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泾川县幼儿园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中标公示

所属地区:甘肃平凉市 发布日期: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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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甘肃 平凉市 采购单位 泾川县幼儿园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宏信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泾川县幼儿园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 交易编号:GSHXS20240920

公告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 甘肃宏信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01)房屋建筑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4-09-21 00:0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4-09-23 18: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泾川县幼儿园附属设施建设项目001 01 工程-施工 ***.53(元)

公告内容

  • 泾川县幼儿园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有关规定, 甘肃宏信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泾川县幼儿园的委托,对“泾川县幼儿园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泾川县幼儿园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规模:该项目位于县幼儿园内,计划实施教学楼内墙粉刷950平方米,保健室安装宽3.1米、高3米铝合金隔断,安装洗手池1处、洗手盆2个。改造新教学楼一层保健室及二、三层教研室46.53平方米,实施吊顶改造46.53平方米、地面改造46.53平方米、墙面改造150.48平方米;改造党建室61.44平方米,实施吊顶改造61.44平方米、地面改造61.44平方米、墙面改造105.73平方米;改造会议室38.92平方米,实施吊顶改造38.92平方米、地面改造38.92平方米、墙面改造124.34平方米。拆除校园西北角构筑物25平方米,改造为饲养区,增设围栏10米。新建室外水池40.1平方米、沙池56平方米、沙池冲洗区6.45平方米、土丘33.32平方米,恢复院坪硬化172.68平方米,配套水池给排水管网等工程。

    3.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投标报价包括所有费用)。本项目控制价***.53元,投标报价高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4.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相关工程质量检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5.招标内容:本项目实施方案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工程施工。

    6.资金来源:2024年中央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及省级学前教育专项资金。

    7.计划工期:总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9月29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28日。

    8.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4)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土建专业施工员岗位证书;

    (5)质量(检)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土建专业质量 (检) 员岗位证书;

    (6)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 “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 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

    5.投标人被列入 “ 信 用 中 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

    1.请于2024年9月21日00时00分至2024年09月23日18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投标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PDF格式加盖公章)。

    2.本次竞价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3.资格审查由评标专家进行,通过资格审查后,定标由系统根据低价中标法评标确认,中标公示期满后由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相关要求

    1.本工程编制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3)》(DBJD25-44-2013)及平凉地区基价;《甘肃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3)》(DBJD-45-2013)及平凉地区基价;《甘肃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DBJD25-64-2018)及平凉地区基价;《甘肃省建筑抗震加固工程预算定额(2010)》及平凉地区基价;《甘肃省园林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及平凉地区基价;《甘肃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DBJD25-98-2020);执行建筑与安装工程三类取费。材料价格执行平凉市泾川县2024年第二季度指导价和现行市场价;人工费依据平凉市泾川县建设工程指导价2023年7月-12月执行;无指导价的材料依据市场价计入报价;规费、税金均计入报价,甘建价【2019】118号文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重新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有关规定的通知进行调整;措施费只列入了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三项。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上传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能力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施工方案或资格要求内容上传不全者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将按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自行联系代理机构获取实施方案。

    六、结果公示

    1.系统评定确认中标人后,招标代理公司按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示发出次日起三个日历天。

    2.竞价结束后,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含有投标预算文本的纸质版(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不限于公告要求内容)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宏信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泾川县城北三号安置区安置楼1号楼2301室),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3.因系统设置无法更改的因素, 在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中显示的采购单位均显示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宏信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此予以澄清,“甘肃宏信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仅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实际采购人为“泾川县幼儿园”。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泾川县幼儿园

    地 址:泾川县安定街15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甘肃宏信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川县城关镇东大街1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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