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JG2024-4929]白云区景泰涌流域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工程、景泰涌流域排水单元达标创建项目施工总承包
【招标结果】[JG2024-4929]白云区景泰涌流域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工程、景泰涌流域排水单元达标创建项目施工总承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甘肃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甘肃 白银市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宝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白云区景泰涌流域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工程、景泰涌流域排水单元达标创建项目施工总承包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主)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市恒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附件:资格审查报告--无签名.pdf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投资项目代码 | 2208-440111-04-01-482134 | |||||||||||||||||||||||||||||||||||
投资项目名称 | 白云区景泰涌流域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工程、景泰涌流域排水单元达标创建项目施工总承包 | |||||||||||||||||||||||||||||||||||
招标项目名称 | 白云区景泰涌流域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工程、景泰涌流域排水单元达标创建项目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白云区景泰涌流域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工程、景泰涌流域排水单元达标创建项目施工总承包 | |||||||||||||||||||||||||||||||||||
公示名称 | 白云区景泰涌流域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工程、景泰涌流域排水单元达标创建项目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年10月24日 10时30分 | |||||||||||||||||||||||||||||||||||
评标情况 |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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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代码 | 排名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 ||||||||||||||||||||||||||||
(主)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市恒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91510100MA61RKR7X3 | 1 | 11457.195342(万元) |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示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示 | 朱文学 | 资质资格:朱文学/川1512006200906034 业绩:/ | ||||||||||||||||||||||||||||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91140000110104513E | 2 | 11545.383291(万元) |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示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示 | 袁强 | 资质资格:袁强/晋1142023202303094 业绩:/ | ||||||||||||||||||||||||||||
沈阳中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912101817555211548 | 3 | 11519.855785(万元) |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示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示 | 姜楠 | 资质资格:姜楠/辽1212020202100126 业绩:/ | ||||||||||||||||||||||||||||
异议受理部门 | 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19号金景大厦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周工 | 联系电话 | 020-31925207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局 | 联系电话 | 020-36501911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19号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30日00时00分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11月02日00时00分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附件:资格审查报告--无签名.pdf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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