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陇西县文峰镇林村东西部协作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甘肃定西市 发布日期:2024-08-31

【招标公告】陇西县文峰镇林村东西部协作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甘肃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甘肃 定西市 采购单位 陇西县文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宸峰皓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陇西县文峰镇林村东西部协作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产业基础设施建设)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陇西县文峰镇林村东西部协作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已由《陇西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陇西县文峰镇林村东西部协作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批复》(陇农发〔2024〕23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2024年东西部协作第一批财政帮扶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陇西县文峰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为甘肃宸峰皓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陇西县文峰镇桦林村。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不划分标段。
2.3工程内容:
投入资金300万元,对占地面积1600平方米闲置资产进行改造提升扩建:新建业务用房2间51平方米、改扩建功能用房3处建筑面积分别为315平方米、125平方米、35平方米对室外基础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包含给水、排水管网建设、安全防护栏建设等,场地硬化600平方米、护坡改造70米。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资金规模:300.00万元。
2.5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9月24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1月22日;计划总工期60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含贰级)以上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8月31日至2024年09月04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4.2 获取地点: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滨河路南侧龙熙臻品A9-2号商铺(二楼)
4.3获取方法:现场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员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前来领取招标文件。(注:上述资料均加盖单位公章且各两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为: 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滨河路南侧龙熙臻品A9-2号商铺(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陇西县文峰镇人民政府
地  址: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文峰镇人民西路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宸峰皓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滨河路南侧龙熙臻品A9-2号商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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