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宁县17个乡镇河流出境、2个县级重点断面和3个县级河流入境断面监督性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甘肃庆阳市 发布日期:202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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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甘肃 庆阳市 采购单位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博耀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宁县17个乡镇河流出境、2个县级重点断面和3个县级河流入境断面监督性监测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宁县17个乡镇河流出境、2个县级重点断面和3个县级河流入境断面监督性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县17个乡镇河流出境、2个县级重点断面和3个县级河流入境断面监督性监测项目
采购单位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交易编号 GSBY2024-0803
采购方式 邀请 资金来源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公告信息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采购方式 邀请采购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4-08-23 09:0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4-08-26 17: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降价幅度 未设置降价幅度
延时报价 未设置延时报价 评价标准 最低价中标法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2024-08-22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8-26 17:00:00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采购类别 最高限价
1 宁县17个乡镇河流出境、2个县级重点断面和3个县级河流入境断面监督性监测项目 GSBY2024-0803 服务类 ***.00(元)

公告内容

  • 甘肃博耀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的委托,对宁县17个乡镇河流出境、2个县级重点断面和3个县级河流入境断面监督性监测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被邀请企业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欢迎被邀请的投标人前来响应投标。

    一、项目编号:GSBY2024-0803

    二、项目名称:宁县17个乡镇河流出境、2个县级重点断面和3个县级河流入境断面监督性监测项目

    三、项目内容:对全县17个乡镇河流出境、2个县级重点断面和3个县级河流入境断面。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拟确定5项监测指标监测,共测12次。

    四、预算金额:***.00元。

    五、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六、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1、投标人须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或者法人授权函及法人、法人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1.3、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零申报记录或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

    1.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文件证明;

    1.6、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1.7、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时间应在投标登记时间内;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9、投标人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 CMA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八、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1.请于2024年8月22日9时00分至2024年8月26日17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竞价结束时间:2024年8月26日17时00分。

    3.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平台上发布。

    十、结果公示

    1.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 U盘1份(word格式、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博耀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招 标 人: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办公地址:宁县新宁镇人民路14号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甘肃博耀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市直机关南区

    电 话:***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甘肃博耀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1日


附件信息
  • 附件1:采购文件08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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