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正宁县ZN2025016B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招标公告】正宁县ZN2025016B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甘肃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甘肃 庆阳市 | 采购单位 | 正宁县自然资源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正宁县ZN2025016B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 公示标题: | 正宁县ZN2025016B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 ||||||||||||||||||||||||||||||||||||||
| 公示编号: | E6202400602019617301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03-10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03-19 | ||||||||||||||||||||||||||||||||||||
| 招拍挂开始时间: | 招拍挂结束时间: | ||||||||||||||||||||||||||||||||||||||
| 供应方式: | 招挂牌出让 | 行政区划: | 621000 | ||||||||||||||||||||||||||||||||||||
| 公示内容: | 庆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庆土挂出告字[2025]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甘肃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正宁县人民政府批准,正宁县自然资源局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交易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和矿业权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欠缴我县土地出让价款的企业和个人、被列入庆阳市房地产开发领域失信“黑榜”的企业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仅限单独申请。 三、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不低于底价)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庆阳市公共资源土地和矿权交易系统进行。经注册登记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五、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请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土地和矿权交易系统(http://www.qysggzyjy.cn:9094/a/login)查询下载,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六、初次注册用户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服务系统“用户注册”模块,自动跳转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进行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并通过认证。 网上注册相关事宜联系电话:0931-4267890 0934-8869129 七、已完成注册的申请人可于2025年2月18日8:30时至2025年3月17日16:00时通过点击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交易系统“土地和矿权”模块,登陆网上交易平台提交竞买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并参与竞买。竞买保证金必须以申请人的身份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16:00时整。 保证金缴纳相关事宜联系电话: 0934-8869123 八、成交价款的交付 挂牌成交后,土地成交后竞得人在10个工作日内与正宁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30日内交付不低于成交价款50%的土地出让金(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土地出让金),剩余土地出让金按合同约定时间缴纳,最迟不超过一年。未竞得者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九、注意事项 1.出让价款中不含土地契税,在土地出让后由受让人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其他税费按规定缴纳;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2.竞买人对该宗地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并根据现场实际进行规划设计;本宗地内电线、电杆等地上附着物由竞买人自行移除,费用自理。 3.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关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的有关规定要求,竞拍企业经营范围应包括各种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指从固体废料、废水、废液、废气等各种废料中回收,或经过分类,使其适于进步加工为新原料的非金属废料和碎屑的再加工处理活动)。 4.竞买保证金须从竞买人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共享平台登记注册的银行账户(企业)或银行卡(个人)中缴入,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未从竞买人登记注册的账户转出、保证金缴款账户名称与申请人名称不一致、未按时足额缴入系统指定账户的,导致竞买人无法进入系统报价、不能参与竞买活动、竞买无效的,其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即日起申请人自行现场踏勘地块,费用自理。 2.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出让人或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 十一、异议处理 如对出让的土地权挂牌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出让人以书面方式提出。联系电话: 0934-6121009 。 十二、网上挂牌时间及挂牌地点 1.网上挂牌时间:2025年3月10日8:30分至2025年3月19日10:30分 2.网上挂牌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1竞价室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庆阳市西峰区朔州西路7号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9室 联 系 人: 范先生 0934-6121009 陈女士 (0934)8869117 正宁县自然资源局 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2月17日 2025年2月17日 庆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 挂牌出让竞买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经正宁县人民政府批准,正宁县自然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位于正宁县周家镇乔坡村(以供地坐标为准)的正宁县ZN2025016B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本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人为正宁县自然资源局,具体交易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和矿业权网上交易平台进行。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本宗地为有底价出让,以价高者(不低于底价)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等详见出让公告。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欠缴我县土地出让价款的企业和个人、被列入庆阳市房地产开发领域失信“黑榜”的企业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仅限单独申请。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互联网上通过庆阳市公共资源土地和矿权交易系统(http://www.qysggzyjy.cn:9094/a/login)进行。只有完成注册登记、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才能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五、获取出让文件、申请竞买和资格审查 (一)注册登记 注册登记是参加本宗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要件。初次注册用户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服务系统“用户注册”模块,自动跳转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进行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并通过认证(建议意向竞买人在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至少2个工作日内申请注册登记)。 (二)获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5年2月18日8:30分至2025年3月17日16:00时,登陆网上交易系统浏览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 (1)挂牌出让公告; (2)挂牌出让须知; (3)竞买申请书; (4)竞买资格确认书; (5)宗地规划指标要求; (6)成交通知书; (7)其他相关文件。 (三)确认竞买人资格 已完成注册的申请人可通过点击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交易系统“土地和矿权”模块,登陆网上交易平台提交竞买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并参与竞买。竞买保证金必须以申请人的身份缴纳。 1、保证金账号生成 网上交易系统按照竞买资格要求对申请人自动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向网上交易系统提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申请书》,并根据系统自动生成的保证金账号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必须以申请人的身份,从注册登记时使用的账户中缴入(详见该宗地出让公告注意事项相关条款)。竞买保证金未从竞买人登记注册的账户转出、保证金缴款账户名称与申请人名称不一致、未按时足额缴入系统指定账户的,导致竞买人无法进入系统报价、不能参与竞买活动、竞买无效的,其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竞买人缴款确认 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后须及时登陆土地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依次点击“保证金管理”→“保证金缴纳记录”,在“已申请标段列表”中确认申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缴款信息,保证金按时且足额到账的,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生成《竞买资格确认书》并赋予竞买人对应宗地的竞买权限;未经确认的用户,系统不予颁发竞买资格确认书。 六、现场踏勘 即日起申请人自行现场踏勘地块,费用自理。 七、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详见出让公告。 八、竞买保证金有关事项详见出让公告。 九、本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详见出让公告。 十、网上挂牌流程、报价规则 (一)网上挂牌信息 交易中心将有关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幅度等予以公布。意向竞买者可登陆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查询。 (二)网上挂牌竞价 1、网上交易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 2、竞买人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并经网上交易系统确认后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价; 3、网上交易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接受并及时公布; 4、网上交易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三)报价规则 1、竞买人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2、报价以增加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出让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3、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4、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以多次报价; 5、在挂牌期限截止前,竞买人必须进行至少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网上限时竞价; 6、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因竞买人网络问题,网上交易系统在挂牌报价期限内未接收到竞买人报价的; (2)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3)报价不符合挂牌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挂牌截止 1、挂牌期限届满,如果网上交易系统接收到至少一个有效报价,系统将自动进入四分钟询问期,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未接收到有效报价的,资源流拍,交易活动结束。 2、经网上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并通过网上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竞买人应当在4分钟内作出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决定并提交网上交易系统,超过4分钟未提交的,则不能参加网上限时竞价。 3、没有竞买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网上交易系统按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1) 有底价出让的,系统判定挂牌期限内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底价出让的,系统判定挂牌期限内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底价出让的,出让人须向交易中心作出书面说明。 (2)无人应价的,网上交易系统显示交易资源流拍。 (五)网上限时竞价 1、限时竞价开始,竞买人可以进行报价,网上交易系统以4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任一竞买人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再顺延4分钟。每4分钟倒计时截止前最后1分钟内,网上交易系统会出现该宗地网上限时竞价即将截止的三次提示。4分钟倒计时截止,网上交易系统将不再接受新的报价,并显示最高报价及成交结果。 2、网上限时竞价中无人报价的,且为有底价出让的,系统判定挂牌期限内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底价出让的,系统判定挂牌期限内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六)签订成交通知书 挂牌成交后,竞得人应及时从网上交易系统上打印《土地挂牌出让成交通知书》,并在挂牌成交公示期满7日内持已签字、盖章的《土地挂牌出让成交通知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申请书》和《竞买资格确认书》一式三份原件送至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9室。 (七)签订成交确认书 挂牌成交后,竞得人须持与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的《土地挂牌出让成交通知书》原件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与交易中心签订《土地挂牌出让成交通知书》的,出让人不得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八)缴纳土地成交价款 挂牌成交后,土地成交后竞得人在10个工作日内与正宁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30日内交付不低于成交价款50%的土地出让金(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土地出让金),剩余土地出让金按合同约定时间缴纳,最迟不超过一年。未竞得者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九)网上挂牌出让结果公布 交易中心将在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出让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日内,将出让地块的相关信息录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将出让结果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发布。 十一、注意事项 1.出让价款中不含土地契税,在土地出让后由受让人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其他税费按规定缴纳;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2.竞买人对该宗地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并根据现场实际进行规划设计;本宗地内电线、电杆等地上附着物由竞买人自行移除,费用自理。 3.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关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的有关规定要求,竞拍企业经营范围应包括各种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指从固体废料、废水、废液、废气等各种废料中回收,或经过分类,使其适于进步加工为新原料的非金属废料和碎屑的再加工处理活动)。 4.竞买保证金须从竞买人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共享平台登记注册的银行账户(企业)或银行卡(个人)中缴入,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未从竞买人登记注册的账户转出、保证金缴款账户名称与申请人名称不一致、未按时足额缴入系统指定账户的,导致竞买人无法进入系统报价、不能参与竞买活动、竞买无效的,其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二、异议处理 如对出让的土地权挂牌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出让人以书面方式提出。联系电话:0934-6121009。 十三、其它事项 (一)在本宗地竞买申请之前,申请人须详细查阅了解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宗地现状、规划部门具体的规划指标要求、交易条件和相关信息,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活动开始日前向出让人或交易中心咨询。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因考虑到网上交易系统与银行系统之间的数据电文传输时限问题,竞买人应尽量避免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当日缴纳竞买保证金,以防止由于网上交易系统无法及时接收到保证金缴纳信息等原因造成竞买人无法获取竞买资格情况的发生。 (三)因考虑竞买人网络延迟问题,竞买人尽量避免在挂牌期截止和限时竞价期截止前最后几秒钟内报价,以防止网上交易系统无法及时接收到报价的情况发生。 (四)联合申请的,须在申购时同步提交下列书面文件,经出让人审核同意后,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 1、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 2、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联合竞买、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招标拍卖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五)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须在申购时同步提交书面申请,经出让人审核同意后送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申请书中须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中心有权在网上挂牌开始前和网上挂牌交易期间中止或终止网上挂牌活动: 1、司法机关、纪检监察和公证机构等部门依法要求中止或终止出让活动的; 2、涉及宗地使用条件变更等影响宗地价格的重要变动需要重新报批出让方案的; 3、因不可抗力、网络入侵等非可控因素导致网挂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4、有关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书面通知中止或终止交易的; 5、依法中止或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七)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竞得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提供虚假信息、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3、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 (八)竞得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或未在规定期限内与交易机构签订《成交通知书》致使出让人未与其签订《成交确认书》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 因竞买人计算机软件、硬件、网络出现故障不能正常参加竞买,后果由竞买人承担,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不因此停止,按规定正常进行。 (十) 竞得人竞得土地后,投资建设的相关报批、立项等事项由竞得人自行办理。 (十一) 交易期间,建议竞买人自备无线上网设备,以防出现突发状况。 (十二) 竞买人在初次报价时须看清报价金额单位,以防出现报价失误。 正宁县自然资源局 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2月17日 2025年2月17日 | ||||||||||||||||||||||||||||||||||||||
剑鱼标讯甘肃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