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宁县新庄煤矿应急管道排水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甘肃庆阳市 发布日期:2024-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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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甘肃 庆阳市 采购单位 宁县水土保持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弘鑫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宁县新庄煤矿应急管道排水工程监理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宁县新庄煤矿应急管道排水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SHXY-2024018

公告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 甘肃弘鑫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02)市政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4-10-09 08:3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4-10-11 18: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宁县新庄煤矿应急管道排水工程监理001 GSHXY-2024018 工程-施工 ***.46(元)

公告内容

  • 宁县新庄煤矿应急管道排水工程

    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县新庄煤矿应急管道排水工程已由宁县水务局以宁水发【2024】19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出资。招标人为宁县水土保持管理局,代理机构为甘肃弘鑫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宁县新庄煤矿应急管道排水工程监理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通过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肃省阳光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GSHXY-2024018

    2、项目名称:宁县新庄煤矿应急管道排水工程监理

    3、建设地点:宁县新庄镇新华村

    4、工程内容:新埋设排水钢管3106m,其中Dg406钢管(壁厚10mm)1316m(1#管线660m,2#管线656m),Dg323钢管(壁厚10mm)1790m(1#管线895m,2#管895m),均为定向钻施工,布设工作坑20座;新建管道连接井(2*2*1.70m)10座,跌水井(1.5*5m)8座,镇墩32座,检查井(2.2*5.15)2座,消力池1座,DN400闸阀2个。

    5、计划总工期: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2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1月23日

    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进行施工全过程监理。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监理标段。

    8、监理招标控制价:***.46元

    9、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的不良记录,信誉良好。

    2、投标单位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专业资质;总监理工程师需持有住建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人员;并持有住建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上传截止时间相同;

    4、本项目所涉及人员不得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见格式文件)

    四、招标方式

    1、招标人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9 日08时30分至2024年10月11日18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庆阳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六、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4年10月11 日18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七、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word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弘鑫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县水土保持管理局

    联 系 人:***

    电 话:***

    地 址:宁县新宁镇辑宁北路11号

    代理公司:甘肃弘鑫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马莲河大道市直机关小区北区103 室

    联 系 人:***

    电 话:***


    甘肃弘鑫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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