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金塔县人民检察院“两房”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甘肃酒泉市 发布日期: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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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甘肃 酒泉市 采购单位 金塔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 金塔县鑫盛源通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金塔县人民检察院"两房"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金塔县人民检察院“两房”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金塔县人民检察院“两房”维修改造项目
公告开始时间: 2024-09-11 09:00:00
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4-09-11 16: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否
竞价开始时间: 2024-09-11 16:01: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4-09-11 18:00:00
是否设置降价幅度: 否
降价幅度(元):
是否设置延时报价: 否
延时报价时间(分钟):
延时报价次数:
招标人: 金塔县鑫盛源通招标有限公司
标包信息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标包合同估算价(元)
金塔县人民检察院“两房”维修改造项目 XSYT〔2024〕075号 工程施工
***.67

公告内容
附件下载
附件1:
(清单)金塔县人民检察院“两房”维修改造项目(2).PDF
金塔县人民检察院“两房”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等文件要求,金塔县鑫盛源通招标有限公司受金塔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金塔县人民检察院“两房”维修改造项目”以邀请竟价方式进行采购,确定邀请:甘肃金福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金塔县宏策金晟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金塔顺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三家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XSYT〔2024〕075号
二、招标内容:
金塔县人民检察院“两房”维修改造项目《具体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三、采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小写:¥***.67元
大  写:人民币壹拾玖万壹仟叁佰贰拾元陆角柒分
四、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1、本项目以最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竞价费用合计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总金额,不得低于成本价,竞价费用包含有关规定需要承担及配合的项目费用。
    2、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2、授权委托书;
    3、以上资格要求文件需以扫描件形式加盖公章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新版),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后果自负;
六、注册须知:
    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ggzyjypt.com.cn/)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七、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1、请投标企业于2024年9月11日09时00分---2024年9月1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jypt.com.cn/)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自行报价。
2、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时间:2024年9月11日0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
3、竞价时间及截止时间:2024年9月11日16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
八、投标人须知:
1、竞价为单轮报价,投标人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及为完成上述内容的一切费用。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
3、投标人主动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以便及时了解询价相关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单位:金塔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王  琪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金塔县鑫盛源通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  强          联系电话:***
地  址:金塔县城市社区航天大道75号1-1二楼
 
金塔县鑫盛源通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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