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年宁县盘克镇闫沟村进户路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甘肃庆阳市 发布日期: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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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甘肃 庆阳市 采购单位 宁县盘克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盛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24年宁县盘克镇闫沟村进户路硬化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2024年宁县盘克镇闫沟村进户路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CZB2024-0905

公告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 甘肃盛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03)公路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4-09-05 09:00:31 竞价结束时间 2024-09-07 12:00:31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2024年宁县盘克镇闫沟村进户路硬化工程001 GCZB2024-0905 工程-施工 ***.0(元)
2 2024年宁县盘克镇闫沟村进户路硬化工程002 GCZB2024-0905 工程-施工 169595.0(元)

公告内容

  • 2024年宁县盘克镇闫沟村进户路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宁县盘克镇闫沟村进户路硬化工程,其招标人为宁县盘克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盛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本次招标将通过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以邀请招标方式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被邀请企业为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企业库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县盘克镇闫沟村

    2.2建设规模及标准:

    一标段:2024 年宁县盘克镇闫沟村新庄组、徐峁组进户路硬化工程,项目位于盘克镇闫沟村,拟建路线全长0.67km,由 28 条进户路组成。(具体路线长度,见道路调查表)进户路路线长 0.67km,原路为土路面,宽度 2-4m 不等,路面平、纵状况良好,路基宽度满足设计宽度,排水主要以路面纵向或散排方式排出。本次设计路基宽度 2.5m,路面宽度 2.5m,路面结构层采用:12cm 厚水泥混凝土面层+15m厚 10%石灰土基层。

    二标段:2024 年宁县盘克镇闫沟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位于盘克镇闫沟村,拟建:混凝土路面维修 30m,梯形边沟维修加固 130m,边沟涵 90m,护坡 2660m 。

    2.3计划总工期: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9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9月19日。

    2.4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施工标段。

    2.6项目预算:353130.00元,其中一标段***.00元,二标段169595.00元

    2.7工程质量:合格

    2.8安全目标:无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2 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管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人员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取得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项目。项目总工程师必须为公路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投标人必须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截图,查询截止时间与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相同。

    3.4 投标人须上传总体实施方案;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4.1 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与2024年9月5日09时00分至2024年9月7日12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 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同时编制上传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PDF 格式加盖公章)。

    4.2 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4.3 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5.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5.1 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4年9月7日12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5.2 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6.结果公示

    6.1 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同时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6.2 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一副(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及电子版U盘,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盛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7.联系方式:

    名 称:宁县盘克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县盘克镇南街18号

    联系人:穆鹏杰

    联系方式:18793426645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盛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甘肃省庆阳市宁县新宁镇优山美地5-2601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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