监督机构
纪检监察部
监督电话:0791-88462811
2024年08月12日
1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个人签章) (电子签章)
更正日期
竞争性谈判公告(公开竞谈)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31-240543
1.采购项目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以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甘肃华电甘州平山湖10万千瓦风电项目所需的塔筒(含锚栓)及其附属设备
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甘肃华电甘州平山湖10万千瓦风电项目
(2)项目概况:华电平山湖10万千瓦风电项目位于平山湖蒙古族乡北部约22km处,场址范围位于东经 100°43'~100°50'、北纬 39°19'~39°23'之间,海拔高程 1600~1640m之间。场址距张掖市 55km。本工程装机容量 100MW,建设期 10个月,风电场本期工程拟推荐方案为安装单机容量为 6.25MW风电机组 16台。
(3)采购范围:
1、本次招标将由中标人承包提供本招标公告中所规定的设备,包含16套DEW-H6250-200型号风力发电机组配套的塔筒及法兰制造材料的采购,运输,塔筒及全部内饰件的制作、装配及防腐、喷涂标识等相关服务和16套DEW-H6250-200型号风力发电机组配套的锚栓、锚板及锚栓配套件、锚栓张拉器(买一租二);以及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机位点前并交付给甲方指定收货人之前的所有费用(机位点车板交货),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及利润、税金、包装费、运输费、二次转运费、堆场费、场外道路协调费、负责本标段周边关系的协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村民阻工、公用道路、公用网络、地方关系等)、场外道路清障费、保险费、备品备件费用及后续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后续的开箱检查、检验、产品培训、技术服务等伴随服务的费用)。
2、中标单位负责场外公用道路因塔筒(含锚栓)运输导致道路损坏的修复及赔偿费用。以及场外道路改造及清障(包括但不限于现有道路),规划运输方式及运输路线、解决运输路线上影响运输的障碍物(如房屋、树木、架空线路、光缆、输电线路等)的改造、迁移、桥梁加固、路面加宽、维护等涉及的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保证塔筒(锚栓)设备运输的顺利通过。
3、场内、外道路分界点为以现场新修道路起点为分界点。场外道路改正清障及协调费用塔筒厂家自行考虑。如需现场勘踏,联系人:尧克胜 13576298731
4、项目容量:项目容量为100MW。
5、交货地点:甘肃华电甘州平山湖10万千瓦风电项目各指定机位点
6、付款比例:10%预付款、30%备料款、40%到货款、15%预验收款、5%质保金。
8、交货时间:首批5套锚栓暂定2024.9.05前到货,其余2024.9.30全部供货,首批5套塔筒暂定2024.10.01前供货。其余在2024年10月25日之前供完,需在投标文件中列出详细供货计划。
9、本次中标单位接受向第三方签订合同、允许甲方根据投标报价单独剥离部分工作内容及相应费用。
10、质量要求:
1)产品制造要达到技术参数及技术要求。
2)制造厂应向用户提供有关试验报告和完整的产品质量保证书。
3)制造商应为用户培训必要的技术人员。
4)响应人应做好售前服务工作,推荐的配套设备产品应该是产品成熟、技术先进、具有制造经验的复制品,而不是试制品。应提供售前服务的资料完整性和及时性。
5)响应人必须严格按照交付进度提供技术资料和设备。
6)响应人提供的产品应有质量保证的各项文件,文件应具有完整性和可靠性。
7)响应人应及时提供采购人所需要的技术图纸资料。
8)响应人应选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包括工程配合,施工安装监督。
9)设备安装期间,响应人应及时派员到现场免费负责指导安装。
10)响应人应负责免费指导设备的卸货、搬运、现场组装等工作。
11)设备质量保证期为设备成功通过240小时试运行后24个月,在质保期内,如因投标人的质量问题,投标人应无偿进行零部件更换及修理,且质保期从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
3.设备配置及技术要求
风电场塔筒及附属设备(详见塔筒及附属设备技术规范书)
4.响应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一)风机塔筒制造厂的注册资金必须不少于8000万元人民币,上一年营业额须大于1亿元人民币。
(二)风机塔筒制造厂生产厂房、生产设备、场堆、工艺流程须满足本项目的需求。切割、卷制、焊接、喷砂必须在合适的厂房内进行,要有足够大的露天堆场满足本项目的储存要求。应有数控切割机、激光检验仪、四辊卷板机等必须设备。上岗焊工必须持有经省、市级劳动部门考试合格签发的锅炉压力容器与工作相适应的上岗证。
(三)风机塔筒制造厂具有国内用户已签署业绩证明,承包商应在近5年来有连续4年从事塔筒制造的业绩、有5000KW塔筒供货三个及以上的业绩。无不良业绩。
(四)塔筒的性能保证值:
承包商采购的塔筒应按招标文件和技术标准,提供成熟、安全、可靠的类似定型产品。
(五)塔筒验收
(1)文件资料验收
(a)质量检验记录须齐全,实际检验合格,按出厂编号装订成册随机携带。
(b)制造厂商出具质量检验、产品合格证书(包括所有原材料出厂合格证明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c)塔筒节拼装图及尺寸检验记录、塔筒防腐检验报告。
(d)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焊工资质表、焊缝无损探伤检验报告、焊接接头无损检测报告、焊接检验记录(包括焊缝热处理记录)。
(e)法兰几何尺寸、形位公差检验记录和探伤检验报告。
(f)由质检部门提供的质量证明书和以制造厂商名义出具的产品合格证明。
(g)生产厂商应保存塔筒原始检验数据五年以上,以备用户查询。
(2)成品制造现场验收
(a)塔筒及基础环在交付前应在项目单位在场的情况下按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b)按技术要求对上、下法兰的平行度、同轴度以及塔筒与法兰焊接变形量、塔筒椭圆度、塔筒表面凹凸度、对接翘边误差、塔筒对接错边量等项目进行检验。
(c)以上实物检验合格,随机文件齐全,签发验收文件。
(3)成品安装现场验收
(a)设备到达现场后,按双方商定的开箱检验办法,由业主会同承包商对照装箱单逐件清点,进行检查和验收。
(b)承包商分包生产的设备(部件)应将生产厂家写明,承包商应对厂家质量和交货进度负责。设备到达现场后,由业主会同承包商进行检查和验收。
(c)塔筒及基础环在运输到达现场,项目单位应在现场按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d)按技术要求对上、下法兰的平行度、同轴度、塔筒椭圆度和塔筒法兰的椭圆度、塔筒表面凹凸度、防腐层破坏程度等可能在运输过程中遭到的破坏项目进行检验。
(4)安装完成后验收
(a)在设备安装中,承包商应派出得力人员进行现场,业主应按安装说明书和承包商现场代表指导下进行安装。 对整个风机塔筒的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负全部技术责任并有责任回答业主的技术人员提出的问题。承包商不及时到现场服务或承包商提供的安装手册不全、内容清或有错误或承包商现场指导人员指导的过错造成设备的损坏、返工或延滞,应有承包商负责及时修理、更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业主的直接经济损失。
(b)塔筒设备安装结束时,双方应立即检查安装的质量并签署安装质量合格书。
(c)承包商有义务在工作现场保存一套图纸和安装说明书(其费用已含在设备价中)。承包商技术人员应负责对现场发生的经业主代表确认的任何改变和/或更正做出标记、记录,并将与承包商所供货物有关联的工程施工的资料列入这种图纸和电子版本。在通过试运行后1个月内移交给业主。
(5)最终验收
(a)承包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及其附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的是优质材料和先进工艺,并在各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承包商应保证设备及其组件经过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保养,在其二十年寿命期内运行良好。由于承包商材料或工艺的原因所造成的缺陷或故障,在合理的期限内承包商应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
(b)质保期应为塔筒设备成功通过240小时试运行后24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承包商设备的质量问题而造成停运,承包商应负责尽快更换有缺陷或损坏的部件,并赔偿相应损失;同时设备的质保期将延长,延长时间为设备重新投运后12个月。
(c)如果在安装、调试、试运行、质量保证期发现设备有缺陷,不管责任是谁,承包商均应立即以最快捷的方法予以更换或细微缺陷的修复,然后由责任方承担更换和修复的费用。
对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了不当材料等因素,如果承包商对发包的索赔要求有异议,业主应当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管理局认可的试验/鉴定单位提出要求检验的申请并通知承包商,试验/鉴定单位依据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鉴定,在整个检验过程中,如果发现承包商提供的技术标准不完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管理局认可的试验/鉴定单位有权根据国家当前有效标准和/或其他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管理局认为适合的标准实施检验。
鉴定的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朿力。如果属于承包商的责任,承包商应免费更换、承担全部的鉴定费用。
(d)质保期结束后1个月内,塔筒设备符合合同的技术要求并且业主的索赔要求已经结清,买卖双方应签署最终验收证书。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5.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20日10:00时;纸质版递交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广州路69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竞谈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响应人。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广州路69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sbwzb@jepcc.com
7.监督机构
纪检监察部
监督电话:0791-88462811
2024年08月12日
1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个人签章) (电子签章)
更正日期
剑鱼标讯甘肃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