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嘉峪关市嘉东产业园道路连通建设项目(新阳东路、海特公司东侧道路)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嘉峪关市嘉东产业园道路连通建设项目(新阳东路、海特公司东侧道路)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甘肃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甘肃 嘉峪关市 | 采购单位 | 甘肃嘉峪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华鑫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嘉东产业园道路连通建设项目(新阳东路、海特公司东侧道路)监理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嘉东产业园道路连通建设项目(新阳东路、海特公司东侧道路)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嘉东产业园道路连通建设项目(新阳东路、海特公司东侧道路)监理已由嘉峪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嘉发改产业发[2024]53 号文、嘉发改产业发[2024]54 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业主和招标单位为甘肃嘉峪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招标,特邀请有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并于2024年9月9日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HXY-2024-013
项目名称:嘉东产业园道路连通建设项目(新阳东路、海特公司东侧道路)监理
项目投资:约772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监理报价采取费率报价,投标费率不高于1.8%(保留两位小数点),否则视为不响应本次监理招标。
采购内容:新阳东路(文城路至金港路段):新阳东路西端起点与现状文城路十字交叉,东端终点与金港路交叉,道路设计全长 522.829m,红线宽度 42m,即:42m(红线宽度)=5.5m 道路预留用地+2.5m 人行道+2.5m 现状绿化带+21m 车行道+2.5m 现状绿化带+2.5m 人行道+5.5m 道路预留用地,机动车道为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 4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
海特公司东侧道路(新阳路至顺通路段):海特公司东侧道路北端起点与新阳路T型交叉,南端终点与顺通路T型交叉,道路设计全长310.003m,红线宽度20m,即:20m(红线宽度)=3.0m人行道+2.0m现状绿化带+10m车行道+2.0m现状绿化带+3.0m人行道,机动车道为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3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
对嘉东产业园道路连通建设项目(新阳东路、海特公司东侧道路)项目施工全过程的监理。
工程地点:嘉峪关市
计划总工期:57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9 月 5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 年 10 月 31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营业执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财务状况: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关证明),2024年度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2024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3)纳税证明: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鲜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包括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信用记录: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之日之间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放到投标文件中,最终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结果为准,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
根据嘉峪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嘉财采字〔2024〕11号)规定,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选择承诺制的方式代替资格材料。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以书面形式提供《嘉峪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可不再提交上述第(2)-(5)项证明材料;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了符合规定的上述第(2)-(5)项证明材料,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视为无效投标(响应)。采购人有权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采购人将报告财政部门依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8)本次公开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2.获取招标文件携带资料: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须为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3.地点:嘉峪关市恒基美居A区五楼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9月9日 9:00
地 点:嘉峪关市恒基美居A区五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 间:2024年9月9日 9:00
地 点:嘉峪关市恒基美居A区五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甘肃嘉峪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甘肃嘉峪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楼6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华鑫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嘉峪关市恒基美居 A 区 5 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甘肃嘉峪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8月28日
嘉东产业园道路连通建设项目(新阳东路、海特公司东侧道路)监理已由嘉峪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嘉发改产业发[2024]53 号文、嘉发改产业发[2024]54 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业主和招标单位为甘肃嘉峪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招标,特邀请有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并于2024年9月9日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HXY-2024-013
项目名称:嘉东产业园道路连通建设项目(新阳东路、海特公司东侧道路)监理
项目投资:约772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监理报价采取费率报价,投标费率不高于1.8%(保留两位小数点),否则视为不响应本次监理招标。
采购内容:新阳东路(文城路至金港路段):新阳东路西端起点与现状文城路十字交叉,东端终点与金港路交叉,道路设计全长 522.829m,红线宽度 42m,即:42m(红线宽度)=5.5m 道路预留用地+2.5m 人行道+2.5m 现状绿化带+21m 车行道+2.5m 现状绿化带+2.5m 人行道+5.5m 道路预留用地,机动车道为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 4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
海特公司东侧道路(新阳路至顺通路段):海特公司东侧道路北端起点与新阳路T型交叉,南端终点与顺通路T型交叉,道路设计全长310.003m,红线宽度20m,即:20m(红线宽度)=3.0m人行道+2.0m现状绿化带+10m车行道+2.0m现状绿化带+3.0m人行道,机动车道为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3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
对嘉东产业园道路连通建设项目(新阳东路、海特公司东侧道路)项目施工全过程的监理。
工程地点:嘉峪关市
计划总工期:57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9 月 5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 年 10 月 31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营业执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财务状况: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关证明),2024年度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2024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3)纳税证明: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鲜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包括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信用记录: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之日之间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放到投标文件中,最终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结果为准,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
根据嘉峪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嘉财采字〔2024〕11号)规定,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选择承诺制的方式代替资格材料。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以书面形式提供《嘉峪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可不再提交上述第(2)-(5)项证明材料;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了符合规定的上述第(2)-(5)项证明材料,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视为无效投标(响应)。采购人有权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采购人将报告财政部门依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8)本次公开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2.获取招标文件携带资料: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须为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3.地点:嘉峪关市恒基美居A区五楼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9月9日 9:00
地 点:嘉峪关市恒基美居A区五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 间:2024年9月9日 9:00
地 点:嘉峪关市恒基美居A区五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甘肃嘉峪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甘肃嘉峪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楼6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华鑫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嘉峪关市恒基美居 A 区 5 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甘肃嘉峪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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