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兰州新区纬二十三路(经十七路-NCE7#路)道路工程(路面、交安、照明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兰州新区纬二十三路(经十七路-NCE7#路)道路工程(路面、交安、照明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甘肃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甘肃 兰州市 | 采购单位 | 兰州新区兰兴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兰州新区纬二十三路(经十七路-NCE7#路)道路工程(路面、交安、照明及附属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本招标项目兰州新区纬二十三路(经十七路-NCE7#路)道路工程(路面、交安、照明及附属工程)已由新城建交发[2023]359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兰州新区兰兴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财政性资金、专项债券、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等多渠道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兰州新区
建设规模:
兰州新区纬二十三路(经十七路-NCE7#路)道路工程(路面、交安、照明及附属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一期及二期边坡防护及路基排水、新旧路面搭接、道路基层及面层、人行道基层及面层、路缘石、树池、边框焊接网隔离栅、交通标线、标牌、交通信号灯、管线、路灯、手孔井、电缆井、箱变及基础、相关附属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清单量。
计划工期:40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在2019年8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3.4 投标人应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通过确认。将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获取日期:2024年08月16日18时00分至2024年08月21日18时00分;
获取网站:投标人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gansu.gov.cn/)网站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获取期限内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网上下载标书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 CA 数字认证方式登录办理业务。
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浏览公告,并点击“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提示,保存电子标书文件至本地电脑;投标人浏览电子标书后,确定投标的需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2.0,在系统首页最新招标项目中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或在“招标方案”-“标段(包)”中查询需要投标的标段,选中后点击“我要投标”,根据要求填写信息。如因未按该流程操作而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其他要求:
1.申请人近三年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成立以来的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无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近三年(2021年至今)无不良行为记录,合同履约率100%;
2.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目前无在建项目,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
3.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安全员不少于1人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5.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资料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造价员不少于1人,以上人员必须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资格证或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其中造价员必须具有造价员或造价师资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须提供2023年8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6.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信息须与“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致;
请申请人于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人员信息表一式三份(交表地址(可邮寄):兰州新区瑞岭雅苑44号楼1305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由招标人统一提交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委托代理人须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以身份证为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
8.资格预审办法:合格制,当资格预审合格家数较多时,执行甘建建【2015】436号文及甘建法【2019】377号文。
9.所有参与本次投标的施工企业须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方可参与招投标活动,未按以上要求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的,视为无效投标;
10.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投标;不接受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投标(申请人在申请文件中提供未被限制投标的承诺)。申请人应先进入“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查询,如有跳转,须提供跳转截图及相关查询结果截图。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投标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上述条陈,本项目参照执行,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解释。)
注:因本次开标采取投标人不到场、不提供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方式进行,对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只需提供承诺书承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真实有效,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递交时间:2024年8月29日10时00分
递交地点:
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为远程开标,申请人登陆甘肃省(兰州新区)电子交易系统,登陆网址(https://ez.lzggzyjy.cn/bid-ejiaoyi-lzs/bidd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gef格式一份、.sgef格式一份、.czr格式一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投标编制工具使用交易通市政房建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www.ejiaoyi.vip.上传通道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开启)。
CA办锁电话:151********8004 交易通技术支持电话:4006131306 交易通客户服务QQ群:950162612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gansu.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兰州新区兰兴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兰州新区黄河大道瑞岭雅苑44#楼
邮 编: 730000
联 系 人: ***
电 话: ***
监督电话:0931-8254850
2024年08月16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兰州新区
建设规模:
兰州新区纬二十三路(经十七路-NCE7#路)道路工程(路面、交安、照明及附属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一期及二期边坡防护及路基排水、新旧路面搭接、道路基层及面层、人行道基层及面层、路缘石、树池、边框焊接网隔离栅、交通标线、标牌、交通信号灯、管线、路灯、手孔井、电缆井、箱变及基础、相关附属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清单量。
计划工期:40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在2019年8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3.4 投标人应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通过确认。将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获取日期:2024年08月16日18时00分至2024年08月21日18时00分;
获取网站:投标人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gansu.gov.cn/)网站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获取期限内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网上下载标书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 CA 数字认证方式登录办理业务。
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浏览公告,并点击“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提示,保存电子标书文件至本地电脑;投标人浏览电子标书后,确定投标的需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2.0,在系统首页最新招标项目中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或在“招标方案”-“标段(包)”中查询需要投标的标段,选中后点击“我要投标”,根据要求填写信息。如因未按该流程操作而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其他要求:
1.申请人近三年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成立以来的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无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近三年(2021年至今)无不良行为记录,合同履约率100%;
2.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目前无在建项目,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
3.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安全员不少于1人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5.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资料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造价员不少于1人,以上人员必须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资格证或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其中造价员必须具有造价员或造价师资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须提供2023年8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6.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信息须与“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致;
请申请人于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人员信息表一式三份(交表地址(可邮寄):兰州新区瑞岭雅苑44号楼1305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由招标人统一提交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委托代理人须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以身份证为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
8.资格预审办法:合格制,当资格预审合格家数较多时,执行甘建建【2015】436号文及甘建法【2019】377号文。
9.所有参与本次投标的施工企业须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方可参与招投标活动,未按以上要求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的,视为无效投标;
10.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投标;不接受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投标(申请人在申请文件中提供未被限制投标的承诺)。申请人应先进入“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查询,如有跳转,须提供跳转截图及相关查询结果截图。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投标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上述条陈,本项目参照执行,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解释。)
注:因本次开标采取投标人不到场、不提供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方式进行,对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只需提供承诺书承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真实有效,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递交时间:2024年8月29日10时00分
递交地点:
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为远程开标,申请人登陆甘肃省(兰州新区)电子交易系统,登陆网址(https://ez.lzggzyjy.cn/bid-ejiaoyi-lzs/bidd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gef格式一份、.sgef格式一份、.czr格式一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投标编制工具使用交易通市政房建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www.ejiaoyi.vip.上传通道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开启)。
CA办锁电话:151********8004 交易通技术支持电话:4006131306 交易通客户服务QQ群:950162612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gansu.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兰州新区兰兴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兰州新区黄河大道瑞岭雅苑44#楼
邮 编: 730000
联 系 人: ***
电 话: ***
监督电话:0931-8254850
2024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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