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庆阳同欣50万吨/年轻烃深加工项目烷烃脱氢及配套装置工程总承包(EPC)

所属地区:甘肃庆阳市 发布日期:202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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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甘肃 庆阳市 采购单位 庆阳同欣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 项目名称 庆阳同欣50万吨/年轻烃深加工项目烷烃脱氢及配套装置工程总承包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庆阳同欣50万吨/年轻烃深加工项目烷烃脱氢及配套装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TX-G0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庆阳同欣50万吨/年轻烃深加工项目烷烃脱氢及配套装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庆阳同欣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庆阳同欣【2024】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庆阳同欣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庆阳同欣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庆阳同欣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在庆阳市西峰区工业园区内建设50万吨/年轻烃深加工项目,设计轻烃原料加工规模50万吨/年,包括50万吨/年液化气脱硫分离联合装置、30/12万吨/年烷烃混合脱氢/MTBE联合装置、15万吨/年顺酐装置、50万吨/年液化气脱硫分离联合装置、30/12万吨/年烷烃混合脱氢/MTBE联合装置及20000Nm3/h制氢装置、3万吨/年PBS装置和20000Nm3/h制氢装置(包括8000Nm3/h甲醇制氢+PSA装置),以及配套储运设施、公用工程设施、安全环保设施以及辅助工程。
2.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28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或开工通知为准。烷烃脱氢及配套装置工程中交时间:2025年09月30日。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
根据附件1《庆阳同欣50万吨/年轻烃深加工项目基础工程设计》第二卷第一册《液化气脱硫分离联合装置》文件,第二卷第二册《烷烃混合脱氢MTBE联合装置》文件(含联合机柜间 FAR-002、2#区域变电所),第二卷第五册《制氢装置》文件,完成50万吨/年液化气脱硫分离联合装置(1100)、30/12万吨/年烷烃混合脱氢/MTBE联合装置(1200)[其中30万吨/年烷烃混合脱氢装置(1210)、12万吨/年MTBE装置(1220)]、联合机柜间 FAR-002(2900)、2#区域变电所(2***)及20000Nm3/h制氢装置(1700)(含装置界区外1米范围内)包括:装置界区内的液化气脱硫分离联合装置的加氢脱硫单元、液化气分离单元、压缩单元、烷烃混合脱氢MTBE联合装置(含联合机柜间 FAR-002、2#区域变电所)、制氢装置界区内的甲醇裂解、PSA和公用工程单元等主项单元的全部工程的详细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甲定乙采、甲控乙采和乙采)、施工安装等施工图范围内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构筑物、场地及道路(包含装置厂坪),设备、管道、电气、仪表、电信、消防安装,防腐绝热、伴热保温、吹扫、打靶、试压、化学清洗、设备调试、单机试车,协助联动试车和投料试车、负责开工保运工作(自投料试车开始至产出合格产品后72小时)、配合完成项目性能考核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并完成智慧工地建设(附件13 《庆阳同欣50万吨年轻烃深加工项目智慧工地管理要求》)、数字化交付(详见附件8《庆阳同欣50万吨/年轻烃深加工项目数字化交付要求》)、资料归档、提供技术服务支持指导与培训、设备采购技术服务等工作以及维护培训、后续服务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缺陷修补和质量保修结束。
具体详细范围内容详见:附件2《庆阳同欣50万吨/年轻烃深加工项目烷烃脱氢及配套装置工程总承包(EPC)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
(1)E-设计部分:根据《关于庆阳同欣50万吨/年轻烃深加工项目基础设计的批复》文件,进行本标段所有项目的详细设计(施工图设计)、非标设备设计,提供设备采购技术服务,编制设备技术询价文件、组织或参与技术谈判、技术协议的签订等工作,并完成本标段所有竣工图编制。
投标人设计工作须执行《SPMP-STD-EM2005-2016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以及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发布的统一规定等相关文件。
(2)P-采购部分:除甲采物资以外,其余所有的物资均由乙方采购,在采购前必须提交采购方案,甲方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采购,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具体采购界面划分及要求见附件3-1《庆阳同欣50万吨/年轻烃深加工项目烷烃脱氢及配套装置工程总承包(EPC)采购界面划分及要求》,甲乙采物资具体见附件5《庆阳同欣50万吨/年轻烃深加工项目烷烃脱氢及配套装置基础设计工程量清单及甲乙采界面划分》(除甲方采购部分剩余物资均由乙方负责,工程量清单设计漏项由乙方负责采购)、乙供驻厂监造设备见附件3-2《庆阳同欣50万吨年轻烃深加工项目烷烃脱氢及配套装置乙供驻场监造设备明细》、物资采购短名单见附件3-3《庆阳同欣50万吨/年轻烃深加工项目烷烃脱氢及配套装置物资采购短名单》。
①电信工程采购界面划分:除由庆阳同欣招标确定的全厂电信PC承包商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外,其余的由投标人负责采购,详见附件7《庆阳同欣50万吨/年轻烃深加工项目烷烃脱氢及配套装置电信工程管理要求》。
② 投标人采购工作须执行附件9《庆阳同欣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庆阳同欣50万吨/年轻烃深加工项目承包商物资采购管理实施细则》及附件10《庆阳同欣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庆阳同欣50万吨/年轻烃深加工项目物资采购管理工作流程》的相关规定,并提交附件6《采购工作承诺函》。
(3)C-施工部分:
①设计文件所包含的所有专业的施工、安装与之相关的检验、试验、调试、验收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构筑物、场地及道路(包含装置厂坪),设备、管道、电气、仪表、电信、消防安装,防腐绝热、伴热保温、吹扫、打靶、试压、化学清洗、设备调试、单机试车、协助联动试车和投料试车、开工保运(从单系统投用至运行正常后72小时)、配合装置性能考核、竣工验收等工作;并完成智慧工地建设(附件13 《庆阳同欣50万吨/年轻烃深加工项目智慧工地管理要求》)、数字化交付(详见附件8《庆阳同欣50万吨年/轻烃深加工项目数字化交付要求》)、资料归档、提供技术服务支持指导与培训、后续服务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缺陷修补和质量保修结束。
②电信工程施工界面划分详见附件7《庆阳同欣50万吨年/轻烃深加工项目烷烃脱氢及配套装置电信工程管理要求》。
③完成合同范围内工作必须投入的安全设施、施工措施、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等。
④甲采设备材料的领用、出库、厂内运输、保管,及直接送至施工现场甲采设备、材料的卸车、接收、以及保管工作。
⑤施工期间临时占、用地和占用道路手续及采取相关施工措施,及施工完毕后的道路、地貌等的恢复工作。
⑥施工余土及建筑废弃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外运处理。
⑦其他现场存在的可能影响施工的不利因素的移除、临时转运存放、清运及恢复等工作。
⑧总承包商负责为第三方检测单位现场开展检测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包括搭设安全防护脚手架、提供检测照明、电源及配合检测打磨等)。
⑨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执行第三方检测,总承包商现场应完成检测配合工作以满足必要的检测条件,包括:试验坑开挖、桩头处理、脚手架搭设、现场通道、临时用电等。
⑩焊工准入考试用设备、试件、焊接材料由乙方负责提供,试件、焊接材料及焊工准入证制作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承担考试不合格焊工及补考焊工的全部考试费用及相应无损检测费用。
⑪施工过程中因焊接质量未达到建设单位规定的焊接一次合格率以外的所产生的相应的返修口无损检测、扩探检测费用,建筑工程质量所涉及检测不合格的返工重新检测费用由总承包商承担。
⑫本项目所使用商品混凝土,需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实地考察商砼站,经考察合格后方可使用。
⑬本项目的承包商应承担装置界区与装置外系统的全部碰头工作。
⑭本项目的承包商应承担装置界区与主干道连接的道路及地面硬化工作。
(4)数字化交付要求:按照甲方数字化交付的标准和要求完成本标段范围内数字化交付工作,详见附件8《庆阳同欣50万吨年轻烃深加工项目数字化交付要求》。
3.2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专业工程范围和工作内容:
①全厂总图主项中的一次场平清表。
②界区范围内地基强夯、桩基施工及检测。
③本标段建筑工程涉及的各类检测和检验,设备、管道、钢结构现场焊接的无损检测及招标人对进场材料抽检所进行的金属理化性能检测由招标人另行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单位负责。但中标人应为第三方检测单位现场开展检测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包括但不限于试验坑开挖、桩头处理、现场检测通道、搭设安全防护脚手架及恢复拆除、提供检测照明、电源、配合检测打磨等)。
④界区范围内的绿化工程(含绿化设计、绿化管网铺设、绿化覆膜换土和绿植及施工)。
⑤其他:招标文件或合同明确约定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的其他专业工程或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设计单位,该企业(单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3.2.1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2.2具有有效的压力管道设计许可项目 工业管道设计 许可子项目 GC1级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2.3具有有效的许可项目 压力容器设计 许可子项目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级别:A1级)。
3.2.4具有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5具有有效的许可项目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 许可子项目工业管道安装GC1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2.6具有有效的许可项目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锅炉安装A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具有有效的许可项目锅炉制造(含安装(散装锅炉除外)、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锅炉(A)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特种设备的设计、安装许可过渡期应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17号文件的规定)。
3.2.7具有有效的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有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的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
3.4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有1项已完工的 EPC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的化工工程或石油化工工程业绩(EPC总承包合同金额不少于陆亿元或设计合同金额不少于陆佰万元或施工总承包合同金额不少于壹亿元)。
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完整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1)合同关键页(合同封面、设计或施工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关键页影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影印件
(2)税务发票影印件(EPC总承包业绩发票金额不少于合同金额的5%,设计或施工业绩发票金额不少于合同金额的30%,发票可以是预付款、进度款或竣工(交工)结算发票,且发票开具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0日前)
(3)发票查验截图(须为本项目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查询的截图)(查验网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4)工程交接(验收)证书或工程中间交接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影印件(包含参与交接(验收)的单位(或人员)、交接(验收)的内容、接收(验收)意见、交接(验收)的时间等)。
(5)设计业绩如不能提供第(4)款要求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盖建设单位印章的证明,证明所设计工程已经完成中间交接或工程交接(验收)或工程竣工验收。
(6)如是联合体业绩,还应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等相关证明文件。
缺以上任意一项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
注:联合体各成员符合要求的业绩均认定为有效业绩。
3.5 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如无查询结果附无查询结果截图)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如无查询结果附无查询结果截图)
3.5.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5.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拟委任的设计经理(负责人)、拟委任的施工经理(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如无查询结果附无查询结果截图)
3.5.5投标人未被采购人或其上级单位清退市场,未被暂停或取消选商资格,未被因评价不合格取消准入资格,未有其他不能履约的情形。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或西安长庆同欣石油科技有限公司或招标人纳入“黑名单”或限制选商资格。(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注: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符合以上要求联合体各成员的查询截图或承诺。
3.6 项目经理要求:
3.6.1具有注册勘察设计类执业资格或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注册单位以注册证书为准,如证书上不能体现单位或专业名称,还应附官方网站查询截图)。
注:提供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
3.6.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3.6.3具有8年及以上化工工程或石油化工工程设计或工程管理经验(以简历载明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已完工的化工工程或石油化工工程EPC 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或设计的项目经理或设计经理(负责人)业绩。
业绩证明资料:①提供工作简历;②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合同封面、设计或施工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或中标通知书影印件;③工程交接(验收)证书或工程中间交接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影印件(包含参与交接(验收)的单位(或人员)、交接(验收)的内容、接收(验收)意见、交接(验收)的时间等);④项目经理的设计业绩如不能提供第③款要求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盖建设单位印章的证明,证明所设计工程已经完成中间交接或工程交接(验收)或工程竣工验收。⑤如是联合体业绩,应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等相关证明文件。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体现项目经理或设计经理(负责人),可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盖建设单位印章的证明。
缺一项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
3.7 设计经理(负责人)要求:
3.7.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3.7.2 具有 5 年及以上化工工程或石油化工工程设计经验(以简历载明时间为准),至少在 1 个化工工程或石油化工工程项目中担任过基础设计或详细设计的设计经理(负责人)。
注:提供工作简历、业绩合同影印件及单位任命文件(或建设单位出具的盖建设单位印章的证明),业绩合同影印件应包含合同封面、工程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
3.8 施工经理(负责人)要求:
3.8.1 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在本企业(注册单位以注册证书为准)。
注:提供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
3.8.2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
3.8.3 具有 5 年及以上化工工程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管理经验(以简历载明时间为准),至少 1 个化工工程或石油化工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EPC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负责人)业绩。
注:提供工作简历、业绩合同影印件及单位任命文件(或建设单位出具的盖建设单位印章的证明),业绩合同影印件应包含合同封面、工程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
3.9 技术经理(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要求:
3.9.1 具有工程序列 副高 级及以上职称;
3.9.2 具有 5 年及以上化工工程或石油化工工程技术管理经验(以简历载明时间为准),至少 1 个化工工程或石油化工工程项目技术经理(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业绩。
注:提供工作简历、业绩合同影印件及单位任命文件(或建设单位出具的盖建设单位印章的证明),业绩合同影印件应包含合同封面、工程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
3.10 安全经理(安全负责人或安全总监)要求:
3.10.1应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注册单位以注册证书为准),或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C 类);
3.10.2具有 5 年及以上化工工程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经验(以简历载明时间为准),至少 1 个化工工程或石油化工工程项目安全经理(安全负责人或安全总监)业绩。
注:提供工作简历、业绩合同影印件及单位任命文件(或建设单位出具的盖建设单位印章的证明),业绩合同影印件应包含合同封面、工程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
3.11 质量经理(负责人)要求:
3.11.1 具有工程序列 中 级及以上职称;
3.11.2 具有 5 年及以上化工工程或石油化工工程质量管理经验(以简历载明时间为准),至少 1 个化工工程或石油化工工程项目质量经理(负责人)业绩。
注:提供工作简历、业绩合同影印件及单位任命文件(或建设单位出具的盖建设单位印章的证明),业绩合同影印件应包含合同封面、工程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
3.12 采购经理(负责人)要求:
3.12.1 具有经济师或工程序列 中 级及以上职称;
3.12.2 具有 5 年及以上化工工程或石油化工工程采购管理经验(以简历载明时间为准)(须提供工作简历)。
注:(1)本项目机构的关键岗位人员包括项目经理、设计经理(负责人)、安全经理(安全负责人或安全总监)、施工经理(负责人)、技术经理(负责人或总工程师)、质量经理(负责人)、采购经理(负责人),除提供3.6至3.12条要求的资料外,还须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相关证书及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来缴存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证明)或有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章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参保证明影印件。
(2)中石油员工可只提供员工编号并附ERP-HR账号查询截屏。
3.13 其他人员要求:
3.13.1 数字化交付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 中 级及以上职称,熟悉设计业务或有数字化交付工作经验(工作经验以工作简历载明内容为准)。
3.13.2 专职安全员要求: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C 类),具有化工工程或石油化工工程安全管理经验(工作经验以工作简历载明内容为准)。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影印件、相关证书影印件、工作简历等。
3.14 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影印件,没有体系认证附投标人能够证明其建立有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的资料(如:可以提供有代表性的体系文件、体系运行的相关文件的关键页等))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以上相关资料。
3.15 失信条款
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注:投标人失信分由评委在开标当日评审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和长庆油田招标和承包商管理系统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西安长庆同欣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失信公告,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以评委在西安长庆同欣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失信公告查询结果为准;如同一失信行为查询结果不一致,以最重的处理结果为准。
3.16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小于等于 2 ,应满足要求如下:
3.16.1 联合体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资格,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3.16.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16.3 联合体应明确牵头方,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16.4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16.5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16.6 以联合体方式投标,其主体工程、设计业务等关键性工作不允许分包。
3.17 其他要求:
3.17.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 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17.2 与招标人不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利害关系的承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17.3 单位负责人、出资人、高级管理人员及投标工作人员均未参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投标工作的承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17.4 项目经理、施工经理(负责人)、技术经理(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安全经理(安全负责人或安全总监)、质量经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兼任本项目以外的在建项目,须常驻现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17.5 投标人所有派往本项目的人员工作经验业绩、职业资格、职称等必须与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一致,须按招标人要求审查合格后方可入场;在项目实施期间未经招标人书面审核同意不得变更,招标人同意或要求更换的,所有更换人员的经验业绩、职业资格、职称等仍必须与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人员条件一致,严禁以低代高。(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17.6 投标人须对基础设计文件保密,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署《保密承诺》。(提供保密承诺,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3.17.7 质量、安全、环境、诉讼承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①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②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③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④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请仔细查阅招标公告要求。
3.17.8制氢装置的界区划分,可参照附件12《庆阳同欣20000Nm3h制氢装置-技术协议-20240624签字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5日09:00:00至2024年9月30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ebidmanage.cnpcbidding.com)在“可报名项目”中查找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及支付费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
②“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首页——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视频”。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在工作时间咨询电子招标运营单位,咨询电话: ***8800114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者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电子发票开票信息及推送电子发票的手机号和邮箱均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信息,若以上信息有误请开标前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发票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发票咨询电话:029-68320563。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投标人需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主页找到“Ukey申请”,申请审核通过后,通过电子招标运营单位远程办理或昆仑银行营业厅现场办理;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10月15日09:00:00(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无须到达开标现场)。
5.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人民币小写800000元(大写捌拾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本项目(标段),方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行号:313265010019;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庆阳同欣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
联 系 人:*** 联 系 人:张腙/周青
电 话:*** 电 话:***

202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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