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地区 |
甘肃 金昌市 |
采购单位 |
甘肃华电腾格里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甘肃腾格里沙漠河西新能源基地配套金昌2×1000兆瓦调峰煤电项目E标段水岛EPC总承包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编号:CHDTDZ090/18-ZB-004)
一、招标条件
甘肃腾格里沙漠河西新能源基地配套金昌2×1000兆瓦调峰煤电项目E标段水岛EPC总承包项目已批
准,招标人为甘肃华电腾格里绿色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集团批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
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甘肃金昌市永昌县河西堡镇
2.2 项目规模:建设 项目规模:建设2×1000MW高效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2024年 年10月开始施工,月开始施工,2025年 年11月制出合格锅炉补给水(投标
方确保制水节点满足锅炉水压试验的节点需求),直至配合两台机组通过168试运 试运(暂定,以
招标方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标段水岛EPC总承包工程(CHDTDZ090/18-ZB-00401):2台1000MW燃煤发电机组配套的原水预
处理系统、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室内布置)、厂前区及集控楼
直饮水供水系统、工业水供水系统、生活供水系统、消防供水系统、锅炉酸洗废水池及排水泵房、脱硫废
水零排放系统、化验楼等系统及构建筑物的设计(不含初步设计)、设备供货、建筑工程、安装及调试、
试验及检查、168小时运行消缺、配合性能考核验收及专项验收,直至最终交付投产运行等的全部工作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E标段水岛EPC总承包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 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
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但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 计文件的项目除外);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6)在最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及以上事故的,负有同等及以上事故责任的(以相关行 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中发生 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事故调查责任认定的,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8.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之一: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 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投运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1项600MW级及以上新建燃
煤发电机组项目配套的电厂化学水处理系统EPC总承包工程国内投运业绩或具有至少1项单机容量600MW 级及以上新建燃煤发电机组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须包含电厂化学水处理系统)国内投运业绩(扩容、增 容、优化提效改造项目业绩除外)。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 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0.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 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9-30 12:50到2024-10-12 17:00。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平台注册。请未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访问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完 成注册后,开展相关投标业务。
第二步:网上登记及标书获取。潜在投标人登录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 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信息登记”,正确填写联系人、电话、开票等信息。登记成功后,招 标文件下载权限自动开通,潜在投标人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业务主页”,下 载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
第三步:移动数字证书申请。投标文件加密上传、标前质疑提交、开标签到、评标质疑回复等环 节均须进行扫码签名,请按照“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移动数字证书APP(华电E 盾企业版),APP下载路径:安卓系统手机终端APP进入“服务中心”--资料下载--点击“华电E盾企业版 APP(安卓版)”;IOS系统手机终端APP在苹果应用商店中搜索“华电E盾企业版”下载安装。移动数字证书 操作指南下载路径:平台首页“服务专区”或进入“服务中心”--操作指南版块。
第四步:离线投标客户端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投 标客户端下载”,下载投标客户端和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为确保投标客户端运行正常,建议潜在投标人 下载投标客户端后,在投标截止2个工作日前开展投标测试,投标成功后可撤回投标文件。
第五步: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投标保证保险或投标保证保函(被保险人均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华电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除以上外,其他形式不予受理。
以投标保证保险或投标保证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购买方式为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
系统一电子招投标菜单一参与的项目一业务主页保证金信息,保险或保函期限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 2024-10-25 09:00。
5.2 递交方式:递交方式:采用电子开标方式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方式 开标方式: 电子开标。
6.2 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24-10-25 09:00。
6.3 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 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七、其他
无。
八、异议提出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间提出。本招标项目仅接 受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异议,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招标异议)→选择关 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姓名 | 联系电话 |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 采购管理部 | 010-83565885 |
九、监督部门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 日起10日内进行投诉。本招标项接受仅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投诉,并通过平台 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选择关联项目→选择 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姓名 | 联系电话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 工程建设部 | 010-83566763 |
十、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招标人:甘肃华电腾格里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兰州新区泰山路2569号中国华电大厦
联系人:王凯,李志领
电话:
***
电子邮件:chdnewk@163.com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号
联系人:
***
电话:
***
电子邮件:cao-qi@chd.com.cn
项目经理无法联系时,可在08:00-20:00拨打物资(招标)公司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622-8787进行 问题登记。
10.3投标保证担保
保险咨询电话:010-85601885、18710239654
保函咨询电话:400-6399580 、13948539227。
10.4 平台统一客服
咨询热线:400-622-8787
服务时间:08:00-20:00
招标代理机构无法联系时,可拨打本热线。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