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酒泉市新苑学校南教学楼教室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酒泉市新苑学校南教学楼教室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甘肃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甘肃 酒泉市 | 采购单位 | 酒泉市新苑学校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恒远正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酒泉市新苑学校南教学楼教室改造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酒泉市新苑学校南教学楼教室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甘肃恒远正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ZX[2024]055号
项目名称:酒泉市新苑学校南教学楼教室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06742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06742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酒泉市新苑学校南教学楼教室改造(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1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机构,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提供2024年度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期(截止开标当日3个月内的)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函);(6)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录;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credit.gansu.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最终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3日 至 2024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甘肃恒远正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酒泉市金凯悦假日酒店有限公司6楼会议室(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飞天路36号(金地嘉园汇庭苑7号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酒泉市金凯悦假日酒店有限公司6楼会议室(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飞天路36号(金地嘉园汇庭苑7号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按规定时间完成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酒泉市新苑学校
地址:酒泉市新苑学校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恒远正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莫高路2号阳光小区16号楼2号门店
联系方式:***15209378355/0937-59001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酒泉市新苑学校南教学楼教室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甘肃恒远正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ZX[2024]055号
项目名称:酒泉市新苑学校南教学楼教室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06742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06742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酒泉市新苑学校南教学楼教室改造(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1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机构,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提供2024年度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期(截止开标当日3个月内的)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函);(6)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录;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credit.gansu.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最终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3日 至 2024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甘肃恒远正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酒泉市金凯悦假日酒店有限公司6楼会议室(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飞天路36号(金地嘉园汇庭苑7号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酒泉市金凯悦假日酒店有限公司6楼会议室(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飞天路36号(金地嘉园汇庭苑7号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按规定时间完成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酒泉市新苑学校
地址:酒泉市新苑学校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恒远正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莫高路2号阳光小区16号楼2号门店
联系方式:***15209378355/0937-59001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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