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永昌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24年永昌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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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甘肃 金昌市 | 采购单位 | 永昌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众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4年永昌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永昌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24年永昌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永昌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1-07 15: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0004JH620321007
项目名称:2024年永昌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
预算金额:116.028000(万元)
最高限价:2.6(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全生物降解地膜154.704吨,财政补助金额为***.00元,其余资金由农膜使用者自筹且由供应商向农膜使用者收取。补助资金按7.5元/公斤的补贴标准直接补助给中标企业,由中标企业负责将全生物降解地膜配送到户并收取补贴外资金。中标企业要全力做好全生物降解地膜配套销售推广相关工作,并建立加全生物降解地膜销售台账。在2025年4月底前必须销售推广完成中标的全生物降解地膜,否则,采购人将按照实际任务量进行结算。(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划分一个包段。本项目只招单价(投标供应商以单价报价),单价报价不得高于26000元/吨,补助金额不能超出预算总额。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各项资质证明文件:2.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三证合一只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有塑料或薄膜或农膜或地膜等加工销售项(复印件加盖公章);2.2若法定代表人投标,须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若由被授权人投标,须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装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2.3财务状况 (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两个月内的资信证明); 2.4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2.5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全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2.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2.7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开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任意一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8根据金昌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 (金财发〔2023〕71号)规定,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选择承诺制的方式代替资格材料。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以书面形式提供《金昌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可不再提交上述第2.3、2.4、2.5、2.6、2.7 项证明材料;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了符合规定的上述第2.3、2.4、2.5、2.6、2.7 项证明材料,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视为无效投标(响应)。采购人有权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采购人将报告财政部门依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具体事项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生产不合格地膜产品行为证明资料;(2)投标人须提供 2024 年度具备相关有资质单位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3)投标人须提供具备相关有资质单位出具的全生物降解地膜产品环境安全性检测报告;(4)投标人须提供资质单位提供的其生产的地膜产品的降解性能测试报告。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生产不合格地膜产品行为证明资料;(2)投标人须提供 2024 年度具备相关有资质单位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3)投标人须提供具备相关有资质单位出具的全生物降解地膜产品环境安全性检测报告;(4)投标人须提供资质单位提供的其生产的地膜产品的降解性能测试报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10-18至2024-10-24,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地点: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请登录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cs.gov.cn)免费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11-07 15:00:00
地点:甘肃省政府采购电子辅助评审系统 (http://61.178.200.56:8005/login.html)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①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昌分中心:http://ggzy.jcs.gov.cn
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昌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地 址:永昌县环城东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众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昌市龙首新区国芳万和城电商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永昌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1-07 15: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0004JH620321007
项目名称:2024年永昌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
预算金额:116.028000(万元)
最高限价:2.6(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全生物降解地膜154.704吨,财政补助金额为***.00元,其余资金由农膜使用者自筹且由供应商向农膜使用者收取。补助资金按7.5元/公斤的补贴标准直接补助给中标企业,由中标企业负责将全生物降解地膜配送到户并收取补贴外资金。中标企业要全力做好全生物降解地膜配套销售推广相关工作,并建立加全生物降解地膜销售台账。在2025年4月底前必须销售推广完成中标的全生物降解地膜,否则,采购人将按照实际任务量进行结算。(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划分一个包段。本项目只招单价(投标供应商以单价报价),单价报价不得高于26000元/吨,补助金额不能超出预算总额。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各项资质证明文件:2.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三证合一只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有塑料或薄膜或农膜或地膜等加工销售项(复印件加盖公章);2.2若法定代表人投标,须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若由被授权人投标,须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装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2.3财务状况 (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两个月内的资信证明); 2.4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2.5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全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2.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2.7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开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任意一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8根据金昌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 (金财发〔2023〕71号)规定,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选择承诺制的方式代替资格材料。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以书面形式提供《金昌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可不再提交上述第2.3、2.4、2.5、2.6、2.7 项证明材料;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了符合规定的上述第2.3、2.4、2.5、2.6、2.7 项证明材料,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视为无效投标(响应)。采购人有权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采购人将报告财政部门依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具体事项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生产不合格地膜产品行为证明资料;(2)投标人须提供 2024 年度具备相关有资质单位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3)投标人须提供具备相关有资质单位出具的全生物降解地膜产品环境安全性检测报告;(4)投标人须提供资质单位提供的其生产的地膜产品的降解性能测试报告。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生产不合格地膜产品行为证明资料;(2)投标人须提供 2024 年度具备相关有资质单位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3)投标人须提供具备相关有资质单位出具的全生物降解地膜产品环境安全性检测报告;(4)投标人须提供资质单位提供的其生产的地膜产品的降解性能测试报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10-18至2024-10-24,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地点: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请登录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cs.gov.cn)免费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11-07 15:00:00
地点:甘肃省政府采购电子辅助评审系统 (http://61.178.200.56:8005/login.html)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①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昌分中心:http://ggzy.jcs.gov.cn
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昌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地 址:永昌县环城东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众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昌市龙首新区国芳万和城电商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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