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金昌市自然资源局金昌市青土井-泉沟地区地质遗迹资源调查保护利用规划编制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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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甘肃 金昌市 | 采购单位 | 金昌市自然资源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建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金昌市青土井-泉沟地区地质遗迹资源调查保护利用规划编制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甘肃省地质调查院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金昌市自然资源局金昌市青土井-泉沟地区地质遗迹资源调查保护利用规划编制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2024JCSCGJHBA383
二、项目名称
金昌市青土井-泉沟地区地质遗迹资源调查保护利用规划编制
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
收费金额:0.67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共有3家供应商参与投标登记,参与投标登记并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的共有3家供应商,分别为:甘肃省地质调查院(联合体成员:深圳市喜相续科技有限公司),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三地质矿产勘查院,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矿产勘查院。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共3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共3家。供应商的综合得分和排名情况为:甘肃省地质调查院(联合体成员:深圳市喜相续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得分87.60分,排名第一;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矿产勘查院,综合得分60.40分,排名第二;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三地质矿产勘查院,综合得分46.20分,排名第三。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昌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金昌市延安西路1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建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天庆家园西坡二期12栋四楼110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一、项目编号
2024JCSCGJHBA383
二、项目名称
金昌市青土井-泉沟地区地质遗迹资源调查保护利用规划编制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包 | 是否废标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评审报价/评审得分 |
包1 | 否 | 甘肃省地质调查院 | 兰州市城关区红星巷123号 | 60 | 87.6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
供应商名称 | 名称 | 服务时间 | 服务要求 | 服务标准 | 服务范围 |
甘肃省地质调查院 | 金昌市青土井-泉沟地区地质遗迹资源调查保护利用规划编制 | 12个月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标段 | 专家 |
包1 | 孙占云,屠健星,李正平,田芳,刘云(采购人代表)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
收费金额:0.67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共有3家供应商参与投标登记,参与投标登记并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的共有3家供应商,分别为:甘肃省地质调查院(联合体成员:深圳市喜相续科技有限公司),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三地质矿产勘查院,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矿产勘查院。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共3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共3家。供应商的综合得分和排名情况为:甘肃省地质调查院(联合体成员:深圳市喜相续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得分87.60分,排名第一;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矿产勘查院,综合得分60.40分,排名第二;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三地质矿产勘查院,综合得分46.20分,排名第三。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昌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金昌市延安西路1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建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天庆家园西坡二期12栋四楼110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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